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消息,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已完成工商变更。
具体看,林腾蛟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朱荣斌卸任总经理,由施志敏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同时,何媚辞任副董事长,张敏、吴杰、陈超退出监事行列,陈汉文、刘敬东、陆肖马、林贻辉、张志超、廖剑锋不再担任集团董事。新增监事常心怡、侯冀闽、方进进,董事崔汉强、卢少辉、苏文菁、林坚。
值得注意的是,林腾蛟为阳光城创始人,2002年5月,林腾蛟开始担任集团董事局主席,同年,阳光城通过收购石狮新发实现借壳上市。但在2023年5月15日-6月9日期间,阳光城因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此次接任董事长一职的施志敏为阳光城联合创始人,在此之前,施志敏曾担任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园林事业部执行董事、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等职。
前不久,阳光城还披露了债务逾期等相关情况。根据相关公告,截至2024年3月13日,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等)本金合计金额777.90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94.75亿元,
截至2024年3月13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阳光城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收到相关法院执行文书涉及正在执行的案件金额合计为21.27亿元,占阳光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75%。
同期内,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相关法院执行文书正在执行及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的案件金额合计为190.81亿元。阳光城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因上述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