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进彪
2月28日上午,新黄河记者注意到一份聊天记录在社交媒体转发,网友转发的聊天内容显示,鹤壁市鹤山区委副书记周翔的妻子“蓝天”,控诉其丈夫承诺不再出轨后又被发现疑似出轨,并表示,“我不知道周翔在这么多年当中,到底跟多少女人有不正当关系,以及现在还跟谁、跟多少人有不正当关系,这个人太不值得信任,一点不值得信任了,这个男人我是管不住了”。(界面新闻3月1日)
对于这种事,一般来说是选择家丑不可外扬,然后再慢慢地在家庭内部化解,但这位妻子却在网上控诉了其丈夫出轨的行为,而且控诉得还是那样的详细,可见这位妻子真是忍无可忍这一而再再而三了。从这则新闻中可以看出,这位妻子在公开这事之前已经给这位丈夫“私了”过,但之后这位丈夫还是我行我素,用这位妻子的话就是“这个男人我是管不住了”。于是她就选择了“家丑必须外扬”。
但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对于有官职的这位丈夫来说管用吗?答案是肯定的,管用。然而,这种“管用”为何之前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客观地说,男女之间有了不正当的关系,无论如何都是会表现出来的,纸里包不住火,尤其是在单位环境中,它会以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外溢出来,而且这位丈夫还是与多位女性有着关系,这在单位环境中就更加难以掩饰了。
然而,对官员的反四风反腐败已实施了很多年,这位丈夫为何还敢搞这一套呢?其实,就在于一些单位将反四风反腐败搞成了形式主义,只是在会上讲一讲,在会议纪要上写一写,在台账上留下那么一笔,如果上级要查的话一切全都有,但一切全都只是停于纸面上会议上,这一切总不涉及具体的人,即使发现了某官员有生活作风问题也不去管,理由是那是家丑不适宜单位上管,也就没人管了。
但官员出现了生活作风问题不仅是一种家丑,根本上还会影响工作的进行,手中的权力难免会出现进一步的腐败行为,这种权力的伴随从根本上就超出了家丑的范围,本身就是违反了组织纪律。由此可以看出,“单位上不宜管人家的家丑”是一种推脱的理由,它掩盖的是对官员管理的松懈,折射的是一些单位对制度执行的不利,甚至是对相关管理制度的不屑。
在一些单位中,对官员的管理还存着凭感觉的问题,一切跟着感觉走,该不该管不是用制度的尺子去衡量,而是以对某个官员的印象好坏去考量,甚至还要加上人情,而这就等于是将管理制度人为地给废弃了,取而代之的就是人的主观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对官员的管理就会产生务虚不务实的现象,而那些对自己要求不严的官员就会越滑越远,直至走上不归路。
因此从中可以看出,妻子控拆丈夫它背后其实是对单位管理制度的一种渴望和诉求,当然也是一种失望和哀怨。所以,对于一些单位来说,要将对官员的管理纳入正常且正当的轨道,将管理制度当成一把尺子,而不是将人的主观感觉当成衡量标准,时时刻刻全天候严加管理,并将这种“家丑”组织化地“外扬”,这样才是一种防微杜渐,也是对一些官员的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