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为过量饮酒导致女子死亡的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该案涉及了三名参与聚餐的好友,他们被控过失致死罪。
故事发生在2023年的5月21日傍晚,受情感问题困扰的小秋前往好友小琪家中,希望通过与朋友聚餐来缓解自己的悲伤情绪。
在聚餐期间,小秋一共喝了约1斤的白酒,而小琪只喝了大约半斤的白酒。另外两名朋友小徐和小陈参与了聚餐,但他们并未饮酒。聚餐结束后,小秋前往车上休息,而小徐留在车上陪伴着她。
然而,当小徐在第二天凌晨5时醒来时,发现小秋已经没有了呼吸。他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
经过紧急抢救,南昌急救中心在6时20分宣布小秋死亡,死因是酒精中毒导致的心脏呼吸停止。
小秋的父母随后将参与聚餐的小琪、小徐和小陈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每个当事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聚餐的特定环境下,作为聚餐的组织者和共同饮酒者,他们应对其他人的安全负有注意义务。
小琪作为共同饮酒者,应明白饮酒过量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甚至导致死亡。尽管她是否劝阻了小秋的饮酒行为尚不明确,但她未能有效地制止小秋的过量饮酒并给予必要的救助,因此被认定应承担6%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
至于小徐和小陈,虽然他们没有参与饮酒,但作为共同参与聚餐的人员,他们在意识到小秋已经过量饮酒且出现呕吐和无法自理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将她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因此也承担了一定的过失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小琪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为6%,金额超过5万元。而小徐和小陈则分别应承担3%的赔偿责任,各自赔偿金额超过2万元。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喝酒时要适度,同时也要关心他人的饮酒状况。当有人出现醉酒、呕吐或无法自理等情况时,我们应该及时提供帮助和救助,以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