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拉电动车主,导致电动车主摔倒受伤严重,来分析一下谁的责任

风露青蝉 2024-05-15 23:54:52

在5月14号下午4点,湖北省黄石市大治市大治大道,交警对电动车进行整治行动,有一名电动车驾驶员因不配合交警查车,强行冲关,其中一名交警拉电动车,结果电动车摔倒,交警也被带倒了,附近商家表示电动车主受伤严重,交警的伤轻很多。

那么会是谁的责任呢?从事情大致经过可以看出,只有这一个受伤,那么可以说明其他人都是配合交警执法。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4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在法律中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规定有一个《道交法》87条规定交警对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所以电动车有违法交警拦车是为了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

电动车主不配合,违反《警察法》34条警察执法应当配合。

从描述来看,整个过程是电动车主不配合警察,而警察有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所以大概率会是电动车主的责任,警察可能会承担部分或者次要责任,只要警察执法过程中没有过错,那么会是电动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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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16 23:56

    你可以记下车牌然后追责。不应该强行去拦,这是谋杀。强行拦车是肯定会出事故的。现在出事故了,交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拦的是罪犯我支持交警。

  • 2024-05-16 17:55

    故意杀人

    风露青蝉 回复:
    那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