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 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上调2黑龙江省退休职工养老金。总体看,涨幅全面下调。
一、定额涨幅下调。与去年相比,2024年每月定额上涨25元,比去年少3元。定额增长全国排名最低。
二、挂钩涨幅下调。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比去年少0.3元。与本人2023年月基本养老金挂钩的增长率为0.92%,比去年减少0.21%。
三、倾斜涨幅下调。70岁以上老人涨幅下调10元,70-79岁为20元,80岁以上30元。艰苦地区中,一类增长为5元,与去年持平;二类地区增长7元,比去年少3元;三类地区增长9元,比去年少6元。
以缴费35年退休基本养金收入6000元年龄在60——69岁之间的退休人员为例,本次其养老金将上涨115.2元。如享受倾斜政策,则再加倾斜额度。
公式: 定额(25)+缴费年限(35)+基本养老金*0.92%(6000*0.92%=55.2)=11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