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换发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这是换发证书的基础,需要交回旧的证书正、副本。 2. **换证申请书**:需详细说明换证的原因、具体需求等情况,申请书应由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基金会印章。 3. **理事会会议决议**:证明基金会理事会已就证书换发事宜进行讨论并通过相关决议,决议内容应包括同意换发证书等事项。 4.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身份的材料。 5.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如有业务主管单位)**:如果基金会有业务主管单位,需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换证的批准文件。 6.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辅助材料,例如章程修订案(如果在换证同时有章程修改)、住所证明(如果住所信息有变更)等。 具体的换发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换证前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相关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