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日前发布。在在优化产业结构环节中,内蒙古认定,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商务服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能级要显著提升,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能力增强,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服务品质要持续升级。
同时,作为内蒙古首府城市,呼和浩特的核心地位被再次确立。
“规划”构建的“一极两翼三带”服务业发展新格局中,“一极”突出了呼和浩特市核心地位,强化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区域副中心城市地位,增强乌兰察布市支撑作用,打造“呼包鄂乌现代服务业发展极”。
规划指出,呼和浩特将围绕“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总目标,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扩大辐射半径,引领带动周边区域服务业发展,形成“核心引领、功能互补、错位协同”的发展格局。支持呼和浩特市重点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交通物流中心、消费中心、休闲度假中心”“四个中心”,推进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旅游休闲城市、中国草原文化核心区和文化强市建设。
在房地产业发展上,“规划”并未强调呼和浩特,只是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构建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和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规划”提出要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将加大新建商品住房供应和消费结构的优化与引导力度,促进新建商品住房与二手住房、买房与租赁住房协调发展,实现房地产市场需求与供给基本平衡。优化住房供应规模。根据人口净流入规模和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科学制定住房供应计划,适时调整住房供应规模及住房新开工规模,形成“人—地—房”挂钩的联动调节机制。
“规划”提出要优化住宅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住宅、智慧住宅,鼓励打造精品化、多样化住宅产品,支持住房改善和品质提升。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调控,积极推动消费模式转型,创新住宅产品类型,发展旅游度假型、康养适老型等新型住宅,促进住房市场与城市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满足个性化、多层次居住需求。
内蒙古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规模化、多品种租赁服务,满足不同层级的租赁需求。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的部分房源用于租赁。促进房地产评估和经纪、土地评估和登记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完善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各类租赁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住了十多年的房子,到现在都没有房本。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