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仿照苏联模式建立了元帅、将军、校官、尉官、准尉、军士、兵的军衔体系。
1965年,由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中国人民解放军取消了军衔制度,改为官兵一律佩戴红五星帽徽和全红领章。
1988年,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军队正规化建设需要,我国重新实施军衔制度,并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制定了新的军衔体系。
2022年,又重新进行军衔制度改革,目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分为3等10级,分别是:
-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部队中“一杠三星”所指的军衔正是尉官中的上尉军衔。上尉是尉官级别的第三个等级,高于中尉和少尉。
上尉对应的职务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 正连职军官,如连长、指导员(政治指导员);
- 副营职军官,例如副营长;
- 在某些专业岗位上,也可以是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军官或在机关部门担任参谋、干事等职务。
上尉作为基层主官,其权利主要包括对所在单位的日常管理和作战训练指挥权,具体职责范围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而定。
在军队中,军衔不仅代表着军人的职业地位和荣誉,也与其承担的责任和权力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