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丽民族在长期与中原及北方各民族的文化交往中,形成了本民族独具特色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俗。
服饰高句丽的服饰,早期比较原始,中后期逐渐等级分明,贵贱有别,男女各异。高句丽的最高统治者,身披五彩服,白罗制冠,白皮小带束腰,王冠与白皮小带以金相饰。下属官员和贵族,青罗为冠,次者绯罗冠,士人头戴折风,形如弁,上插二鸟羽,一般都是白韦带,黄革履,用金银杂饰。庶人则衣褐色襦、裤,襦衫作筒袖,裤口肥大。
高句丽男子服饰以短襦和裤为基本装束。按照人的等级差别,短襦衣袖筒有肥瘦和长短之分;襦的式样和颜色有单调和丰富之别。男人穿的裤子是不分裆的挽腰便裆裤。女子服饰包括短襦、裤子、裙子及外罩(衫或袍),其色尚素,多为白衣折裙。在衣服的领、袖口、底边、前襟及裙缘边镶饰。短襦皆直领,袖筒有长短、肥瘦之分。裙子用料质地和装饰花纹的差异可以看出地位的悬殊。袍(衫)和袄(长襦)有直领和曲领、长短袖子之别,有交襟、合襟式样。长袍是下摆拖至地面的外罩,长襦将臀部完全盖住。普通妇女衣着朴素,王妃及贵族妇女服饰华贵。
饮食高句丽人的饮食习俗,除农产品为生活来源外,渔猎产品也是其重要生活来源。沿江河的高句丽人以捕鱼为生,居住大山深谷的高句丽人喜欢牧马和饲养牛、羊、猪,以食肉为主。高句丽人也喜欢饮酒。《三国志•东夷传》记载,"其人洁清自喜,善藏酿。"高句丽人有专口酿酒的作坊。王公大臣们常举行饮宴活动,或王大宴群臣,或臣下之间宴饮。婚宴喜庆、欢庆丰收、田猎归来、生儿育女都要宴饮,可谓饮酒之风盛行。
婚姻丧葬高句丽建国前实行氏族外婚制。建国初期,平民的婚俗仍保留氏族社会的遗风。男女结婚后,丈夫要到妻子家居住。高句丽的婚姻是男女自主,双方相识同意后,通过言语定下终身。高句丽婚俗"男家送猪酒而已,无财聘之礼",若有"受财者",会遭到人们的嘲笑,认为是卖奴婢。这是延续了原始社会尚素婚的习俗。
高句丽婚姻中的原始特征,如女子在自家的屋后做婿屋,男子在此与女子同住。等到女人生下孩子并长大,男子才可把女子带回自己家。此外,高句丽还存有"兄死妻嫂"的古风遗俗。但由于高句丽接受汉族寡妇不再嫁的观念,对这种婚俗比较反感。这说明高句丽民族虽遗存氏族社会的残迹,但崇尚自由恋爱,没有过渡到封建的买卖婚姻。高句丽的未婚或已婚男女之间关系比较开放,贞淫观念淡薄。这也是原始群婚遗留的影响。后来,高句丽人的婚姻和家庭发生了变化,普通百姓逐渐建立起一夫一妻制家庭,只有王室贵族才一夫多妻制。
随着与中原交往的密切,高句丽的丧葬习俗受到了儒家孝道思想的影响,采取停丧、守孝制。"死者殡在屋内,经三年,择吉日而葬。父母及夫丧,服皆三年,兄弟三月。"这就是高句丽人死后的停尸习俗。高句丽人盛行厚葬之风。"男女已嫁娶、便稍作送终之衣。厚葬,金银财币、尽于送死,积石为封,列种松柏。"一般结婚后,即做寿衣,准备厚葬的金银财币。根据其身份、地位的不同,墓中的随葬品也不一样。随葬品有金银器、鎏金器、铜器、铁器、玉石器、陶器、装饰品、生活用具、兵器、车马器等。
高句丽民族的墓葬按修建时所使用的材料分为石坟墓和土坟墓。石坟墓分积石墓、方坛积石墓、方坛阶梯积石墓和封石洞石墓。有"东方金字塔"之称的集安将军坟,就是方坛阶梯积石墓的典型代表。土墓的特点是石材砌筑墓室,墓室内多有棺床,有的墓室内绘有壁画,墓室上封土丘。据考古发现,高句丽石墓有火烧的痕迹,并遗存大量烧熔石块、砖瓦及木炭块等。据此推断,高句丽有火葬的习俗。
除上述习俗外,还有游艺体育、出行狩猎和百戏杂技等习俗。体育活动项目有角抵、弈棋、投壶、蹴鞠、射箭、剑术、刀术、刀射等。极具民族特色的角抵活动,就是高句丽人喜闻乐见的一种活动。在一幅壁画中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个晴朗的天气,空中飘着云彩,在一棵梧桐树下,两位力士在角抵,各自将头置于对方肩上,双手攀住对方的腰带,聚精用力地较量着。边上一位白发老人全神贯注地盯着运动员在认真地裁判。这项活动与今天的相扑和柔道相似。
百戏杂技是高句丽人的一项传统活动。在集安长川一号墓的壁画中,就描绘着百戏杂技热闹非凡的场面。一棵大树上,枝头缀满累累果实和茂密的枝叶,一只鸾鸟呼啸着振翅飞向树枝。一只小猴头戴白色假面,在树干上向下倒爬;另一只猴蹲在树根上,头戴白色假面,向主人作揖。树下有男女两个戏猴者在向主人表演。主人右侧是歌舞场面,百戏表演穿插其间。一女子执双辕拉车,车后一人将车辇往后拉,捉弄拉车人,还有一人披头散发,右手挥舞棍棒,打击上方翻滚的圆轮,进行精彩的舞轮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