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拿出辅警条例,大多数人会反驳、会质疑,说地方的问文件比法律还大、违反上位法等等,实则是很多人不知道辅警条例到底是什么。
辅警条例是什么:辅警条例现在基本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是规定了辅警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保护合法权益。以湖南辅警条例为例,上面写着: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辅警条例是法的一种。
处于什么地位?根据《立法法》规定,由高到低依次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可以看出地方性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种,所以同样具有强制力,只是强制力低于其他法。
根据《立法法》第80条: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所以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原则是不抵触原则,既没有与现行各项法抵触的情况下,或者说现行法没有规定空白地方。所以说,辅警条例能够实施,说明里面的内容没有与现行法律有抵触,否则是不能通过并使用的。
再看《立法法》106条: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是不是可以理解地方性法规只能与规章之间有冲突?而警车管理规定就是部门规章。
当然啦,107条也规定了,有问题的是要撤销的,如果各地辅警条例确实存在问题,不分地区有超越权限的,那么撤销是肯定,在没有撤销之前,任何个人与单位不能质疑,因为没有立法、修改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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