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唾弃的不法行为,中国有句古话“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而腐败就像蝼蚁一样,一步步蚕食着我们耕耘多年来自不易的发展成果,因此,我国政府对腐败一直保持着高压的态势,而反腐倡廉工作也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在党的“十八”之后,我国政府的反腐工作可谓“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打击之下,一大批破坏社会发展果实“蝼蚁”被揪了出来。而在这其中,政法系统也成了贪腐现象的高发区。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个“警虎”,一个忘了初心的共产党员,一名知法犯法的执法者——王少鸿。
军人出身,义务兵复员
王少鸿,广东省揭西县人,1963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7岁时,王少鸿像当时的大多数青年一样将参军视为自己最大的愿望,他渴望能够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对部队的生活心驰神往。以此,在完成了基础的义务教育后,王少鸿便报名参军,但是,在那个年代,参军也不是一件容易得事,除了需要满足必要的身体条件之外,出身清白,政治过硬也是一项身份重要的硬性规定,不过幸运的是,这些条件王少鸿也全都满足,于是,王少鸿也就如愿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
王少鸿服役的部队在广西军区,在他服役期间正值我国对椰子味的“两山轮战”阶段,而广西地区又处于战时的最前线,因此备战认为十分艰巨,部队的训练也十分艰苦,但是王少鸿像所有解放军战士一样,对艰难困苦无所畏惧,认真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由于当时社会环境的限制,解放军战士的文化水平普遍都不太高,而入伍前已经完成了义务教育的王少鸿也就成了这些战士中的“知识分子”,因此,部队看中了他的文化程度,便让他担任过文书一职,不要小看文书这个职务,他负责连队主官和战士之间的上传下达,对个人的工作能力是很好的锻炼。
在服役4年后,王少鸿退役了,退役后的王少鸿是幸运的,因为根据当时的政策,义务兵退役后政府负责安排工作,于是,他被分配到普宁县下属镇的工商所工作,成为一名没有编制的合同工。尽管是合同制员工,但王少鸿没有因为工作的性质而放弃努力,相反,他十分珍惜这样的工作机会,所以对自己的每一项工作他都十分认真的完成,也许真是在部队当文书时得到了锻炼,他的工作表现十分出色,这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称赞和认可。王少鸿也十分清楚知识的重要性,他明白,拥有较高的学历将会是他向上进步的重要资本,因此在工作之余,他特别注重自我的提升,不断进修学历。
工作认真,不断“进步”
1993年,对于王少鸿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转折点,就在这一年,他迎来了职业发展的关键机会。通过考试,王少鸿成功入编普宁工商局,成为副股长。虽然股级干部不算高级职位,甚至在我国的行政编制中,严格的说根本没有股级这个领导级别,但是,王少鸿能够成为副股长,也就标志着领导对他工作能力的认可。
1997年,对于王少鸿优势人生转折的一年,这一年,他从普宁县工商局调入了揭阳市公安局,负责宣传工作,从县城调入市里工作,可是但是县城公务员梦寐以求的,而王少鸿成了这些“幸运儿”中的一个,以此同时他还并通过函授获得了大专学历,这也为他日后的升迁奠定了基础。要知道在九十年代的公安系统中,大多数公安干警只有初中学历,小部分拥有中专学历,像他这样拥有大专学历在当时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也正因如此,王少鸿成了当时少有的“学院派”干警之一。
果不其然,学历成了王少鸿升迁的垫脚石。学历证书还没有拿到手,先到手的就是他的提拔通知,1999年被任命为政治处干部科科长,成为副科级干部。也就是从他成为体制内科级干部开始,王少鸿的仕途更加一帆风顺。不到三年时间,他坐上了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的位置,2004年,在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工作一年后,王少鸿被委派至地方,在惠来县任职县委常委。不到一年后,又在2005年履新至普宁市后,在接下来的14年里,王少鸿历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揭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揭阳市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
到2019年,回到揭阳市工作,任职司法局局长,后当选为局党组书记,直至此前被查。从1999年至2006年,他频繁更换岗位,最长间隔两年,最短仅11个月。熟悉组织程序的人可能不难看出,这样的组织安排通常是为了培养年轻干部,让他们在本单位的各个部门轮岗,这样就可以尽快熟悉单位的内部环境,和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为之后担任更重要的领导职务做准备。王少鸿的确年轻有为,在公安系统各处历练后。在王少鸿的从政生涯中,基本都在政法部门任职,算得上是一位“老政法”了,多年政法部门的工作经验,本应让王少鸿的觉悟和境界高于常人。然而,在事后的调查中暴露的问题令人震惊。
面对诱惑,迷失自我
表面上铁面无私,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王少鸿,其实早在公安系统轮岗的过程中就已经迷失了自我。2013年以来,与他接触过的人明显感觉到,他的生活作风发生了变化。可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想到自己已经艰苦奋斗的半辈子了,现在也终于进入了领导岗位,是时候享受一下,犒劳犒劳自己的努力了。渐渐地,他的自我控制力开始下降,变得贪图享乐,经常接受吃请,收受案件涉案人员的贿赂,出入高档娱乐场所,豪车接送,享受名贵的雪茄和品尝高档红酒,这些显然已经超出了普通公务员的经济能力。
在揭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主持工作期间,王少鸿表面上刚正不阿,实则背地里已经开始收受贿赂。他利用自己的权利干预经济案件的侦办,甚至在某些案件中收受嫌疑人的“好处”后颠倒是非,想法设法为嫌疑人脱案。而在他的掌管的部门里,买官卖官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他还大搞“一言堂”,干部的提拔任免、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后备干部的选拔等等,全都由他一人说了算,整个经侦支队成了他一个人的“买卖”。
随着王少鸿的愈加肆意妄为,群众和干部对他的不满越来越多,积怨也越来越深,关于他的举报材料像雪片一样砸到了纪检部门的案头。接到群众举报后,纪检监察部门迅速开展对王少鸿的相关调查。经过缜密的调查,纪检监察部门掌握了他收受贿赂13万余元以及接受涉案人员的吃请、礼品,甘于被“围猎”,充当不法分子的“保护伞”,干涉案件侦办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
2023年4月,广东省揭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王少鸿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开除党籍和公职后,王少鸿被移交检察机关,面临法律的严惩。1963出生的王少鸿被查当年刚好60岁,如果不是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这一年他就可以光荣退休,享受着快乐的退休生活了。但是做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王少鸿这样长期工作在政法岗位,担任过市公安局局长,司法局局长,以及政法委书记等重要职务的政法干部,他深知国家反腐力度之强度,更深知违纪违法带来的后果。可惜的是,他最终没有抵制住诱惑,没有管住自己,违反了组织纪律也违反了法律,他的下场完全是自己咎由自取。
对于王少鸿个人而言,虽然他的余生将在法律的制裁下度过,但他的案例将成为后来者的一面镜子,映照出贪欲的可怕后果,警示着每一位手握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无论职位高低,一旦触碰法律红线,都将难逃严惩。这不仅是对个人命运的改写,更是对法治精神的一次有力彰显,提醒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总之,王少鸿的案例不仅是一起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更是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它告诉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才能确保党和国家的肌体健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共同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这样罔顾法纪,只能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