罗斯福新政——罗斯福就任总统施行的一系列经济政策

遇见文史君 2024-01-16 22:48:43

1932年,民主党人罗斯福(1882——1945)在美国新一届的总统竞选中击败了胡佛,当选美国第三十二届总统。并在1933年3月正式就任。此时,最迫切的任务是解决经济和政治上的危机,他在就职演说中提出:这个伟大的国家将会继续坚持下去...它将会复兴、它将会昌盛繁荣,罗斯福在这样的信念下,开始了他的“新政”,即采用整顿、改良的方法来扭转此时美国的困境。并组织了一批经济学家,也即所谓“智囊团”,探讨研讨了上百个缓解危机的方案,并经国会通过为法案。

美总统-罗斯福

新政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33年3月至1935年初,目标是力求解决严重的经济危机造成的灾难。1933年3月6日,罗斯福发布全国银行休假日的命令,又接着国会于3月9日通过了《紧急银行救济法》授权财政部长调查所有银行的情况。该法也禁止囤积黄金和出口黄金。3月12日,罗斯福发表第一次炉边谈话。他宣布银行将保证储户资金的安全。到初夏,有4/5的银行营业,恢复了银行的信誉。国会通过的《格拉斯·斯蒂高尔法》是一项改革银行业的措施,要求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开,以避免把储户的存款用于投机事业。又成立了联邦储蓄保证公司,保证5000美元以下的存款安全;要求联邦储备体系的所有成员银行都属联邦储蓄保证公司。

1933年3月6日,美国废除了金本位体制,以便使美元在国际汇率中贬值。到了1933年10月,美元贬值约30%。美元贬值未同时大量增加国内货币供应量和银行信贷,并未急剧地刺激通货膨胀。1933年的《证券真实价值法》规定保险人和经纪人对所售证券的真实价值提供充分情报。按1934年《证券交易法》成立证券交易委员会,以控制和监督股票市场。3月20日,国会通过《节约法》,为平衡预算,削减退伍军人的退伍金共40000万美元和联邦雇员薪金10000万美。新政初期的金融政策是紧缩通货的经济政策,减少而非增加货币流通量。

而在“新政”第二阶段,1935年《银行法》对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作了重大修改,将权力集中于联邦储备体系管理委员会,通过销售和购买政府债券,确定法定储备金比例、贴现率和存款利息率等,直接或间接地把绝大部分私人商业银行联结一起,形成一种银行体系。1935年8月的《公用设施控股公司法》规定在五年内解散大的电力控股公司,对小的控股公司实行联邦管理。至此,新政的金融改革遂告完成。美国政府通过联邦储备体系控制货币和信贷的供应。与此同时,国家与垄断资本融合,增加了银行业的集中度和垄断。

“新政”的农业政策是政府对全国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调节。1933年5月通过《农业调整法》,旨在限制主要作物、牛奶和肉类的生产,以阻碍生产过剩并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按该法成立了农业调整署,财政部对削减产量的农场主给予补贴。而补贴资金来自为市场而加工农产品的工业所征的税收。这一农业政策代价是用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忍受饥饿时而限制生产力的办法来削减生产。《农场信贷法》和《紧急农场抵押法》给农场主提供新的信贷。农业改革政策对农业的复苏起了一定作用。

对工业而采取的措施是1933年制订的《全国工业复兴法》,并成立全国复兴署,暂时取消了反托拉斯法对垄断的限制,由政府领导和监督建立“工业卡特尔”,即在工业中成立各种同业公会,制定规约,以协调各工业的企业活动和消灭不公平的竞争。这是依靠政府和垄断组织联合的力量来规定产量和价格,缓解生产过剩,以使工业摆脱危机。同时,这一法律也是为了缓解劳资矛盾、遏制激进工人运动而制定。新的劳工政策是经济危机时期政府作出的让步。

罗斯福于1932年11月竞选总统获胜至1933年3月期间,失业人数由132万人增加至150万人。失业问题的严重性迫使罗斯福政府实行联邦直接救济。1933年5月12日,国会通过了《联邦紧急救济法》,成立了联邦紧急救济署。国会向联邦紧急救济署拨款5亿美元,由各州实施救济。到这年年底,有200万个家庭得到了救济。

罗斯福政府实行了以工代赈计划。“民间资源保护队”是最先建立的公共工程机构,给18岁至25岁之间的25万年轻男子提供工作。 1933年10月罗斯福总统成立了民政工程署,开办民用工程,帮助更多失业者渡过严冬。接着又成立了工程进展署。与此同时,公共工程署也从计划阶段转入实施阶段,每周一般雇佣20万至30万人。最宏伟的公共工程是田纳西流域的水利工程。1933年成立了田纳西流域管理署,改善了田纳西河的航运、控制了洪水和建立了对整个田纳西河流域的电力生产和销售的垄断,促进了这一流域的农业和工业的发展。罗斯福政府的以工代赈局部地解决了失业问题,但以工代赈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失业这一根本问题。 第一阶段“新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失业率有所下降,1934年下降到1140万人,1935年下降到1060万人,1936年下降到900万人;农场净收入由1972年的25亿美元增至1933年的30亿美元,制造业的薪金和工资总额由1933年的62. 5亿美元提高到1935年的95亿美元,但离大萧条前的水平仍相差很远。

第一阶段的“新政”把政策重点放在消除生产力相对过剩上,但根本的问题是由于失业、工资下降和农场及由家庭收入下降而引起的严重消费不足。因此,第一阶段“新政”刺激经济复兴的作用是有限的。 “新政”的实施并非一帆风顺。罗斯福任总统时,最高法院的9名法官大半年逾古稀,被称作“九老院”。他们历来信奉自由放任政策,敌视“新政”立法。1935年5月27日,最高法院在审理一起案件中宣布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 1936年1月,又判定农业调整法侵犯了各州政府的权利违宪。 “新政”还遭到来自右翼分子的挑战。1934年8月,一群对“新政”不满的大亨及保守的民主党人,成立了“美国自由同盟”,其目标是阻止“新政”向左转。操纵者是北部的工业家们,与企业界反新政浪潮相呼应的是一些右翼分子。 新政第一阶段,劳工的真正困难远未得到解决。

1935年全国就业工人虽比1933年多了400万,但失业者仍达900万之多。从1933年起,工人依靠罢工手段,以进一步捍卫自己的切身利益。 新政第一阶段遇到的日益增多的挑战和不满,推动罗斯福政府深化“新政”改革。1935年起,罗斯福政府除继续推行“以工代赈”等救济措施外,制定了一些有着深远影响的侧重改革的新的立法,从而把“新政”推进到第二阶段。 罗斯福于1935年4月签署《紧急救济拨款法》。该法授权总统实施大型公共工程计划,给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工程进展署后改名为工程规划署,到1943年,共建设了105万公里公路和道路、12. 5万座公共建筑和8000座公园以及许多桥梁、机场和其他建筑物。

此外,紧急救济拨款法也给其他救济计划和公共工程提供资金。再安置署进行贫穷家庭和低收入工人的安置工作。全国青年管理署实施青年救济计划。但是工程规划署所雇佣的人数从未超过失业者总数的40%。 国会于1935年6月27日通过《全国劳工关系法》。该法规定: 1.雇员应拥有为了集体议价或其他互助或保护的目的而自我组织起来的权利,拥有组成、加入和帮助劳工组织的权利,拥有通过他们自己选择的代表进行集体议价的权利,有从事共同活动的权利。2.控制或干预任何劳工组织的组成和管理或给予它以财政支持或其他支持……; 3.在雇佣或就业期或在就业的条件或情况方面实行歧视,以鼓励或阻碍任何劳工组织的会员; 4.因雇员根据本法提出控告或作证而被解雇或被歧视; 根据该法成立的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是调节劳资关系的联邦机构。这一法律适应了劳联的工联主义的主张和要求。而集体议价是工会同资本家或资方代理人之间围绕着提高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而展开的谈判。雇佣劳动者争取到比较有利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某些条件。这一法律是试图把工人斗争限制在工联主义和法律的范围之内。曾任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主席的劳埃德·加里森称赞这个法令是“一种安全措施。

1936年的总统竞选中罗斯福再次竞选获胜,并且民主党人在新的国会中控制了3/4席位和参议院中的4/5席位。由于最高法院保守派多数将主要的“新政”宣布违宪,罗斯福很担心最高法院会宣布全国劳工关系法和社会保障法为违宪,于是他在1937年2月5日向国会提出改组联邦最高法院计划即《司法改组法案》,并借联邦法院人手不够,法官年事过高,体力衰弱,不堪胜任工作,要求授权总统让联邦法院的法官年逾70岁者退休,由总统另增派50名联邦法官,包括向联邦最高法院增派6名法官。由于其侵犯了司法的独立,遭到共和党人和保守的民主党人乃至自由派的反对,未能在国会通过。该项法案虽未成为法律,但迫使联邦法院退却。原来联邦最高法院九名法官中,现在两名中间派法官倒向自由派,保守派有一名自动辞职,总统补派支持“新政”的法官,使联邦最高法院多数法官赞成“新政”。4月,最高法院在一起判决中宣布全国劳工关系法符合宪法。5月,最高法院又宣布社会保障法符宪。

罗斯福实行“新政”使美国经济有所转机,失业率大大降低,这主要是靠以工代赈,而非经济复兴所造成的。1937年至1938年,经济再次发生衰退,生产下降,失业率增加。这主要是由于罗斯福从未放弃平衡预算的经济思想。1937年他开始削减政府开支。从1937年1月至8月,工程规划署减了一半就业人员,政府也削减了其他救济计划。联邦储备体系为降低通货膨胀率3. 6%,要求成员银行增加储备金额。信贷的紧缩造成了经济混乱。失业率由1937年的14. 3%增至1938年的19. 1%。

由于新的经济衰退,罗斯福政府恢复赤字财政,赤字又增至相当于1936年的赤字440亿美元的水平。 罗斯福从开始实行新政起,是持正统观念,依然想保持平衡预算。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罗斯福会见了凯恩斯,但他并未完全赞成凯恩斯所主张的国家采取干预的政策并把财政赤字政策作为杠杆,以实现充分就业。罗斯福“新政”采取的一些措施却与凯恩斯的主张不谋而合。即使罗斯福要采取庞大联邦赤字政策,也不易说服国会。

1939年美国民意测验表明不到1/3的公众相信赤字财政,而国会中赞成赤字财政的人可能更少。罗斯福的“新政”是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对于资本主义的某些弊病加以改革。他于1938年谈到“新政”时说:“作为一个国家,我们拒绝了任何彻底的革命计划。为了永远地纠正我们经济制度中的严重缺点,我们依靠的是旧民主秩序的新应用。”罗斯福的新政”开辟了一条通过国家的干预经济来缓和危机的暂时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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