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国土,不容轻易丢失。 国家主权独立与领土完整是国家存续的基本要求,没有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就没有国家。
但是,自清朝中后期开始,我国的领土开始逐渐丢失,而这其中丢失领土最多,影响最深远的莫过于沙俄。
从我国的东北开始,沙俄一步步蚕食我国的领土,用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侵占了我国 150 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使得我国彻底失去了东北出海口的掌控权。
1858年,俄国趁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失利、国力衰微之际,通过《瑷珲条约》割占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包括江东六十四屯地区。
随后的《天津条约》(1860年)和《北京条约》(1860年)再次割让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公里土地予俄国。
左宗棠收复新疆前后1871年,俄国趁清政府无力西顾,擅自侵占了新疆的伊犁地区。直到1881年,清政府与俄国签订《伊犁条约》,虽勉强收回了大部分伊犁地区,但仍割让了霍尔果斯河以西、伊犁河以南的领土(约7万多平方公里)予俄国(《中俄伊犁条约》)。
进入20世纪,俄国继续步步紧逼。1900年庚子事变后,俄国借口“保护”中东铁路沿线安全,实际占据了东北地区大量土地。
1915年,北洋政府与俄国签订《中俄蒙协约》,确认了外蒙古的“自治”,实际上使其脱离了中国实际控制(《中俄蒙协约》)。直至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中国政府逐步收复了一些原被俄国占据的土地。
苏联时期苏联成立后,1924年与中国签订《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承诺取消俄国在华一切特权,但并未归还所侵占的所有领土。
1945年苏联红军击败日本后,根据《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苏联取得了大连港的租借权、旅顺口的共同使用权以及中东铁路的权益,并事实上控制了外蒙古,使其在1949年正式宣布独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对于东北地区的丢失,作为直接侵略者的沙俄,不仅仅没有表现出一丝丝对我国的谦让,甚至还想继续侵略我国的内陆地区,这种贪婪对于我国的国家安全来说,更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清朝末年,政府的腐败不仅仅导致了政治的腐败,更使得军队毫无战斗能力。武器的落后,军队的懒散,使得清军在面对列强的进攻时,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一退再退,最终丢失了大量的领土。
俄国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清朝至民国时期,侵占了中国大量的领土。
这些领土涵盖了今天的黑龙江省、吉林省东部、辽宁省东部、内蒙古自治区北部、新疆西部以及外蒙古全境,总面积超过150万平方公里。
因此,想要守卫好自己的领土,需要有强大的军事实力作为保障。
军事实力不仅仅是军队的武器装备,更重要的是军队整体素质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在战争中取得胜利,守卫好自己的领土。
再者,国民的麻木与不抵抗也是领土丢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面对外敌入侵时,作为守卫国土的重要力量的国民,非但没有奋起抵抗,甚至为了自己的私利,选择了与外敌妥协,这使得外敌入侵更加容易,加速了领土的丢失。
从先辈们的手中接过领土,我们就有责任与义务去守卫它们俄国侵占我国领土对我国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作为历史的后来者,一味的谴责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我们需要做的是反思领土丢失的原因,从中寻找教训,以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