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爸爸提了过分要求,准儿媳该怎么办?律师提醒注意风险!

袁苗苗律师 2024-04-25 11:36:26

《法律问答系列》

第1集

如果男朋友爸爸要包养我

该怎么办?

匿名提问:男朋友要出国一年,他爸爸说想包养我,只要我同意就给一套房子,我该不该答应?有没有法律风险?

袁律师回答:作为律师为您分析有如下法律风险。

第一,他爸爸如果目前是单身,事后反悔,可以用违反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赠予无效,然后要回这套房子,实践中也有一部分法院是支持这种观点的;

第二,他爸爸还可以主张这个房子是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大额赠予,如果你和男朋友或者说你和他爸爸最终没有结婚,那么赠予的条件没达成,赠予自然就不生效,还是可以要回来;

第三,如果他爸爸非单身,那他老婆可以说这个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全部追回。

第四,如果这个房子压根就没有写你的名字,只是让你住在里面,哪天他不想包养了随时可以让你走人。

第五,不排除他爸爸钓鱼执法的可能。

以上这些风险,希望您一定要想清楚,再做决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为普法需要,无不良引导。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师介绍

袁苗苗,上海汇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复旦大学法学学士,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各类合同、法律文本的写作,曾代理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受邀参与上海市司法局公益普法活动,在婚姻家事继承、房屋动迁、合同纠纷及劳动争议解决等众多领域多有深耕。代表性案例:

(1)徐某、韩某诉陈某等共有纠纷:黄浦区某公房动迁后原被告双方共获得700余万元动迁款,双方因动迁款分割产生纠纷,经本律师代理、调查,成功帮助被告方多人认定同住人身份,最终法院支持被告方获得300余万元动迁款;

(2)田某诉李某等共有及继承纠纷:黄浦区某私房动迁后,李某等人获得两处安置房及动迁补偿款数百万元。田某虽非私房产权人,但在私房动迁过程中,确因考虑其因素额外增加了一套安置房,经本律师多次与法院沟通,最终法院支持田某的诉求,田某成功获得一处安置房。

(3)马某诉魏某离婚纠纷:双方因感情不合早已分居,马某委托本律师代理,后经多次开庭,法院判决双方离婚,马某分得夫妻共同财产达150万余元;

(4)青岛某公司诉上海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青岛公司为某自动售货机制造商,曾多次向上海公司购买货币识别器,因货币升级导致识别器无法识别,青岛公司要求退货退款,本律师代理上海公司,经多次调查取证,与法院沟通,最终法院驳回青岛公司全部诉请;

(5)胡某诉上海某影视公司合同纠纷案:胡某曾出资30万元投资某已经成片的电影,后电影票房不理想,胡某投资失败,遂以合同欺诈为由要求影视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本律师代理影视公司后,充分审查双方合同内容及交易细节,从多角度分析论证,最终法院驳回胡某全部诉讼请求;

(6)李某与某地产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李某曾任某地产公司的合约工程师岗位,后公司未经李某同意擅自调岗、降低工资,捏造李某旷工事实,并以此为由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本律师代理李某提起劳动仲裁,经调解,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李某经济赔偿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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