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河北1农民去山西买牛遇害,警察通过“手电灯光”破迷案

盛朋评社会 2023-05-18 18:16:08

01死者是谁?

1984年7月1日傍晚,山西省灵丘县粮食局退休职工张某气喘吁吁地向县公安局值班人员报案:在南河滩鱼塘的土楞下,发现一具尸体,请火速派人勘查。

现场位于县城南郊,在大同至涞源公路北侧的河滩里,附近有好几个鱼塘,靠东一个鱼塘出水口处的土楞下,微微露出一角白塑料布和一只穿着高腰黄胶鞋的人脚,刑侦人员小心翼翼地挪开土块和塑料布,就见一具惨不忍睹的尸体暴露在人们面前。

尸体系一男性老者,年约60岁左右,身高一米六四,体态较瘦,头朝西南,双手在胸前痛苦地弯曲着。经检查,死者头部有多处挫伤,流有许多血迹。死者上衣一共六个口袋,均有被翻动的痕迹。除了从外衣口袋发现用一块纸包着的九块火石和一支黑色烟袋外,其余兜内均空无一物。

刑侦人员判断,死者系他杀,作案时间在昨天晚上。为了寻找线索,对现场进行搜查和勘验,由于天降大雨,现场已经遭到破坏,除了从不远处的杨树林里捡到一只白线手套外,没有发现其他痕迹和遗留的物品。

死者是谁?

遇害现场在什么地方?

一连串的问题摆在刑侦人员面前。

勘验完毕,经认真分析认为,关键是查清楚死者是谁?

在地区公安局统一部署下,灵丘公安局向各县和友邻县市发出协查通报寻找死者。然而倏忽半月过去,调查全县二百多名走失人员、下落不明者,没有发现与死者特征相似的;调查全县收废品、捡破烂的人员,没有发现与死者相似的;通过调查《山西日报》、灵丘县当地报刊,在1983年到1984年6月份的近千余份报纸上登载的“寻人启事”中,均未发现与死者特征相似的人;调查全县近1000份犯罪指纹档案,证明死者也不是灵丘县近来有过犯罪记录的人。

在刑事侦查案例中,这种寻找死者的案例是很有难度的。事实显而易见,假如刑侦人员在短时间内知道死者是谁,那么下一步动作就是展开对犯罪嫌疑人的排查,可现在连死者都弄不清身份,又怎么能找到犯罪嫌疑人呢?

负责这个案件的刑侦队长云中杰陷入了沉思:是案情分析不对?还是工作中有漏洞?协查通报已经下发到街道居委会和各个农村大队,当地没有反馈有失踪人员的信息,这是否意味着:死者很可能不是当地人?

云中杰决定:把侦查方向重点转向外地人员。然而又谈何容易?当时灵丘县正值传统的六月庙会期间,来自周边多个省、市的往来客人络绎不绝,县城每天的客流量不下五、六万人,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云中杰认为:当务之急是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事实证明云中杰的判断是正确的,很快有一条线索反映上来:

高庄供销社主任李文贤向侦查人员说:

6月30日晚上10点半左右,他从县城骑车回高庄,经过距离案发现场不远时,发现公路北侧草丛里有一个亮着的手电筒,但路上没有人。当时天晚路黑,他没有下车,而是一直回到了高庄供销社。

毫无疑问,这是一条重要线索。

侦查人员立即找到李文贤描述的地点,果然在公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一只丢弃的手电筒。由于手电筒的按钮一直开着,电池的电已经耗光。这说明:自从李文贤发现手电筒亮光后,这只手电一直亮到灯光耗尽。

云中杰仔细分析后认为:

根据李文贤发现手电灯光的时间可以认定,凶手作案时间是在6月30日晚10点左右,现场就在灵丘,并且离埋尸现场不远。这一点,可以而通过在杨树林里发现的绒线白手套得到印证。这基本上排除了另一种情况,就是犯罪嫌疑人通过其他交通工具在公路边抛尸的可能!

很快一个问题又摆在面前:凶手是从县城的方向出来,向高庄的方向移动呢?还是从高庄的方向出来,向县城的方向移动呢?根据侦查员提供的线索可知:当天晚上高庄并没有人员出来,这就确定了一个可能:犯罪嫌疑人和遇害者是从县城方向出来的,由于天晚,两人打了一支手电筒!

根据分析的情况,云中杰再次调整调查的主攻方向:应该以县城为方向,重点调查各个旅馆、招待所的外来人员!

02高鼻梁的年轻人

案情很快出现了转机。

调查中,西关合作旅店服务员白兴国、白尚元反映:“6月30日晚,有河北唐县古道口村一个叫闫素民的老头住在我店8号房间,约9时许,被一名20来岁的年轻人叫走,后一直未归。”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9时许,闫素民已经入睡,该店服务员白尚元在8号房门口喊道:“老闫,有人找你。”

接着,领进一个年约20多岁的年轻人。

闫素民看到他问道:“你怎么来了,来干啥?”

年轻人答:“叫你来了,你家里出事了。”

闫素民问:“出了啥事?”

年轻人说:“现在不告诉你,回去就知道了。”

闫素民说:“有啥事你就说吧,我这么大年纪了,还有啥怕的?”

年轻人仍然不告诉闫素民出了啥事,一再催促闫素民赶快走,闫素民下地穿好鞋,带上随身携带的塑料编织袋小卷,就跟随年轻人离开了旅店。

这个年轻人的特征是脸型稍长,高鼻梁,中等身材,上穿黄大衣,下穿蓝裤子,说话口音与闫素民相似。

得到这个线索后,云中杰立即派人星夜赶往河北省古道口村查证,另外派人到汽车站旅馆继续调查,经过认真核实后:证明死者确系闫素民,61岁,6月30日从家里出走,乘坐由保定发往灵丘的班车到灵丘庙会购买黄牛,走时头戴草帽,随身携带编织袋、小皮鞭、白塑料布等。

至此,死者的查明,打开了破案的关键一步。

03部署

法医对闫素民的尸体进行解剖。

分析认为:

1,闫素民系他杀无疑。

2,从合作旅店叫走闫素民的年轻人,在旅店中同闫素民讲的话,纯属谎言,将闫素民骗走后就不知所踪,说明这个年轻人作案嫌疑极大,最起码是参与者。

3,从说话口音看,高鼻梁的年轻人与闫素民是同一地区人,从对话内容看,两人比较熟悉,不外乎这几种可能:一,与闫素民同村。二,邻村与闫素民认识的。三,闫素民的亲戚或朋友。

4,从作案时间和手段来看,凶犯心狠手辣,不计后果,很可能是个胆大妄为、铤而走险的年轻人。

根据分析的情况,云中杰认为主攻调查方向应该以闫素民生前所在的古道口村以及周围的村庄为重点。

04峰回路转

侦破组的六名成员火速赶往唐县,及时地与唐县公安局进行联系,取得当地的支持和协助。

侦破组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召集各种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充分发动群众,激发广大群众对凶手的义愤,提供线索,协助破案。另一方面,在古道口村进行摸底,核实有关人员在6月30日的活动情况,观察他们的面貌和特征、年龄以及骗走闫素民的年轻人是否相似。

经过认真筛选排查,摸出重点嫌疑对象二十五人,为了进一步缩小包围圈,侦查员认真对比每一条线索,分析每一个可疑对象,最后,去伪存真,综合归纳,二十四人被排除嫌疑对象,只有该村村民赵四双年龄与面貌特征酷似。而且,他6月30日,7月1日活动情况不明,案发后,他的家人活动也反常,具有重大嫌疑。

赵四双本人讲:6月30日,他在责任田里栽稻子,死者的儿子闫红彦可以证明,7月1日他在家里洗衣服。据闫红彦反映:6月30日早晨他看见赵四双栽稻子,后来就没见过他,并说,有人看见赵四双上午骑着自行车到川里,7月1日乘坐由灵丘发往保定的班车在川里下车,他有作案可能。办案人员又深入群众调查,他的嫌疑不能排除,却没有找到确定的证据,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正当大家焦急万分的时候,一条新线索出现了,令案件的侦查峰回路转。

一名内线人员反映,他利用某些有利机会,几次接触赵四双的大嫂马歪子,在一次谈话中得知,赵四双曾于6月30日早饭后非常慌张地来到马歪子家,借走她的自行车,说有紧急事要办。

直到7月1日中午,赵四双才回到村,马歪子问赵四双去干啥了?赵四双不耐烦地说:“这个不用你管!”

此后,赵四双就装病不出家门,这让马歪子产生了怀疑,得知闫素民被害的消息后,马歪子的怀疑与日俱增,再三追问赵四双6月30日的去向,赵四双支支吾吾不做正面回答,经一再追问,赵四双才吞吞吐吐讲了他将闫素民骗出的经过。

这一重要线索,极大鼓舞了办案人员的斗志,大家分析后认为:这个内线提供的线索是有价值的、可靠的。为了不打草惊蛇,云中杰制定了具体的方案,侦破组采取声东击西的办法,一路人马深入到古道口大队外出包工人员的家中走访,一路人马重点接触马歪子。面对询问,马歪子顾虑重重,不敢吐露实情,在我工作人员的摆事实讲道理下,马歪子讲述了她知道的情况:证实杀害闫素民的凶手就是赵四双!

至此,侦破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由于赵四双作案后已经到外地打工,云中杰决定:立即前往赵四双做工的地点实施抓捕!

05抓捕

7月20日午夜,侦破组的同志的赶到了凶犯所在地:五台县柳园施工指挥部。

快到柳园时,包工队的人们陆续出工了,望着三三两两走向工地的人们,侦查员一边往前走,一边搜索着赵四双。

但未找到目标。

难道赵四双听到消息,已经逃脱?

干警们分析认为:我们行动神速,不会走漏风声,凶犯可能还没有出工,必须迅速控制其居住的院落,打听清楚他的住处后,由四名干警在外接应,另两名便衣直扑凶犯居住的西房。

一进院子,就见赵四双还在院内徘徊。干警装走若无其事地走过去,叫了一声:“赵四双。”

赵四双下意识地答应了一声,还没等反应过来,已经被两只强有力的大手紧紧按住,旋即,一双手铐牢牢拷住他的双手。

06真相大白

1984年7月21日下午,专案组一鼓作气对赵四双进行审讯,在我公安人员强大的攻势和铁的事实面前,赵四双交代了作案经过。

1984年6月30日早晨,赵四双在地里栽完稻子回家时,遇见本村村民闫素民肩挎一塑料编织小卷,内插一支皮鞭,顺着公路向西行。同闫素民搭讪后,得知他到灵丘购买牲口,遂产生了谋财害命的想法。回家后,他向其大嫂马歪子借自行车尾随闫素民到了川里,在川里窥见闫素民上了保定发往灵丘的客车,站在后面。赵四双随即买了票,最后上车,站在车门边,由于车内人多,闫素民没有发现赵四双。下午4时50分后,客车到达灵丘后,赵四双抢先一步下车,躲在一边,窥探闫素民的去向,当亲眼看到闫素民从车站出来向东走进西关合作旅店长时间没有出来时,他估计闫素民会在这里留宿,便上街吃饭闲逛,等待时机动手。

晚上9时许,赵四双见街上行人渐少,便窜入该店,用事先编好的谎话对闫素民说:“你家中出事,我来接你。”

骗出闫素民后,两人顺着涞源公路向东走。

一路上,闫素民一再打听家里出了什么事。

赵四双便骗闫素民说:“你儿子和别人打架被打死了。”

闫素民听后,蹲在路边失声痛哭。

赵四双催促闫素民快走,并假意相劝。

当行至高庄大桥拐弯处时,赵四双凶相毕露,乘闫素民不备,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摔倒在地。把他乱打一气。由于闫素民年老,体力不支,虽奋力反抗,但终究无济于事。赵四双随即掏出事先准备的自行车钢锁,向闫素民的头部猛打,闫素民失去知觉,直到闫素民失去呼吸。闫素民死后,赵四双将闫素民的口袋都翻了一遍,搜出现款1150元。而后,将闫素民的尸体拖到现场北边几十米远的鱼塘东南角,用闫素民携带的白塑料布盖在上面,推到土楞掩埋。

尸体掩埋后,赵四双用闫素民的手电筒照明清理了现场。逃跑中,随手将手电筒扔在一边。

赵四双原路返回县城,用抢来的钱买了一套新衣服套在血衣外面在灵丘汽车站候车室躲了一夜,7月1日早晨乘车返回家中。

回家后,赵四双精神紧张,情绪反常,引起家属的极大怀疑,经再三追问,不得已向家属透露了实情,为了逃避侦查员的侦查,于7月16日到五台县柳园包工躲避。

根据赵四双的供述,侦查员从现场周围和赵四双家中,搜出了编织袋、皮鞭和所劫款项。

至此,人赃俱获。

结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多行不义必自毙。

我公安干警在缜密的侦查下,根据现场遗留的手电筒及其灯光,准确判断作案时间,抽丝剥茧,一步步顺藤摸瓜抓住凶手。这再一次说明,只要细心就能查找到嫌疑人,再凶残的罪犯都无法逃脱法律的严惩!

0 阅读:0

盛朋评社会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