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年吃素且不近女色,梁武帝仅仅为了信佛养生?原来背后另有隐情

雪莲果说历史 2024-06-17 12: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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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梁武帝在天监年间的统治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弊政与失误兼有,客观的制约与主观的因素都在起作用。

从时间上来讲,以天监十二年为界,此前励精图治,尊崇儒学,文治武功俱有可称道者;其后不求进取,倾意佛教,国事政局始显不振之势。

从表现形式上来看,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个人勤奋节俭与整个士族权贵集团追求奢靡享乐,日益形成了畸形的结合;二是刻意重视文治与逐渐松弛武备,开始出现了明显的反差;三是倾心佛事、“蔬食”戒色。

1、腐败蔓延

梁武帝在登基之前,清醒认识到齐末的种种腐败现象导致了这个王朝的衰亡。他在攻陷台城前后颁发的文令中,列举出齐末诸多“昏政”“流弊”,表示新王朝将“澄清”“矫革”、“除荡”“禁绝”。

但是,他以为这都是东昏侯一位昏君的过错,改变社会风气只需“在上化下”、“请自孤始”,即可“移风易俗”,达到宇内清静。

入梁后,梁武帝勤政不怠,节俭自处。比如史书讲他居处简陋,不放纵,乃至日唯一食,不近女人,批文看书日以继夜等等,可见他确实做到了率先海内,堪称可贵,殊为难得。

有的史家讥讽他装模作样、全然虚假云云,恐怕不大公允,带点偏见。问题是,社会腐败是制度使然,不是一人之力能够扭转的。

东晋南朝以来,门阀制度下整个士族阶层不亲庶事,优游而处;新朝权贵贪婪攫取,恣意享乐,已成传统,积习难改。

先看宗室的情形。

六弟萧宏,《南史》本传反映此人“纵恣不悛,奢侈过度,修第拟于帝宫,后庭数百千人,皆极天下之选”;“恣意聚敛,库室垂有百间”,“性爱钱,百万一聚,黄榜标之,千万一库,悬一紫标,如此三十余间”,“钱三亿余万,余屋贮布绢丝绵、漆蜜穷蜡、朱沙黄屑杂货,但见满库,不知多少”。

天监后期,梁武帝亲往萧宏府上,查看是不是如私下所传的那样,内中尽藏军器,结果一看全是财宝,武帝不但心中“大悦”,而且当场称赞:“阿六,汝生活大可!”

八弟萧伟,《南史》本传讲他的子女“有男女百人,男封侯者三十九人,女主三十八人”,足见他的妻妾成群;梁武帝赐给他京城最讲究的居第芳林苑,他“又加穿筑,果木珍奇,穷极雕靡,有侔造化”,“梁蕃邸之盛无过焉”;他原先受封建安王,天监十七年(518)梁武帝“以建安土瘠,改封南平王”,可以说照顾得无微不至。萧伟的儿子萧恪,天监后期出任雍州刺史,府内有宾客江仲举、蔡选、王台卿、庾仲容,四人大肆搜括“蓄积”,因而时谚曰:“江千万,蔡五百,王新车,庾大宅。”

此谚传到梁武帝耳里,他竟“接之曰:主人愦愦不如客”。可见,梁武帝不但赞赏宗室聚敛奢靡,而且还纵容鼓励他们在生活享受方面要“大可”,超过别人。

再看高级将领的情形。

尽管将领中有像冯道根、韦睿等少数洁身自好而不聚敛豪取者,但大多数人入梁后腐化奢侈,追求声色。曹景宗“好内,妓妾至数百,穷极锦绣”;吕僧珍禄俸丰厚,梁武帝“又月给钱十万,其余赐赉不绝于时”;萧颖达“尤恣声色,饮酒过度”,天监初利用主办生鱼典税之便,“收直五十万”,被御史中丞任昉弹劾;邓元起天监初入蜀后,“崇于聚敛,财货山积,金玉珍宝为一室,名为‘内藏’;绮毅绵罽为一室,号曰‘外府”。

为了笼络将帅,梁武帝大方地动用国库积蓄,资助原先的“伧荒”,让他们在享乐中度过余生。

综上可知,梁武帝一方面躬自“率先”俭约,另一方面却对宗室、故旧、朝士奢靡之风视而不见乃至姑息纵容。这种奇怪的现象只能说明:一切都是为着维护个人的权力。

2、刑法失措

关于天监年间的刑法之弊,《隋书·刑法志》有专门的概括:

武帝敦睦九族,优借朝士,有犯罪者,皆讽群下,屈法申之;百姓犯罪,皆案之以法,其缘坐则老幼不免,一人逃亡,则举家质作,人既穷急,奸究益深。后帝亲谒南郊,秣陵老人遮帝曰:“陛下为法,急于黎庶,缓于权贵,非长久之术;诚能反是,天下幸甚!”帝于是思有以宽之…帝锐意儒雅,疏简刑法。自公卿大臣,咸不以鞠狱留意。奸吏招权,巧文弄法,货贿成市,多致枉滥,大率二岁刑已上,岁至五千人。是时徙居作者具五任,其无任者著斗械,若疾病权解之。

据《南史》本传,郭祖深长期效力司州,颇谙边情,他在奏文中特以西陲为例,指陈“急于黎庶”方面的弊端,是亲眼目睹的。

他认为:

“朝廷擢用勋旧,为三陲州郡,不顾御人之道,唯以贪残为务,迫胁良善,害甚豺狼。江湘尤受其弊,自‘三关’以外,是处遭毒。”

他虽然只笼统道及“扬、徐之人,逼以众役”,应是针对浮山堰之役而言,但没有细说,其情形如《隋书·五行志上》所言,是“百姓怨役,吁嗟满道”;而天监中各级官吏“转相督促”之状,郭祖深描述道:

台使到州,州又遣押使至郡。州郡竞急切,同趣下城;令宰多庸才,望风畏伏。

无论是边陲“三关”,还是淮南浮山堰,也无论是江湘还是扬徐,“三五”(三丁抽一,五丁抽二)抽丁,“缘坐”相逼,“众役”相加,“怨役”相随,“是处遭毒”,民不聊生,则是相同的。

梁武帝于天监中屡下诏文,既承认百姓“怀冤抱理,莫由自申”,因而“赭衣塞路”(三年诏)的状况,也了解“民瘼犹繁”“致妨农事”(十五年诏)的实际,更清楚“缺于治道,政法多昧”(十四年诏)的症结,但是他除了空洞的自责或督责之辞外,并没有采取多少有力措施改善“急于黎庶”的积弊,反而变得越来越严重。

再看“缓于权贵”方面的情形。

宗室仍以萧宏为例。

《南史》本传如实记录了他在天监年间的劣迹:

天监五年(506)作为北伐主帅,临阵脱逃,造成洛口溃败,五万将士不战而亡,致使全线崩溃;

天监十五年(516)窝藏杀人犯、妾弟吴法寿,暂免其官后,竟派人“伏于骠骑航待帝夜出”以图大逆。

对这样罪大恶极的不道之弟,梁武帝不但不治罪,反而于十天之内给他两次加授要职,并轻描淡写地说什么“爱宏者兄弟私亲”、“我人才胜汝百倍”,以为训导了事。

梁武帝如此自坏家规国法,司马光感慨道:

“(萧)宏为将则覆三军,为臣则涉大逆,高祖贷其死罪可矣,数句之间还为三公,于兄弟之恩诚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功臣以曹景宗为例。

天监三年(504)北魏大军围攻义阳,司州刺史蔡道恭苦战坚守,亟待援兵。《梁书》本传反映,曹景宗作为临近的郢州刺史,受遣率郡兵赶赴义阳解救,然而他竟违命不前,“耀军游猎”,致使义阳失陷。事后,御史中丞任昉劾奏曹景宗,梁武帝竟“以功臣寝而不治”。

总之,梁武帝一味包庇纵容权贵,有法不依,犯法不咎。天监中“士大夫坐法,皆不受立”(《梁书》卷五三《何远传》)。

曾任御史中丞的任防就对梁武帝说:“陛下弘惜勋良,每为曲法。”“曲法”的表现,正是“急于黎庶,缓于权贵”。

3、佛教误政

天监后期,武帝改变了初期以儒学治国的既定方针,谋求并确定了以佛教为“治道”之本的国策。

可以说,梁帝国由盛而衰的事端有二:

一是浮山堰的溃决,损了国力;二是佛教的提倡,丢了政本。

二者均发生在天监后期,贻患于天监之后。

大约天监十一年(512)前后,梁武帝开始将兴趣转入佛教方面;到了十六年(517)下诏“宗庙去牲”,十八年(519)躬自“受佛戒”。

其间梁武帝考虑国家大计的心思日见消极,励精图治的努力渐趋下降,从他颁布的诏书中也能发现这一变化的迹象:慨叹“缺于治道”、“政道未明”,流露出“观时设教”的意向。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崇而下慕,佛事骤然盛行起来,很快普及梁境。郭祖深于普通初年上书梁武帝一事,其主旨是批评佛教误政的。

“尚学”转向“慕法”,佛寺骤增,人籍锐减。这样下去,郭祖深担心它的后果是“堕本勤末”,酿成“处处成寺,家家剃落,尺土一人,非复国有”的可怕后果。

4、从好色到戒色

梁武帝在天监年间先后“蔬食”、“断房室”,并且保持了终生。

因此他晚年提到这个话题时,就会炫耀自己“不食鱼肉”、“不近女人”已达四十年之久的记录。

他还反复强调,他这样苦行是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是为着拯救苍生作出的抉择。应该说,他的苦行是真的,而动机却并不单纯。

他之所以决定并坚持“蔬食”、“断房室”,有个过程,原先他在这方面是放纵的。

萧衍与郗徽成婚以后,生有三个女儿,“未有男”,齐代建武年间(494~498),萧衍将六弟萧宏的第三子萧正德“养之为子”;齐末义军攻打建康宫城之际,萧衍获知他在雍州所纳丁令光生下一男(即后来的昭明太子萧统)。

萧衍得子时,已经三十八岁。约在天监元年(502)八月间,丁令光带着不满周岁的萧统,由襄阳抵达京城。

直延迟至十一月,梁武帝才在“有司奏立”“群臣固请”之下,最后确定立萧统为皇太子,并让养子萧正德“还本”。

义军攻陷台城之后,萧衍随即由石头城移至宫城内的阅武堂居处。这个阅武堂,名称好听,其实原先是东昏侯日夜戏乐的场所,内起芳乐苑,就在后宫里。萧衍偏偏选择这样一个住处,也有寻欢作乐的用意。

《南史》卷五本纪记载,东昏侯于齐末大肆修饰阅武堂内诸殿,甚至“凿金为莲华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也’”。

这位潘妃,名叫潘玉儿,是东昏侯最宠爱的贵妃。

萧衍移居宫掖后,对东昏侯后宫佳丽颇为垂诞,他想占有潘玉儿,“将留之,以问(王)茂,茂曰:‘亡齐者此物,留之将恐贻外议。’帝乃出之”。

不得已,潘妃被缢杀。萧衍又盯上了“潘之亚”的余妃。《南史》卷五七《范云传》讲,萧衍“时纳齐东昏侯余妃,颇妨政事”,范云单独规劝,萧衍“未之纳”;范云又偕同王茂一起“以天下为念”入谏,萧衍“默然”“许之”,“以余氏赉(王)茂”。

潘氏被缢,余氏让出,东昏侯后宫中的其他美色,萧衍照样纳为己有,例如:吴景晖(梁武帝次子萧综之母)、阮令赢(梁武帝第七子萧绎之母),皆为东昏侯后宫中人。

萧衍一时沉缅于女色,“颇妨政事”,这也是事实。入梁前夕,谋划新朝大计,有赖范云、沈约时时提醒,萧衍感慨说:“成帝业者,卿二人也!”

其实范云、沈约进言的主旨,不过是“早定大业”一类的意思,这是不言自明之事,萧衍听了如梦初醒,正说明他当时在“政事”上用心不多的事实。

最说明问题的是,《南史·梁本纪上》所出萧衍即位改元之初追赠已亡亲人尊号。

四月丙寅(初八)即位之日,先追崇长兄萧懿;第三日戊辰(初十)又追赠第二兄萧敷、第四弟萧畅、第五弟萧融封号;闰四月王寅(十六日),有司启奏追尊皇考皇妣及亡妻,迟至五月甲辰才追授尊号。

“逾月始追尊皇考妣,先卑後尊,为识者所讥”。而“迁神主于太庙,帝不亲奉,命临川王宏待从;七月,帝临轩,遣兼太尉、散骑常侍王份奉策上太祖文皇帝、献皇后及德皇后尊号”。

“临轩命策”,也是遭致后人非议的大节。梁武帝“本自诸生”,又自命孝子,为何能在这样事关重大的尊卑问题上连连出错呢?

显然,这跟他于建梁前后沉迷后宫的生活有关涉。

5、吃素的过程

根据梁武帝晚年所作《敕责贺琛》一文自供,他“昔腰腹过于十围”,再结合《净业赋》(《全梁文》卷一)一文追述的情况:

…及至南面,富有天下,远方珍羞,贡献相继,海内异食,莫不毕至,方丈满前,百味盈俎。…

可以确知,梁武帝登基之后,在饮食方面既“随物肉食”,且大饱口福,吃成了一个大胖子。

正是从《净业赋》中,我们还能进一步获悉梁武帝之所以“不食鱼肉”、“不近女人”的根本原因。

尽管他解释成是出于孝思之情和归佛之心,但字里行间透露出他于天监中曾大病一场的关键情节:

…于时四体小恶。问上省师刘澄之、姚菩提疾候所以。刘澄之云:“澄之知是饮食过所致。”答刘澄之云:“我是布衣,甘肥恣口。”刘澄之云:“官昔日食,那得及今日!”姚菩提含笑摇头云:“唯菩提知官房室过多,所以致尔。”

…梁武帝在文中竭力替自己辩解,说刘、姚二人都没有把他的病因说准,可他还是按二人“处酒”“处丸”之法,“犹令为治”。

大凡为帝王调治病体,多是强身壮阳之药丸,其实服后会使身体越来越糟,梁武帝此次“服之病愈增甚”,自然也不例外。

梁武帝在此文中还说,刘、姚二人为他联合诊治时,他已经素食,但未断房事。这是可信的。文中讲,他“蔬食”而不断房事,“体过黄赢”,谢朏、孔彦颖“屡劝解素”。孔彦颖其人不详,而谢朏是天监五年(506)底去世的,因此梁武帝开始素食的时间必早于这一年。

梁武帝既蔬食,又“房室过多”,其实是按照道家养生术求长寿的指导去行事的。结果只能是体衰力竭,意识不明;服用配制的丸药,“病愈增甚”。

于是他从佛教“除二障”(“二障”即“杀害障”、“欲恶障”)的戒律中,“始知归向”,蔬食而外,并断房室。

归根结底,是出于健康的考虑,所谓“行人之不能行者”,乃寻求长寿之新途径。

他自我标榜此举或因孝心或救民众,当然是堂皇之辞。

7、“断房室”的时间

剩下的一个问题是,梁武帝“断房室”的时间。

《梁书》《南史》本纪均明确讲,“五十外便断房室”,则可知天监十二年(513)武帝始“不与女人同屋”。

这与后来于大同八年(542)写的《敕责贺琛》所称不近女人“三十余年”可相合。

然而,在梁武帝自己的文章中,也有与天监十二年这一时间相抵触的记录。比如:《手书与萧宝寅》(天监十五年作)中称说“自有天下,绝弃房室”;《净业赋》(成于晚年)宣称断房室“四十余年矣”,此二文又将时间提前至天监之初。

还有,据《建康实录》卷一七综论所出,梁武帝“五十九即断房室”,则时间又推迟至普通三年(522)了。三个时间:天监初(502),天监十二年(513),普通三年(522),彼此抵牾,后世史家常因此质疑,并进而怀疑有无其事。

钱钟书先生指出:

“此等鄙琐,本不足校,顾既以为君道攸关,则十年之一出一入,岂曰小德乎哉!”

著者以为,梁武帝决定并实行“不近女人”不假;开始的时间,在天监十二年(513),正史帝纪记载可信;梁武帝宣称天监初,殆不足信;《建康实录》记的“五十九”,“九”或为“外”之讹。

从梁武帝的子女出生情形来看,也能大体证实这一点。

武帝诸子中,年龄最小的第七子萧绎、第八子萧纪,均出生于天监七年(508),萧绎的生月在八月,萧纪在八月以后;而诸女中,第七女安吉公主嫁给王实的时间(516),有刘孝仪《为王仪同谢国姻启》可知;第八女长城公主嫁给柳偃的时间,有两种可能(517或520),如按当时婚配年龄(女八岁)计,则最小的长城公主出生的时间,约在天监九至十二年(510~513)间。

天监十二年(513),梁武帝刚刚五十岁,尚具生育能力;长城公主以后,梁武帝再无子女出生,可旁证帝纪“五十外”不虚。

梁武帝对诸子的教育十分重视。他亲自为诸子挑选高才硕学之士辅导教诲,一般讲,诸子从三岁起就开始诵读经书,五岁前后即“遍读五经”(如太子萧统),有的六岁就能“属文”(如萧纲)、“为诗”(如萧绎)。

梁武帝诸子成婚的年龄很早,大多在八至十岁之间,而且皆选择名门之女成亲(如已知的萧统八岁纳蔡撙之女,萧纲十岁纳王骞之女,萧绎十岁纳徐绲之女);封王并开府的时间在四至七岁间,外出就任州郡职事也在十二岁之前,有的七八岁就赴外任。

天监十四年(515)正月初一日,梁武帝在太极殿亲自为太子萧统举行冠礼,并让太子开始“省万机”,接触政务庶事。

因此,天监末年,武帝诸子均已成婚,并协助国事或轮换出任方镇要职。梁武帝“不近女人”之后,除丁贵嫔留居京城(居东宫)外,其他嫔妃皆随王就镇。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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