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知名超市近日因消费者曝光涉嫌售卖过期肉品而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名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声称在同一家超市连续四天购买了带有不同生产日期标签的同一块肉品。该事件迅速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对食品安全和商家诚信提出了严重质疑。
据报道,该消费者在望京某大型超市内发现并记录了这一令人震惊的情况。从4月16日至18日,一片肉制品被贴上不同的生产日期标签进行售卖,但其克数与外观特征均未改变。面对消费者的质疑,超市工作人员未能给出合理解释,仅以“卖不出去怎么办”搪塞,并试图转移话题,回避问题核心。
随后赶到的店长态度强硬,否认售卖过期肉,甚至表现出嚣张跋扈之态,声称不怕任何投诉与举报。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深深忧虑,尤其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商家如此明目张胆地篡改食品日期,不禁让人对其他商品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产生怀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来源的合法性和食品的安全性,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篡改食品日期属于严重违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益。对于未售罄的商品,商家应采取合法的打折销售或明确告知有效期等正当手段,确保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目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介入调查,对涉嫌违规的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相关部门表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同时,市场监管局也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该事件不仅是对商家诚信的一次考验,也是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一次警钟。它提醒我们,食品安全无小事,每一个环节都不容忽视。只有商家、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确保“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