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十四统治后期法国海军衰落的原因及其启示,是什么?

沃克笔下的世界观 2024-11-20 13:53:21

法国海军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尤其在1680年之前,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海军力量强大。

然而,到了路易十四统治后期,法国海军实力却一落千丈,丧失了制海权,原因如下。

其一,陆海双重地缘特点的法国受制于欧陆利益与海洋利益的双面战略压力及吸引,最终采取“陆重于海”的战略,放弃了海洋强国的建设。

地理因素是影响国家战略、对外政策的最基本因素,关于大陆和海洋两种发展模式孰优孰劣自15世纪以来就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话题。

而近代以来,法国受陆海复合型地缘因素的影响,其在陆地争霸及向海洋拓展的实践为一大批战略理论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素材, 且大多数学者普遍认为海权较之陆权更有优势。

法国濒临大西洋、地中海,其三面临海、三面向陆,在地缘政治概念中属于陆海复合型国家,承受着来自欧洲大陆及海洋方向的双重压力及吸引,使其资源过于分散化,无法像英国一样集中力量发展海军。

基于历代君主对欧洲大陆霸权的追逐,法国政府历来不重视海外力量的发展,即使在路易十四统治早期,法国在欧洲大陆独领风骚,路易十四采取海陆并进的战略也是以海军服务陆军,为其争夺欧洲大陆霸权作辅助。

当法国在欧陆争霸中耗费巨额陆军军费开支、在诸多战争中财政捉襟见肘时,路易十四毫不犹豫地缩减了对海军的投入,将战略重心稳稳地放在欧陆争霸上,只是依靠在历次海战中仅存的小股舰队及大量的私掠船对英荷等国的商船进行劫掠。

最后也因为英国海军的霸权地位,使法国的私掠船无法在公海上发挥其劫掠作用。

法国海军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的沉浮对我国的海洋强国建设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中国也是陆海复合型国家,纵观5个世纪以来的内政外交,中国时时受到这一地缘特点带来的种种制约。

中国学者吴征宇曾指出:“与历史上的陆海复合型强国一样,冷战后中国的崛起进程同样也伴随着规模巨大的海洋转型,基于历史提供的经验教训,当代中国进行海洋转型时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之一是如何避免重蹈近现代历史上欧洲陆海复合型强国海洋转型失败的覆辙及由此而引发的种种灾难性后果”。

其二,路易十四穷兵黩武,巨额战争费用动摇了国家经济,不利于海洋建设。

路易十四几乎是近代以来最好战的法国国王,在他亲政时期,法国参加了四次大规模战争:1667—1668年与西班牙争夺荷兰的遗产战争、1672—1678年对荷兰的法荷战争、1688—1697年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之间的九年战争,即大同盟战争 (也称奥格斯堡同盟战争) 以及1702—1713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

战争扩大了法国东北部边境的领土,但也耗尽法国国库,历史学家曾尖锐地指出:路易十四用“胜利榨尽了法国的生命”。

路易十四统治早期对外战争的胜利,使西班牙、勃兰登堡、奥地利等不敢小觑法国的实力,路易十四在削弱传统的陆上争霸劲敌哈布斯堡后可以兼备海军建设。

但在其统治后期的两次大规模战争,尤其是九年战争中,法国获得的只是同盟国对法方占有斯特拉斯堡这一战争之前既定事实的认可;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则使本属于法国的大面积海外殖民地落入英国之手。

由此可见,路易十四后期的对外战争劳民伤财却得不偿失,大规模的战争更是让法国国库背负巨额债款,战争动摇了国家经济,王室政府的债务甚至高达20亿法郎。

在此情况下,法国政府迅速收紧了对海军建设的投入,将战略重心放在欧陆争霸上,也不再积极发展海洋经济,致使法国海军的发展失去了强有力的海洋经济及政府财政的支持而处于瘫痪状态。

与此同时,英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正在快速发展中,英政府加大了对海外扩张及殖民侵略的规模,并不断扩大其海军力量。

英政府一方面拉拢并利用欧洲大陆上的反法力量牵制、削弱法国,另一方面则集中海军力量与法国海军展开了长达100年的海外殖民争夺战,法国多方受敌,最终失去了其海洋强势。

终其原因正如斯塔夫里阿诺斯 (L.S.Stavrianos) 指出的,在英国与法国长达1个世纪的殖民地争霸战中,英国压倒性地战胜了法国,“其原因就在于法国更感兴趣的不是海外殖民地,而是欧洲霸权。”

其三,路易十四废除《南特敕令》,打击信仰新教的商人、技术人员、海员等,使法国海军的发展雪上加霜。

1598年4月13日,法王亨利四世签署并颁布了《南特敕令》,承认了法国境内胡格诺教徒的信仰自由,实行宗教宽容,有利于法国国内的社会安定,经济发展。

但是,路易十四为了使法兰西形成“一个信仰、一种法律、一位国王”的一统局面,于1685年10月17日颁布了《枫丹白露敕令》,宣布胡格诺教徒为非法,从而废除了《南特敕令》。

法国胡格诺教徒大多为资产者,其中有金融家、工业家、能工巧匠等,是法国这一时期商品经济发展的主力。

但路易十四废除《南特敕令》,导致大量信仰新教的手工业者、海员、商人、技术人员等外逃。

据统计,1685年—1688年,近5万户人家外逃,法国总共减少了40万人口,流失资金约6 000万锂。

据当时著名军事将领沃邦的估计,外逃的新教徒中约有9 000名水兵及1.2万步兵,以及600名军官,法国海军兵源严重缺乏。

而大批商人、能工巧匠等的外逃对法国的海外贸易无疑是一大打击。

第四,法国贵族阶级鄙视商业,不愿从事冒险性的海洋经济,使得法国海军没有强大的经济后盾。

海军的建设一方面依赖政府的投入,另一方面也需要有稳定且强大的海洋经济作为支撑。

海权鼻祖马汉 (Alfred Thayer Mahan) 曾指出:“如果平时支援战舰的海运和工业衰败了,战舰便没有多大用途,它的命运也就很难预料了。”海军的建设与维持需要一笔高昂的费用,如果仅仅依靠一两位重视海洋建设的上层的政策及财力支持的话,则必定走不远,法国恰恰是这种情况。

法国本土自然条件良好,自古以来,人们“重土轻迁”,海洋战略意识薄弱。

贵族们更是鄙视商业,不愿从事具有冒险性的海洋经济活动,尽管针对此,柯尔伯颁布法令支持并鼓励贵族从事商业活动,但收效甚微。

在整个17世纪,法属加拿大的人口仅仅从最初的2 500人上升到1万人;而同一时期,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人口却由1万人直线上升至10万人。

为了解决劳动力的不足,法国政府往往采取低价收购黑奴或抓壮丁的方式来弥补。

另外,腰缠万贯的商人们、制造业者们在获得巨大商业利润后,对贵族名号朝思暮想,想方设法获得贵族头衔后便不再从事能获取利润的商业活动。

相反,英国则自上而下坚定不移地朝着控制海洋的目标前进,先是伊丽莎白一世 (ElizabethⅠ) ,后是克伦威尔 (Oliver Cromwell) 、查尔斯二世 (CharlesⅡ) 、詹姆斯二世 (JamesⅡ) ,英国政府始终坚定“控制海洋,这是英格兰的传统。”

最后,缺乏经验丰富的海军军官及训练良好的士兵。

法国对开拓海外殖民地的兴趣不浓,只看重与海外殖民地的商业往来,使得法国海军主要用于为商船队保驾护航,对海军的作战技能、战术训练方面重视不够。

而担任海军军官的虽为贵族,但大多数贵族并没有海上实战经验,有些甚至仅仅是受路易十四或曼特侬夫人 (Madame de Maintenon) 庇护的陆上宠儿。

1669年,在柯尔伯支持下,法国建立的海军既可以用于军事也可用于商业,但由于法国人在商贸上竞争不过荷兰人、葡萄牙人和英国人,因而,法国对外的商船转而以传教为主,贸易为辅。

这种做法甚至影响到了私人航海贸易公司。

1660年,法国鲁昂大商人费马内 (Fernat) 出资创建了“航行中国、东京与交趾支那王国及毗邻岛屿公司”,其章程的序言明确指出该公司的主要目的在于“在中华帝国、东京和交趾支那王国及毗邻岛屿宣扬教义和发展贸易”。

因此,该公司“无偿搭载他们及他们率领的传教士、仆佣和随从及其携带的衣物和食物到他们想要去的东京、交趾支那或中国的一个或数个港口”。

另外,海员的征召困难、水手缺乏一直以来困扰着法国海军建设。

路易十四时期并没有义务兵役制度,法国沿袭着旧法采用雇佣兵,同时依靠“自由”及“自愿”征兵或强征入伍,甚至以抽签方式征兵。

即便如此,水手、海员依然不够,且大多未受专业训练,为临时兵。

路易十四时期,政府还将流浪汉、走私犯、逃兵、新教徒等送到帆桨战船上做划桨苦役,充当水手。

1666年2月,负责战舰的第一长官尼古拉·阿努尔 (Nicolas Anould) 向柯尔伯提出,用所有“懒汉、朝圣者、关在收容所里的人、生活放荡的人及其他流浪者来武装战舰”。

随后,路易十四通过法令,将流浪汉、走私犯、逃兵等送上帆桨战船。

1682年7月11日的王室宣言甚至规定惩罚在法的波希米亚男人永久性划船的苦刑。

据统计,从1680—1715年,共有38 000人被送去充当水手,划苦役船,其中11 869人是因为偷窃等违反普通法而被罚,698人为流浪汉,还有17 000人为逃兵。

将流浪汉、走私犯、逃兵、新教徒等送上帆桨战船充当划船水手在路易十四时期较为常见,然而这恰恰再次体现了路易十四对法国海军力量建设的不重视。

近代法国海军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获得了快速发展,曾经获得过制海权,但是法国政府乃至全民族的海洋战略意识不强,法国作为陆海复合型国家在发展海权及进行海洋实践过程中以“陆重于海”为指导思想,国王路易十四将重心放在欧洲大陆的争霸上,无暇兼顾海洋,放弃了制海权,此做法使法国在近代失去了发展成为海洋强国的最佳时机。

另外,路易十四穷兵黩武,在欧洲邻国的战争不仅加重了本国的财政负担,也使法国的经济发展失去了良好的国内外发展环境,这是不足取的。

近500年的历史发展中,我国海军力量的发展也曾受制于大陆利益与海洋利益双方面的战略压力及吸引,也曾忽视海军的发展。

实际上,对于陆海复合型国家而言,单方面地强调陆权或海权都是不足取的,应当针对陆海复合型地缘,结合当前国际形势,思考如何更好地发挥陆海复合优势。

当前“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应当摆脱陆海战略选择的两难及双重伤害性,在确保当前大陆利益及友好邻邦的基础上,加强全民族的海洋强国意识,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建立和加强同周边各国的互利合作,多层次多方位地发展我国海洋经济,推进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目前我国综合国力仍处于上升期,我们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及技术支持发展海军,向海洋强国进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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