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学生与人冲突被刑拘是否正当防卫?

老梁不郁闷 2024-04-15 01:03:47

据媒体报道,济南一职校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间的冲突事件,目击者称一男生被掐脖后击倒对方,事后对方被诊断为脑疝,该男生被刑事拘留,对此家属认为是正当防卫,那这个说法如何看?聊聊我的看法供参考。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个报道是来自红星新闻,说山东济南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间的冲突事件。

综合男生父亲和知情人的说法,对方三个人隔着栏杆谎称自己是快递员,戏弄了校园内的一名女生,该女生爆粗口后对方隔着栏杆辱骂,这时候涉事男生跟另两名同学出面制止,双方发生口角后,对方不顾保安阻拦闯入校内与三名男生冲突,其中人掐了涉事男生的脖子至其窒息,男生击打对方头部两次,导致对方倒地。

有说法对方是醉汉,但暂时无法确认。

这个事情一开始是定成治安案件,双方在派出所签了和解协议,但之后对方被诊断为脑疝,我不太了解医学,应该是一种头部受伤比较严重等情况,后续做了开颅手术并一度在icu治疗,目前转入普通病房。

结果这个男生被警方以故意伤害刑事拘留,男生父亲认为自己的儿子是正当防卫。

有一些网友艾特我让我看这个事儿,其实我昨天早上看了之后发了个微博:有可能,待观察,但是不管怎样这个羁押必要性我是有疑问。

为什么呢?如果这个报道里关于事实的描述全都是真的,我认为这个男生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方掐他脖子都到窒息的程度了,这个危险性已经足够了,击打其头部是很正常的反应,即便连续击打,应当看成是一个整体行为,不应该负刑事责任,甚至如果是这样,我认为一开始在派出所和解都有问题。

但是不好意思,这个报道是有严重问题,我现在只能说这个事儿有可能定正当防卫,但也有可能就是故意伤害。

首先红星新闻是完全的单方采访,这里男生的父亲根本就没在现场,他声称是在警方那里看了监控视频,那就是说警方也看过这个监控视频了?那这个说法跟谁核实过么?

另外有俩所谓知情人,我一开始还纳闷这个事儿要不就是目击者,要不就是当事人,怎么还能有知情人,结果看到知情人有这么一句描述对方:“从校门口闯进来就往我们身上扑,我们下意识肯定还手。”

这傻子也看出来这俩人就是另外两个男生了,我不理解红星新闻是想隐藏对方身份还是想暴露对方身份?你该不会以为这么写别人看不出来吧?

这里边最关键的是涉事的那个女生拒绝接受采访,此外班主任、警方也都拒绝接受采访,当然人家不接受采访是合法权利,但这也就是说红星新闻拿着冲突一方的说法,来论证冲突另一方先有不法侵害行为,完全没有第三方印证,这个报道能发出来就很有意思。

其次这个报道里有大量信息是未经核实或者存在疑问的。

这里边一开始就引起我怀疑的,是全文描述对方三个人是醉汉,但是请问是怎么知道的?一般来说是对方身上有酒气,或者对方说话含糊,或者对方步态散乱,或者对方呕吐等等,全都没有,就上来就给对方定为醉汉,完全不用解释,说你醉汉你就醉汉。

我不是说他不是醉汉,有可能是,但媒体好歹要说一下,这个你是怎么验证的?就这么点信息都没核实,你这就给大伙儿挖坑呢。

然后说这三个人戏耍一个女生,是从栏杆外边打招呼骗女生说“这是11点的外卖”,女同学得知被戏弄后爆了句粗口,随后离开了。3名男子随即进行言语挑衅谩骂,三个男生进行制止,并与3名男子产生言语冲突。

既然这个女生都走了,他们怎么制止的?这明显有现场目击者,请问这目击者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制止的呢?是不想提还是忘了?

然后说这三个人从校外闯进来,其中一个人掐这个男生导致窒息,那这个窒息是怎么知道的呢?我一开始以为是男生事后描述的,结果是这个男生的父亲说的,他不在现场他是怎么知道的呢?他说是看监控,“我感觉我孩子有窒息的感觉才反击的”。

大家想想这绕了几重,我还真不知道怎么从监控视频看出一个人有窒息感觉来,这就是他猜测吧?这能作为一个事实细节放到报道里么?

现在很多人就在问啊,说我都窒息了我能不能还手,对啊!我也想问啊!问题是这说法就是看监控视频感觉出来的……。

最荒唐的一段是,这个男生父亲描述他对正当防卫的主张,说“不是咱孩子把他打成这样了,他喝酒了摔倒磕的。我认为是正当防卫。”

我们先不说对方喝酒这个说法的问题,如果是摔倒磕的这个不叫正当防卫,而是意外事件,只有说是你孩子打的,这个才叫正当防卫,防卫是肯定是有行为啊。而在前边这位父亲说“我孩子打他两拳,他就摔倒了”,这俩对的上么?

那有人可能会说了,也许这个家长不懂法,或者情绪比较乱,说话没逻辑也很正常。我觉得没问题,但记者干嘛吃的,你就把这玩意儿甩给读者了?

他说话有混乱的地方,你要去问啊,不然这跟他自己发个网帖的区别是什么?你采访单方信源还留逻辑疑问,你让我怎么看这个报道?

这个报道简直是不忍卒读。

这里有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就是这个男生自己在派出所签字,认可是互殴,然后双方和解了,这个细节其实非常关键,因为等于他自己承认伤害了。

很多人质疑,为什么和解了还能追究,因为伤情变化了啊,当时是治安案件,但是后来发现是脑疝,那估计至少是轻伤以上,那这个就是刑事案件了。当然刑事案件也可以和解,但是程序不一样了。

问题是,他在治安处罚阶段的陈述和签署的法律文书效力还是存在的。这个所谓知情人的解释是,他签署这个互殴的认定,是因为不想惹事,我们现在不清楚他的笔录是怎么做的,但是没有看到他主张自己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表述。

按照公安部的解释文件,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这就是所谓的互殴。我一直认为这个条款属于一个准正当防卫条款。

但是现在这个男生签署的法律文件显示,他自己认可互殴,也就是排除了制止违法侵害!

自己签的字,白纸黑字!你认为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办?

恕我直言,这个不是很有利。

另外想说一个程序问题,就是公安机关接到这种案件,一般都是先按伤害案处理,不能说其中一方主张正当防卫,也不调查也不确认,直接就把人给放了。

所以通常如果确认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打伤了,先要考虑对其进行羁押,否则这人跑了,回头一查不是正当防卫,那不是开玩笑么?

所以警方一开始采取强制措施,我不认为有太大问题,你得给警方调查时间啊,更何况他自己承认互殴。

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现在这个报道也证实,在拘留24小时后又做了一次笔录,这个说法我怀疑是否准确,因为这个拘留时间写的是4月1日的晚20时,而他父亲计算这24小时似乎是根据3月31日做第一遍笔录计算的,这个明显跟拘留通知书的时间对不上。

但之后又做过一遍笔录,也就是说至少警方做过两遍,经过第二次笔录后,公安机关显然并没有认为是不应当拘留,这两编笔录会比较重要,现在暂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当然我仍然不排除他是正当防卫,目前极目新闻采访说警方要发通报,咱们可以等一下。

但是我个人认为,不管是不是正当防卫,这个男生的羁押必要性还是有疑问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目前看这个男生是在发生冲突后并没有逃脱回避,自并且去派出所协调处理了,考虑到他是在校生,在自己校园内跟人发生冲突,也没有要脱逃的迹象,到底是哪里能看出会发声社会危险性呢,如果可以的话为什么不考虑做取保候审呢?我对这个是有疑问的,看未来如果警方通报能不能就这一点做出说明吧。

现在只能说建议家属找一个律师,看能不能至少给办一个取保候审,先把这个男生接出来,然后谋求认定正当防卫试试,如果不成看到检察院那边是什么情况。

央视的最新消息是警方已经提级侦办,并且请检察院介入,我觉得未来是个什么结果还不好说,如果那么容易判断,为什么警方还要这么折腾呢?等着看吧。

这里要提醒,实际上因为口角升级为冲突,先定治安案件之后定刑事伤害的非常多,比如湖北去年有一个案子,是俩邻居因为邻里矛盾口角,然后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给打了,在派出所签了治安调解协议,结果后续伤者查出来腰椎骨折轻伤二级,就变成故意伤害案了,她的律师也说是正当防卫,但是法官不认可,最后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下,这个判决书里调解协议就是证据之一,影响不好说。

所以这个和解协议,恕我直言,别瞎签,一个是刑事风险,另外还有可能有民事赔偿风险,回头这人死了呢?最起码你如果认为自己有防卫情节,在做笔录的时候要提出来,

另外所谓正当防卫,我看很多人都在提《第二十条》,怎么说呢,那影片跟现实还是有距离的,有些矛盾冲突能回避还是回避,这么说可能显得比较怂,不如那些口号好听,但实际情况如此。

以上就是我对职校学生与人冲突被刑拘事件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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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4-15 08:32

    大家都看得到的视频,你怎么洗都没用?社会人员强闯校园,我们能不能阻止?

  • 2024-04-15 08:40

    正当防卫已经被玩坏了,变成笑死罪犯恶心死善良人的搅屎棍,正当反击要提上法律日程。

  • 2024-04-15 16:48

    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

老梁不郁闷

简介:关注新闻和法律的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