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被捅身亡,从大腿受伤到倒地仅27秒,官方通报解释原因

英叡以讼 2024-05-10 12:55:38

文/若木

最近,陕西宝鸡一男子在火锅店门前,被熟人用小刀捅腿后,导致身亡。

为何看似大腿上的一处小伤,却能要了人命呢?

随着当地公安局发出警情通报,事情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事情发生在5月7日深夜,地点是陕西宝鸡一家火锅串串店门口。

从现场的监控录像来看:

有两对男女正坐在店门口的小桌子上吃串串,疑似店主和老板娘坐在屋檐下待命招呼客人。

在靠近马路的人行道上,白衣男子李某和黑衣男子马某发生了冲突。

眼看两人争吵越来越厉害,马某的朋友赶忙在中间劝架。

可马某是一个暴脾气,他从摩托车旁边赶过来,二话不说,用小刀对李某的左腿进行了捅刺。

此时监控录像显示的时间是:23时23分38秒。

李某被捅后,大腿迅速出血,不一会儿就流了一地。

旁边吃串串的顾客看到这种情况后,赶忙离开,可能是担心惹祸上身。

马某捅人后,和朋友去了旁边,辗转又来到了摩托车旁。

期间他用手指向李某,嘴里继续放狠话。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李某不一会儿便重重倒在了地上。

此时监控录像显示的时间是:23时24分05秒。

也就是说,从大腿被捅到倒地不起,仅仅只过去27秒。

不久后,120急救赶到现场,医生对李某当场进行了急救措施。

可最终回天乏术,李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5月8日,当地公安局对此事发布了警情通报:

原来,李某和马某是熟人。当天晚上马某吃完饭后,在路上遇到了李某,两个人因为琐事发生口角,马某便捅了李某大腿。

至于作案的凶器,是马某摩托车钥匙上的一个配饰小刀。

李某之所以会死,是因为股动脉受伤,失血过多。

目前,马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来都是熟人,就因为小事发生口角,最终演变成捅人,导致对方死亡,另一人也会被刑事惩处,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与马某同行的另一个朋友一直在劝架。

不知道是马某原本脾气就暴躁,还是因为吃饭喝了酒,酿成这样的悲剧,他自己也跌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可也有网友比较好奇,李某只是被轻轻一捅,为何不能救命呢?

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在于,伤到了动脉!

李某被捅伤的是股动脉,这是人体腿部的一条重要动脉,一般位于大腿的内侧,估计马某自己也没想到会捅得这么准。

它的直径大约9mm,你想想什么概念?如此粗大的血管,在受伤后是非常危险的。

视频后的李某被捅后,鲜血以秒计算放了一地,这就是因为股动脉血管粗大、压力又强。

自己和其他人没有第一时间进行止血,他还站在那里和马某对骂,最终只过了27秒就倒地不起。

虽然120急救及时赶到,但那时候的李某已经失血过多,身体里的血都快流干了,送往医院抢救也没能留住性命。

股动脉受伤后,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是最重要的,这样能极大程度挽救生命:

1、拨打120急救电话,这是重中之重,普通人没有专业知识和医疗器械,很难处理这问题;

2、就近用身边的物品按压止血,比如布料、衣服等,实在不行就用手按住,甚至用皮带、绳索绑一下,防止身体血液快速流干;

3、有条件的,可以让伤者平躺,尽可能将受伤部位抬高,这样也能够减少出血,但要避免大幅度动作,防止加重伤势。

马某的行为显然涉及犯罪,但具体是什么罪名呢?

有网友认为是故意杀人,也有人认为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有人觉得是故意伤害致死。

某知名律师分析此事后认为,马某的行为比较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从视频来看,马某用摩托车钥匙的小刀捅刺李某的大腿,这应该只是想给李某一个教训,让他受伤出点血。

因为如果想置李某于死地,他完全可以捅脖子、心脏、腹部等要害。故意避开这些地方,只捅大腿一下,就能够侧面体现。

但很多事往往比较巧合,马某一下子捅中了李某的股动脉,让李某断送了性命,这应该是他没能想到的。

所以马某有伤害的故意,但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结果又造成了李某死亡,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特征。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当然,这只是律师根据事实的客观分析,具体结果,还得看警方的调查和法院最后的审判。

冲动是魔鬼,一次口角演变捅人,两个家庭被毁坏,熟人之间也彻底撕破脸皮,仅仅是为了争一口气和一分脸面。

用暴力解决问题,双方从来都没有赢家,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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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叡以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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