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巅峰时期,任文华殿大学士、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海军会办大臣。这四个职务中随便拿一个出来,都是其他官员一辈子都难以触及的天花板。那么和现在对比,李鸿章担任的四个职务分别是什么岗位呢?
第一、文华殿大学士自乾隆朝形成三殿三阁制之后,保和殿大学士排名第一为内阁首辅,即名义上的宰相。但自傅恒去世以后,保和殿大学士例不实授,以文华殿大学士为首辅。
李鸿章虽是翰林出身,但其仕途则起于军兴。他的升官速度极快,不是一步一个脚印升上来的,咸丰十年在曾国藩的支持下,李鸿章组建淮军,其时他的职务不过是“记名道府”外加一个虚的“按察使衔”。
淮军进入上海并击退太平军以后,李鸿章一步到位升任江苏巡抚,至同治三年湘军攻克金陵,李鸿章封一等伯爵,六年调湖广总督,晋协办大学士。
同治九年,李鸿章调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成为权势显赫的一方诸侯。同治十一年,也就是曾国藩去世的那一年,李鸿章补了老师的缺,从协办大学士一下子跃升为武英殿大学士,两年后成功晋级文华殿大学士,成为内阁首辅。
文华殿大学士地位尊崇,李鸿章的情况比较特殊,他的本职是直隶总督,文华殿大学士只是朝廷给他的荣誉性虚衔。但尽管如此,有了文华殿大学士的加持,李鸿章才有“李中堂”和“李傅相”的称谓。
文华殿大学士属于文官最高品,和现在相比,几乎就是国务院总理,妥妥的正国级领导。甲午战败之后,李鸿章其他职务被撸得干干净净,只保留了文华殿大学士一职,意思就是实权没了,但仍然可以享受正国级待遇。
第二、直隶总督有人说清代只管一省的总督和现在的省委书记同属一个级别,这一观点基本是成立的,但我们不能认为直隶总督相当于河北省省委书记,实际上直隶总督的权力比后者要大很多,完全不是一个量级,要不然怎么能称得上是“疆臣之首”呢?
直隶总督素有拱卫京畿之责,是京师的门户,按照定制直隶地区驻扎的八旗、绿营皆归其节制,此外还担负清东陵、清西陵的保卫工作,驻扎皇陵的马兰镇、泰陵镇两总兵,直接向直隶总督负责。
通俗地理解,直隶总督与现在的北部军务司令员十分类似。然而李鸿章担任直隶总督时期,淮军已经被编入国家的经制兵,是大清国防的主力部队。从这个方面来说,李鸿章的直隶总督至少也是军委副主席级别。
第三、北洋大臣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非国家正式职官,也没有级别。自二次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被迫开放口岸,在西方列强的要求下,朝廷专设南洋大臣、北洋大臣分管通商事务。
起初的时候,北洋大臣为专差不兼任督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北洋大臣因少了督抚兼职,办起事来受到种种牵制,地方各级官员阳奉阴违不予配合。
同治九年,朝廷下令以直隶总督兼任北洋大臣,所以李鸿章是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首任,其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二十多年。
北洋大臣的全称为“北洋通商大臣”,顾名思义北洋大臣从成立的那天开始,其主要职能便是“通商”。然而,自洋务运动开展以后,李鸿章担任的北洋大臣性质就发生了转变,通商之外又加上了洋务。
洋务涵盖的范围很广,创办各类近代化企业、兴办近代教育、购买新式武器、修建铁路架设电报等,皆属于洋务的范围。
同光时期,内政和洋务是国家的两大核心事务,洋务运动的主要领袖说白了就是李鸿章,并且与西方列强的沟通谈判,也主要是由李鸿章负责。也就是说,李鸿章的北洋大臣是商务部长、外交部长、工业和信息化部长的结合体。
第四、海军会办大臣会办、帮办在清代的官制系统中对于二把手或三把手的称谓,比如新疆、西藏地区的官制中,就有很多的会办大臣、帮办大臣,他们的顶头上就是参赞大臣、伊犁将军以及驻西藏办事大臣。
中法战争之后,清政府鉴于水师的落后,决定组建近代化的海军,由此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叫“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简称“海军衙门”。
海军衙门属于国家核心机构,慈禧太后令醇亲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务,所有沿海水师,悉归节制调遣,并派庆郡王奕劻、大学士直隶总督李鸿章会同办理,正红旗汉军统领善庆、兵部右侍郎曾纪泽帮同办理。
醇亲王奕譞本无大才,根本无法胜任海军衙门的事务,实权其实掌握在李鸿章手里。正因如此,李鸿章借此契机,成立北洋海军,将全国的资源紧紧地握在手中。
庆郡王奕劻是远支宗室,影响力无法与奕譞相比,且其时资历尚浅,慈禧太后主要是想让李鸿章带着他历练一番。所以奕劻虽然与李鸿章同为会办大臣,但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拿主意的还是李鸿章。
仅从官职上来讲,李鸿章的海军会办大臣,与海军副司令类似,但因李鸿章实掌海军衙门,所以地位等同于海军司令员。
文华殿大学士类似国务院总理,直隶总督类似于北部军区司令员兼河北省司令员,北洋大臣如同三部部长,海军会办大臣是海军司令员,李鸿章一人兼任四职素有“第二朝廷”之说,就问权力大不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