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包”之痛!一人犯罪三人获刑!

乐丹看军事 2023-07-26 22:31:02

盲目“顶包”错上加错

2022年1月18日

曾某请自家亲戚

王某、李某和彭某帮助砍树

李某在使用电锯伐树时

树木倾倒致另一树枝脱落

砸中彭某头部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曾某考虑到李某是自家妻侄

担心此事影响亲戚关系

便私下与王某达成协议

由王某谎称其拽树不当

导致彭某受伤死亡

曾某付给王某4万元“辛苦费”

王某觉得有钱赚

且曾某再三承诺

“只会判缓刑,不会坐牢”

便答应下来

孰料完美无缺的“顶包”计划

却未按预期发展

王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且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面对牢狱之灾

王某方才意识到事态严重

遂提出上诉并和盘托出真相

主动退出赃款4万元

二审法院依法裁定发回重审

审理过程中

曾某、李某亦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

一人犯罪三人获刑

河南省固始县法院审理认为

王某明知他人犯罪事实

而与他人共同作虚假证明

包庇李某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且系共同犯罪

依法应予惩处

王某经传唤到案后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自愿认罪认罚

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缓刑一年

曾某与王某构成共同犯罪

犯包庇罪被另案处理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缓刑一年

李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被另案处理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二年

欲盖弥彰难逃法网

姜伟 固始县法院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一级法官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

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报案或者举报”

当遇到亲朋好友

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

应规劝其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切勿故意作虚假证明

帮助其掩盖罪行

或者开脱、减轻罪责

因一念之差而沦为犯罪者

必将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买单”

来源: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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