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韵霖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罚

青岛查查 2024-08-20 13:18:48

据青城行执行罚字〔2024〕第479号:2024年07月17日查,当事人青岛韵霖置业有限公司在夏庄街道王沙路东、源头河南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项,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韵霖置业有限公司处以警告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青岛韵霖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6月2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王沙路2号11号楼11号网点1_2层,法定代表人为方润超。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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