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大家朱光潜教你怎样写作

论史近现代 2024-11-15 00:55:27

朱光潜(1897—1986),别名孟实,笔名盟石,安徽桐城人,美学家、文艺理论家、教育家、翻译家,中国现代美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之一,是第一个在中国广泛介绍西方美学的人,是继王国维之后享有国际声誉的一代美学宗师。代表作有《悲剧心理学》《文艺心理学》《变态心理学》《西方美学史》等

谈作文

文/朱光潜

今天我们要讲的题目是谈作文。一般人对于文学写作多有两种错误的观念。有一种人把写作看得非常容易,他们自视很高,总以为自己写出来的东西与众不同,时时幻想将来要写出伟大的作品。另一种人却以为写作需要天才,没有天才的人,就根本不能写作。这都是对于文学写作的误解。我们又常听人说:自己的阅读能力很高,对于别人的作品很喜欢,而且全能看得懂。但等到自己来动手写,却又什么也写不出。这就是一般所谓眼高手低,有欣赏的能力,而缺乏创作的天才。其实这也是不对的。实际上,阅读能力大的人,在写作时亦必能充分表现,手眼必须一致,眼低者手未必高,手低者眼也未必高。文学是思想情感的表现,而思想情感,是由实际生活中所产生。我们必得亲尝甘苦,方知其中真味。写作是由于一种表现的需要。必须在自己有了某一种思想情绪需要表现时,才能写作,才有创作,作品完成后,会发生一种创造的快感。一个人对于自己的思想情感表现不出而不感苦闷者,绝对不能接近文学。写作当然是不易,但也绝非不可能。创作需要辛苦的努力,经常不断的练习,用一番工夫必有一种效果的。写作如下棋,一种基本的训练是最要紧的,我们必须做到有话必说,无话不说,说须心口如一的地步。也有的人写出来的东西,与他个人的思想情感并不完全一致。这假设不是他个人的表现能力不够,就一定是在存心说谎。若写作能力不够,尚可补救,只消不断地练习必有成功之一日。但若有心说谎,却是非常危险的!大抵在写作时存心说谎的人,都不外下面两种原因:一个就是心里那样想,而口里却不那样说,忘掉“我”,而去逢迎习俗,其失败实为理所当然。另一个原因就是强不知以为知,写自己本来不懂得的事物。须知作品中间的经验的成分,是祛除不掉的。必须认清自己的限度,注视那限度以内的事,看清楚了以后再去写。就是“想象”,也应当是有根据的。作文有如作画。没有深刻的体验是写不成功的。写作必须要照个人心中所感,如实地写出来,不能说谎;并须认清自己的性格,所找的材料必须是自己的经验。写作的对象,若是自己知道得最清楚而且易于着笔的事物,当然就容易成功。因此我主张一般青年练习写作当由写日记开始。不过一般人所写的日记,却不一定接近文学。机械地把一天的生活写下来,像记账一样,是无关于创作写的。日记必须要把每天最有趣、最能激动思想,激动情感的事情记下来。不必限定字数,必要是自己最清楚,最有把握的事。

现在再来让我们从文章的类别,谈一谈练习写作时的层次问题。宇宙间的一切,我们可以分为四个范畴,就是所谓情、理、事、态。情,就是吾人喜、怒、哀、乐的感情;理,就是思想在事物中间的条理;事,就是人物动态;态,就是一切事物的形状。根据宇宙间这四个范围,在文学作品上,就产生了四种类别,即言情,说理,叙事,状物。这四种类别我们抽象地来讲,虽然可以加以分析,但是具体地来说,却不能个别拆开。四者之间的难易,亦是各有分别的。说理文需要丰富的知识和成熟的思考,初学者不宜多作。勉强来作时,难免空泛肤浅,不切实际。初学者宜发展具体的想象,不作抽象的推理。事实上年轻人也是比较接近于具体意象的思维的。不过,抒情文写起来却也并非易事。因为情感是不可捉摸的,英国一诗人华兹华斯曾说过,“诗,是沉静中回味出来的情绪”。其实不但诗也,一切文艺作品,又何尝不是一样。青年人虽然容易感受情绪,不能抽象地说喜或说悲,概念是表现不出情绪的。情绪要见于景于事,抒情文必须先有叙事状物的底子。所以年轻人初学写作,不宜先学说理或抒情,应当由叙事,状物作起。事与态摆在眼前,具体面有客观性,容易认识清楚,易于着笔。因而学叙事状物当然可以免掉空洞肤泛的恶习,这二者——叙事状物之中,尤以学习叙事为最要紧。我们知道一般的物态,大抵分为两种,就是动态,与静态。叙事文所叙述的就是物的动态,状物文则为描绘其静态。叙事文于“叙事”中,必须“绘态”,状物中必夹有叙事才能生动。所以我以为初学写作的青年,应当由叙事文学起。现在让我们进一步来谈一谈写作的方法。我认为学习写作,第一步要训练思想,养成选择的能力。有许多人写文章,想一句写一句,随写随想;另外有一部分职业文学家,他们为报章或者杂志写连载的文稿,今天写成一段,送出去复印,第二天的续稿,临时再想再动笔。这种写法,我是不敢赞同的。我敢断言:他们所写的东西,绝对不能前后连贯,也一定不能产生出一种完善的形式。此外尚有一种人写文章,主张先打“腹稿”,也就是苏东坡所说的“成竹在胸”。其实这也是不易做到的事。第一,人的注意力与记忆力是有限度的,几千几万字的长篇,都要打成“腹稿”,事实上不可能。写作本身根本不能刺激思想,写的动作紧张,注意力集中,写成的字句就能刺激思想和感情,即所谓“由文生情”。想出一点写出一点,争得一地即筑一堡垒,可守可攻,比浪费精力去记忆冗长的腹稿,要强胜得多。而且这样写出来的东西,自然就能避免呆板、不生动的毛病。我个人写稿时的经验是这样的:先选定一个题目。题目选定后,我就开始四面八方地想,自由地联想,随着想,随着就写成一个个小题目。想出一段就写成一段。不管它如何零乱芜杂,也不论其前后顺序。这样的联想告一段落以后,就须要开始选择了。分别其分量的轻重,色调的厚薄而决定去留。经过选择而保留下来的材料,再加以条理,依照一定的线索,和先后的顺序,加以适宜的安排。这样一来,全篇文章就被建立了一个纲要。然后我们就可以接着这一个安排好了的纲要,一段一段地写下去了。写一句话,要先想完一句再动笔,写一段,要先把一段的意思想好。依次写下去,有了新意涌现的时候,可以一面写一面修改,一直到一篇作品完全写成。

以上所说的就是我个人的写作经验和方法。我认为这样做,能有两种好处:第一,有层次,有条理,有轻重安排,作品的形式可能近于完美。其次可以临时触动文思,激动思想情感,使全文不致过分的呆板。选择与安排是艺术的手腕。随时想出的材料,就好像一堆生锈的钢铁,不经过一番锤炼刻画是不能产生美的作品。而这种锤炼刻画的工夫,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一篇作品中间所必要的选择与安排。在抗战期间,本人有这样一种感想:我觉得作文有如用兵。兵贵精而不贵多,精兵一名能顶百名坏兵。坏兵愈多愈不易调动,愈不易获得好的战果。文章中的一字一句,就等于队伍中的一兵一卒,我们必须随时检阅淘汰,拣选精锐。用兵又讲究布阵,步,马,炮,工,辎,须有照顾联络,全军人马,须按部就班,各守岗位,本队侧翼,前锋,后卫,必须摆布周密,纪律严明。在一篇文章之中,全文就是一个阵势,每一段就是其中的一个兵种,一支队伍。为了使各段之间,紧密联络,相互照顾,组成一篇完美的作品,写作时另一件需要注意的工作就是布局或安排。很多作品,内容零乱芜杂,头重脚轻,前后不相调和,就是由于作用本身不知“选择”,不懂“安排的原因”。英国一位名小说家曾说过,文学是剪裁的艺术。所谓剪裁,当然就是我们所说的“选择”。有剪裁就必须有抛弃,芜杂的材料,不能不割爱。谈到“割爱”,这又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了,没有经久的思想的训练,是做不成功的。假设思想不深入,容易以浅薄为深刻,以陈腐为新奇,或者固执地不肯舍弃任何一段,“和盘托出”去。结果,样样皆会说到,但却一样也没有说好。选择必须学习抓重点。我们再以用兵为喻。用兵之道,在于击破主力,争取要塞,如此始能稳操胜算。作文章亦与此类似。我们应当集中精力,不浪费精力于无用的意思上。做文章必须先确定一个主旨,一个着重点。我们运思选择之时,就必须拣选那些最能表现文中谈“主旨”的材料。举两个例子来说罢,红楼梦中的妙玉,是一个心性虽冷静,但骨子里却仍不能“忘情”的人。曹雪芹却只选了两点,加以描写后,就使我们对妙玉有了一种清楚的印象。一段是在刘姥姥游大观园,从妙玉的庵里辞出后,竟连刘姥姥用过的茶碗,都用水洗过。但是宝玉到庵里来的时候,她却把自己使用的茶杯让给宝玉使用。另外一段,是写在宝玉生日时,别人都去凑热闹了,妙玉表面上一个人冷清地守在庵里,但暗中却备好了礼物,偷偷地派人给宝玉送了过去。守财奴的生活方式和表现的方法是很多的,但是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写严监生的吝啬,却只拣选了严监生临死时手指灯碗内两根灯心不肯瞑目的故事。这些一切都为我们证明,运思选择在作文时实是一件最要紧的事。刚才我们说过写作时第二件必要的工作就是布局安排,并且说到作文章布局安排有如作战时之布列阵势。布阵,讲究所谓“常山蛇阵”,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腹则首尾俱应。我们写文章又何尝不是如此。一篇文章安排得当,第一文中层次清楚,首腹尾顺序生发,前后呼应,上下得体,可以免去零乱的毛病,不至于把先说出的话遗漏掉,在后文中勉强插入,使全文失掉调和,或者前后重复令人生累赘之感。其次全文轻重分明,使文中人物有宾有主;层次先后首中尾各得其位。篇幅分量互相烘托,可以免去头重脚轻,纲目不明之疵。前面说过,经过选择、安排之后,我们就可以一段一段写下去了。在写的时候,另一个必须注意的事,就是用字。用字用句须要精巧。所谓精巧并非仅指漂亮。就是说设法拣选那些最能表现你的思想情绪的字。因而我们练字必须要选择。从来没有一句话换一个说法而意味完全不变的。在一句话中加一字减一字,或者换用一字,就改变文中的情绪。举例来说,唐诗人贾岛的一首诗中有这样两句话,“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后来被韩愈看见,把下句里面那个“推”字改成了“敲”字,成了“僧敲月下门”。一般人对于韩愈所改过的字,都很推许。但是我却认为这样一来,已经把原诗中那种悲凉凄冷的情绪改变了。假如用个“推”字,则可现出他独往独来的清寂景象。起码“敲”字,会使读者意会到庙内尚住有第二个人,而增加了一点温暖之感。字句应当在思想和语言之间去推敲,推敲时要精巧,尤其不许说谎。推敲字句,尚须注意其中的声音节奏。朗读实即调整字句章节及声音节奏的最好方法。一篇文章念起来节奏不调和,是有损于文章之美的。古今文人对于这一点都有同感。比如当初欧阳修的“书锦堂记”,最初开头两句是“仕宦至将相,锦衣归故乡”。文章写好后就派人送了出去,但是随后经过他几次朗诵以后,觉得不妥,又追回使者索回原书,改为“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当然改过的句子在意义和音律上都协调得多了。运用文字应当具有这种谨严不苟的精神,使最好的字得到最好的位置,一个字有一个字的分量。

(原载于天津《大公报》1946年11月18、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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