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宗毁三观的案件……
2008年8月19日,韩国忠清北道警察厅公开了一宗令人怀疑自己耳朵的案件——患有智力障碍的16岁少女A某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遭受着来自亲生父亲、爷爷、大伯、叔叔们和堂哥的性暴力。
该案件曝光于2008年5月,A某的弟弟因为家人对其放任不管被邻居送入儿童保护机构。当心理咨询师询问弟弟生活情况时,他说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话。
弟弟说:“爷爷、大伯、叔叔每天晚上都欺负姐姐。非常非常讨厌。我没有力气,无法帮助姐姐。”听到这样的话心理咨询师连忙上报儿童保护机构,并向市民团体“集体之家”请求帮助。
儿童保护机构和“集体之家”将A某救出了被称之为“家”的魔窟,并确认了A某的受害事实。
A某袒露,在1997年她年仅5岁的时候亲生父亲就对她进行了性猥亵。之后父亲外出打工,A某被送到农村爷爷家中生活。爷爷家住在忠北典型的农村村落,爷爷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们就住在爷爷家附近。
2001年8月的某一天,爷爷(87岁)强奸了A某。2007年5月15日,大伯(57岁)威胁A某称:“如果不听话的话我就会教训你”,然后在自己的房间强奸了A某。在之后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大伯在家、周围农田等地对A某实施了30多次性暴力。
两个叔叔(42岁,39岁)在得知A某遭受到大伯侵犯的事实后,不仅没有解救侄女,反而以此威胁A某说“我什么都知道”,在汽车中强奸了A某。因为担心A某怀孕,他们甚至使用了避孕工具。A某的堂哥(17岁)也趁大人不在家的时候欺负了堂妹。
从爷爷到堂哥,这一家人在七年间践踏了A某数百次。A某患有三级智力障碍,又被“会把你赶出家门”、“会让你出名”、“不会放过你弟弟”等话语威胁,所以对这一切都束手无策。
案件曝光后,韩国民众都非常愤怒以及怜惜A某,这时清州地方法院刑事11部在一审中做出的对加害者判处缓刑的判决结果更是火上浇油。
忠北警察厅以违反性暴力处罚法以及受害者保护相关法律为由将A某的大伯、爷爷、两个叔叔移交法院,将堂哥移交少年部。至于A某的父亲,则因亲属性暴力公诉时效已超过10年的原因逃脱了惩罚。
清州地方法院刑事11部的审判长吴00法官表示:“被告人将年轻的受害者作为消除性欲的手段,轮流对其进行性骚扰或性暴力,其犯罪行为本身不仅违背了人伦,而且考虑到被害人长期遭受性暴力受到了无法洗刷的精神冲击,因此判处重刑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被告人代替父母抚养了受害者,根据受害者的精神障碍程度,今后也需要被告人作为家人进行持续的关心和帮助”。
于是,一审结果是大伯、爷爷和42岁叔叔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39岁叔叔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对于加害者全员缓刑的消息,很多民众表示无法接受。韩国全国212个市民团体组成了“纠正残疾儿童亲属性暴力缓期执行判决对策委员会”,表示将会让A某在高中毕业之前留在“集体之家”,之后转移到残疾人自立生活中心运营的“体验之家”、“自立自家”,在这里帮助A某就业进入社会。
与此同时,市民团体们还展开了“弹劾吴00法官运动”。
检方也以“被告人犯罪性质恶劣,无法接受缓刑”为由提出上诉,最终大伯和42岁叔叔在2009年的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9岁叔叔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爷爷因为已经是88岁高龄,所以依旧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悉,在2008年当年,韩国女性主义团体“姐姐网络”还将吴00法官评选为了“年度最想缝的嘴”第一名。
如今该案件被再度扒出,韩国网友依旧对几名被告人的量刑感到不满。
韩国究竟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韩剧素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