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朝时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到清朝灭亡,签订了多少不平等条约?

灰烬 2023-12-02 21:01:36

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12清朝灭亡的72年间,清朝政府同外国政府或外商、国际组织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契约、协约和合约共1175件。这些约章主要是中国同俄国、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荷兰、丹麦等西方列强和其它国家、国际组织签订的 。

主要有:

1.《中英南京条约》(1842.8.29)

《南京条约》,又称“万年和约” “白门条约” “江宁条约” ,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主要内容

《南京条约》共十三条,其中要求中国:

①.割让香港岛;

②.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③.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④.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⑤.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3.《中美望厦条约》(1844.7.3)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主要内容

中美《望厦条约》共34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为美国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英国通过鸦片战争获得的特殊权益,除割地、赔款外,美国全部获得,而且在许多方面危害中国更厉。

①.协定关税。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此为《南京条约》规定“协定关税”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的经济。

②.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条约规定:中国国民与美国国民发生诉讼事件,美国国民由美国领事等官员捉拿审讯,按照美国法律与惯例处理;美国国民在中国与别国国民发生争议,“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无权过问。由此,清朝对美国国民的逮捕、审讯定罪、惩治的司法权力全部丧失。

③.侵犯中国的领海权。美国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国港口“巡查贸易”,清朝港口官员须“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国的美国商船,清朝无从统辖。

④.规定了12年后可以“修约”的条款。此外,条约还同样规定了片面最惠国待遇,如中国日后给他国以某种优惠,美国应一体均沾。

4.《中法黄埔条约》(1844.10.24)

《黄埔条约》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是在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和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主要内容

中法《黄埔条约》共36款,并附有“海关税则”。

①.法国人可以在五个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兵船等。对法国人的家产、财货,中国政府负责保护,中国人均不得欺凌侵犯。

②.中国将来如改变海关税则,应与法国“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

③.法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法国人与中国人或其他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

④.片面最惠国待遇。

⑤.法国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5.《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8.6)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是1851年8月6日清朝与沙皇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同沙皇俄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主要内容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共17条。主要内容有:

①.伊、塔两处与俄通商后,俄国可“专派管贸易之匡苏勒(即领事)官照管。”

②.中俄双方在伊、塔两地通商,“彼此两不抽税”。

③.俄国商人在伊、塔两地犯罪,由俄国领事究办,不受中国法律制裁。

④.俄商可在伊、塔建造“贸易亭”(即商站,亦称贸易圈),用以住人、存货;驻站俄人,“自有俄罗斯管贸易官管束”,不受中国政府管辖。

6.《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7.8)

1853年9月,上海发生小刀会起义。到了1854年(咸丰四年),外国商人感到《上海租地章程》的内容已不能适应其需要,要求修改。7月8日,英国领事阿礼国、美国领事马辉、法国领事爱棠正式宣布经三国公使共同签署的新土地章程,即《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一般称作第二次《土地章程》。

这个章程完全由英法美三国公使草拟,在外国“租地人会”上通过,并在租界内实施以后,才移文通知上海道,根本没有与清政府商议。《章程》共14款,外加《上海华民住居租界内条例》、《发租洋泾浜地基条款》两个附件。

主要内容

①.取消1845年章程中由英国一国独占居留地的条文。

②.改变租地办法。仍由外国侨民直接向中国业主租地,但取消第一次章程关于各国商人租地须先得到英国领事许可的规定,改为由租地人向其本国领事呈报并转道台查核;取消押手,由租地人将租价付与中国业主。

③.默认“华洋杂居”。中国人可进入租界租地建屋,但须得外国领事“允准”。

④.租界可征收地税或码头税,等等。这个租地章程颁布后,租界内成立了工部局。工部局组织巡捕,并以巡捕捐的名义向中国人抽税,还擅自审理中国人的民刑案件。这样一来,上海租界俨然成为中国境内的“国中之国”,工部局即成为这个国中之国的政府。

12.《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1858.11.8)

亦称“中英通商章程”。《中英天津条约》的补充条款。1858年(清咸丰八年)11月8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上海签订。

主要内容

共10款,附有《海关税则》。

①. 海关聘用英人;

②. 海关对进出口货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征税;

③. 洋货运销内地,只纳子口税百分之二点五,不再纳厘金税;

④. 允许鸦片进口,每百斤纳进口税银三十两。

17.《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9.25)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又称“塔城议定书”或“塔城界约”,是沙皇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领土(今称外西北)的不平等条约,由清廷代表明谊等与沙俄代表巴布科夫等于公元1864年10月7日(同治三年九月七日,俄历1864年9月25日)在塔尔哈巴台(今塔城)订立。

主要内容

①.重新规定从沙宾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新界以西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归俄国。

②.划界后,新边界线附近居民,“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

③.换约后满240天,两国立界大臣会同,“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并拟定国界记文,互换为凭。

④.立界后,位于新界俄国一侧的原有中国卡伦,应于一个月内迁往中国一侧。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外民庄五处,限10年内内迁。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中俄双方陆续勘界立碑并签订了《科布多界约》《乌里雅苏台界约》《塔尔巴哈台界约》等三个勘界议定书。通过上述活动,沙俄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勒喀什池(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

18.《北京专约》(1874.10)

《北京专约》,又名《中日北京专条》、《台湾事件专约》、《台事北京专约》或《台事专条》,是1874年10月日本明治政府与中国清朝政府签订的有关台湾事件的条约。1874年5月,日本在美国帮助下,派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兵3000余侵犯台湾。10月31日,清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台事专约》。

主要内容

①.清朝承认台湾“生番”曾对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军出兵是“保民义举”;

②.赔偿日本银50万两;

③.日军撤出台湾。

1879年,日本以武力非法吞并琉球,并改为冲绳县。

20.《中俄伊犁条约》(1881.2.24)

《中俄伊犁条约》,一般指1881年曾纪泽签订的《中俄改订条约》(又称“圣彼得堡条约”),有时也指被《中俄改订条约》推翻的、1879年由崇厚擅自签订的《中俄交收伊犁条约》(又称“里瓦几亚条约”)。 其中前者是1881年(光绪七年)2月24日是清朝与沙皇俄国在圣彼得堡签订的有关归还新疆伊犁地区的条约。根据条约及其子约,中国虽收回了伊犁九城及特克斯河流域附近的领土,但仍割让了塔城东北和伊犁、喀什噶尔以西约7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

主要内容

①清政府争回了之前划失的伊犁南境特克斯河流域2万多平方千米领土,但仍失去了霍尔果斯河以西地区和北疆的斋桑湖以东地区。

②俄在肃州(嘉峪关)、吐鲁番二城增设领事;准许俄在伊犁、喀什及天山南北两路各城免税贸易。

③清政府偿付俄900万卢布。

该条约重新勘改了中、俄西北边界,明确了斋桑泊(今哈萨克斯坦境内)附近和黑额尔齐斯河一带的边界线。通过该条约和《伊犁界约》(1882.10.29)、《喀什噶尔界约》(1882.12.7)、《科塔界约》(1883.8.12)、《塔尔巴哈台西南界约》(1883.10.3)和《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1884.6.3)等5个子约,俄将7万多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并入其版图。

该条约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也是第一个因中国反对而推翻前约并收回部分主权的条约。

自第一次鸦片战争,至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清廷被迫与西方列强(包括日本)总共签署了众多不平等条约。

按时间划分: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有:中英《南京条约》(签订)、中英《虎门条约》(签订)、中美《望厦条约》(签订)、中法《黄浦条约》(签订)。

甲午中日战争后签订的有:中日《马关条约》(签订)、中日《交收辽南条约》(签订)、《中俄密约》(签订)、《中日通商行船条约》(签订)、《中德胶澳租界条约》(签订)、《中俄旅大租地条约》()。

八国联军战争后签订的有:《辛丑条约》(,清政府与英、美、俄、德、日、法、意、西班牙、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十一国签订)、《中英续订藏印条约(签订)。

2.割地

中英《南京条约》割让中国领土香港,中俄《瑷珲条约》中国将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的大片领土割让给俄国,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的中国土地改由中俄共管,《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允许葡萄牙永驻澳门,中俄《伊犁条约》争夺伊犁河流域的中国领土,中日《马关条约》日本强占台湾、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

3.单边治外法权(包括领事裁判权)

中法《天津条约》法国兵船可以在通商口岸停泊,中法《北京条约》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土地,建造自便,中俄《天津条约》准许在中国设领事,并派兵船在通商口岸停泊,《辛丑条约》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外国使馆区,中国人不准居住。

4.通商,开通通商口岸

中英《南京条约》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港口,中美《望厦条约》允许美国兵船自由出入中国通商港口,中英《天津条约》增开南京、台南、汉口、九江等九个通商口岸,英国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中法《天津条约》法国兵船可以在通商口岸停泊,中俄《天津条约》允许俄国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南、琼州七口通商,中英《北京条约》开天津为商埠,中英《烟台条约》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英国可经甘肃、青海、四川等地进入西藏,转赴印度;并可由印度进入西藏,中法《会议简明条约》允许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中日《马关条约》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许日本人在各通商口岸任便设领事馆和工厂。

5.协定关税

中英《南京条约》压低中国关税,规定进口税率5%,中英《烟台条约》租界免收洋货厘金,减少进口税。

《中英天津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咸丰八年)6月26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尔金在天津签订。共五十六款,另附《专条》。中国给英国赔款白银四百万两。(其它具体内容略)。

《中英北京条约》原称《中英续增条约》

1860年,英法联军贪欲难填,继续出兵,攻至北京郊区,十日七日,闯入圆明园,并焚毁了《圆明园》。咸丰皇帝逃往承德避暑山庄。

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清钦差大臣奕訢(恭亲王)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共九款。原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至为八百万两。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其它内容略)。

《中法天津条约》《中法北京条约》原称《中法续增条约》

在原《中法天津条约》,中国向法国赔款二百万两增至为八百万两……(其它详情略)

《中俄瑗珲条约》即《中俄瑷珲和约》

1858年(咸丰八年)5月28号,沙俄乘英法联军进攻天津,威胁北京之间,用武力迫使黑龙江将军奕山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由奕山与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瑗珲(今爱珲县爱珲乡)共三条。主要内容是:俄国割去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该约使中国领土完整与主权蒙受重大损害,清政府拒绝批准,奕山亦被清政府革职,后调任正红旗蒙古都统。可是在1860年签订中俄《中俄北京条约》时始予认可。

《中日马关条约》原名《马关新约》,又名《春帆楼条约》。日本称《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关于结束中日甲午战争的不平等条约(中日甲午战争,中国大败,北洋舰队全军覆没)。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4月七日,清政府派钦差头等全权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及其子、钦差全权大臣李经方赴日本,与日本全权代表、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订。共十一款,附有《另约》、《议订专条》。主要内容:中国承认朝鲜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中国割让台湾全島及所有附属各島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島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两万万两……该约是继《南京条约》后又一个苛刻的不平等条约。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

《辛丑条约》,即《辛丑议定书》,或《辛丑各国和约》。

辛丑为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义和团围攻各国驻北京的公使馆,借保护公使馆人员为由,1900年,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班牙、荷兰、比利时三国末出兵)八国联军出兵攻占北京,慈禧西逃至西安(详情略)。外交团以十一国公使团名义提出所谓"议和大纲″十一条,清政府全部接受。和约由全权代表奕劻、李鸿章在北京签订。《和约》共十二条,附件十九件。主要内容为:中国赔款四亿五千万两白银,分三十九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折合白银九亿八千多万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抵押……拆除大沽口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外国军队驻扎在北京和从北京到山海关沿线的十二个重要地方……(以下略)

我上面所述的是几个比較重要的清政府和各国列强签订的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的事件。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叙述了。现将其它的不平等条约一一列下:

《中法黄埔条约》、《中俄天津条约、《中俄北京条约》、《中俄伊犁条约》《中俄改订条约》、《中美天津条约》、《中美华工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美续修条约》、《中美续增条约》、《中葡北京条约》、《中法停战条件》、《中日天津会议专条》、《中日通商行船条约》《中英会议缅甸条款》、《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中法读议商务专条》、《中法越南交涉资料》等等,还有一些就不列举了。

弱国无外交,只能忍声吞气受各国列强欺凌。这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巨额赔款重重地压在中国人民的身上,喘不过气来。

藏海一素

2021年09月23日

统计了一下,大概有17个左右吧。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割香港岛,赔款2100万两白银等。

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中英五口通商章程》。

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

1858年《中俄瑷珲条约》,割地60多万平方公里,从此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土地不在属于我国。

1858年《中俄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中法天津条约》、《中英天津条约》。

1860年《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

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割让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大约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

1881年《中俄伊犁条约》,中国收回伊犁,霍尔果斯河以西地区割让给俄国。

1885年《中法新约》。

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赔款2亿两白银。

1901年《辛丑条约》,赔款4.5亿两白银。

短暂的60年,中国各地赔款受尽屈辱。我辈应当铭记历史,奋发图强~~~~~~~~

0 阅读:0

灰烬

简介:不断更新不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