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王佳佳法官被杀一案,官民态度出现两极分化,原因竟是群众戾气太重?!

浪迹沙海的鱼 2024-11-12 08:39:58

王佳佳法官被杀一案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可是网络上对该案的讨论还是一波接一波。

与官方对王佳佳法官的力挺不同,网络上有大量同情、支持党老汉的声音。有媒体把网友这种行为归因为群众戾气太重,我觉得这种观点太过于表面化和简单化,也是对群众朴素正义观的极不尊重。

那么对于法官被杀这种恶性事件,官民态度两极分化的原因到底在哪?又或者说群众的戾气到底从何而来?

对此,笔者聊聊自己的看法。笔者不聊王法官的个案,而是聊聊交通事故这类案件。

设想一下,假设你不幸遭遇了车祸,还是对方全责,那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获得诸多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看到这些法律条文和相关规定时,你会不会得出一个结论:咱们的法律体系既周密又公正,很好地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可是一旦你接触实操,你便会发现要争取到这些赔偿却是难上加难。首先,光是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营养补助、住院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的计算方式,就足以让人大呼复杂。再加上聘请律师的费用,更是让人直呼“伤不起”。还没拿到赔偿,就先得支付一笔不菲的律师费。

以误工费为例,你需要提供一系列繁琐的证明文件,包括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甚至纳税记录。其中,纳税记录是证明你真实且完整收入的关键。

同时,你还得证明你确实因为交通事故而误工,这通常需要打印银行流水、公司开具的证明,证实治疗期间未发放工资。有时,还得让公司出具请假证明。被撞后,你不仅要忍受身体上的疼痛,还得为这些证明四处奔波。

然而,对于大多数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者来说,要提供这些完整的证明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纳税证明。要知道,我国灵活就业人数众多,他们的社保缴纳和税务申报情况可能与公职人员大相径庭,因此能够提供的证明也相对有限。

当然,我们并不鼓励逃税漏税,但在现实生活中,面对种种压力,一些普通百姓可能会选择节省开支。虽然逃税行为不可取,但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因此,我认为法官们在判决过程中,不能机械地执行法律条文,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此外,在很多案件中,还缺乏惩罚性赔偿。一旦陷入诉讼,人们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追索自己的权利,但最终可能只能得到原本就属于自己的赔偿。而对于他们为此付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却得不到任何补偿。

比如,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你去申请劳动仲裁;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有保险就全权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对你漠不关心,甚至医疗费都得你先垫付。若是你没有钱垫付医疗费,不好意思你得拖着病体提前出院。这样一来,你能主张对方赔付的医疗费就会下降,王法官的同行们也会这么判。

除此之外,当你真正踏入法律程序,你会发现,从整理证据材料到梳理法律条文、寻找法律依据、当庭对质、一审二审、管辖异议、上诉驳回,再到执行,整个流程走下来,可能需要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你为了追索权利而付出的一切努力,最终可能也只能得到当初本就应得的赔偿。而对于你主张的律师费和惩罚性赔偿,往往很难得到支持。那些恶意拖延的当事人肆无忌惮地拖欠工资或交通事故赔偿费。当你去主张权利时,他们只会冷漠而略带嘲讽地说:“不行你去走法律程序吧,反正这个钱你一时半会儿也拿不到。”真是让人气愤不已。

所以,恶人为何如此嚣张和肆无忌惮?群众戾气又是如何产生的?不公又是如何滋生的?我们又该如何改变这一切呢?可悲的是王佳佳法官的悲剧发生后,无论是法院还是媒体,只是一味地强调王法官依法判案,网友对王法官的质疑是戾气太重,却没有任何人进行深入反思。

都说法官判案讲究天理、人情、法律的深度融合,追求个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至少在人情和社会效果方面,党某某的案子还有诸多欠考虑之处。

有人说历史给我们最大的教训就是人们从不吸取历史教训。这种观点毫无疑问地在王佳佳被杀一案中得到了印证。被杀害的王法官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不是恶毒的诅咒,而是笔者对未来悲观且无奈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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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123
    2024-11-13 10:57

    发捶是不能乱敲的

  • 2024-11-16 00:17

    就像鲁迅先生故事里面的啊Q先生,自欺欺人,也像银行里面职员所说,去证明自己或证明你爸是你爸,这个社会太滑稽了,也模糊了!

  • 2024-11-20 15:28

    程序太复杂了,法官值得同情,更重要的是法律法规要切实际一点,人性化一点灵活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