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到2020年期间,山东省公安系统曾经几次集中力量,致力于全省范围内的打黑除恶行动,先后打掉了数十个为祸一方的黑恶势力团伙,并将部分典型公布在大众媒体上。这些名字个个都曾经是当地群众的心头大患,人称“黑老大”的聂磊更是其中一个极具典型的例子。
山东打掉一批黑恶霸痞团伙
2017年,当山东省公安部门历经多月奋战、连续破获一批黑恶霸痞犯罪案件之后,很快便激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认定了哪些犯罪事实?这些人会被处以怎样的判决?媒体和大众都十分关注这一批落网的黑社会团伙和犯罪分子会受到怎样的处置,因为这并不仅仅是短时间的热度事件,更也关系着该省各个地区的长治久安。
这一专项行动来自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由山东省公安厅推动执行,对于打击黑恶霸痞嚣张气焰、维护全省治安稳定都有着显而易见的正面作用。消息传出之后,省内各地区的群众奔走相告、彼此庆祝,为祸社会的黑势力被连根拔起,安全感也因此得到了大大提升。
为了进一步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公安部门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将部分典型团伙和案件公之于众。
从公开信息中不难发现,这些已经被绳之以法的黑势力团伙涉及到多个不同的生产经营领域,同时往往想尽办法寻求“保护伞”来逃避法律制裁,所有团伙都牵涉到暴力行为,部分甚至非法保有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如果容忍这些团伙继续存在,对群众的人身财产、整个社会的稳定安宁威胁之大可想而知。
公布典型,扩大影响
这些黑势力团伙的人员构成多以没有固定职业和收入的社会闲散人员为主,一些前科累累的刑满释放人员因为拥有亡命之徒的心态而成为团伙头领或者骨干。也有一些团伙情况较为特殊,本身就以基层干部如村主任作为核心:例如淄博高延柳团伙,高本人的职务就是东镇村村主任;济南金某某团伙,其头领也是小金庄的村主任;至于济南的耿某某团伙更是纠集起了多名村干部组成的利益集团,依靠插手重点工程、强揽工程从中牟利,团伙成员中包括了三名村支书、两名村主任。
还有一些团伙虽然明面上的成员中并没有干部官员,但却采用威胁、恐吓等等手段操控村“两委”的换届选举,让自己的关联人员坐上村干部位置,以便更方便地把持村集体事务。烟台杨某的涉恶势力案件,便是这样的典型事例。
至于受这些团伙影响的行业和经营领域,更是三教九流五花八门。黑势力团伙多利用地区、职务、人脉之便,将自身势力渗透到行业经营的过程中去,通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种种手段,来实现他们欺行霸市、盘剥群众并从中牟利的目标。
被列为典型的黑势力团伙中,好几个都是看准了该省开展基建、拆迁较多的现状,非法垄断当地的拆迁改造、建筑工程行业,从中收取“保护费”和其他非法利益。
烟台的修建龙团伙,一手垄断了当地的生猪产品生产和销售。潍坊的宋金建团伙,则把当地的纺织品物流市场视为自己一伙的“势力范围”。威海的曹军团伙将辽宁绥中、山东荣成等地的码头经营成自己的“据点”,拉起了一个跨省的“海盗式”黑恶势力组织。
更有甚者,在掌握了欺压他人、为祸一方的能力之后,一些团伙还将为非作歹的范畴扩大到拘禁、敲诈、高利贷等等领域,沾染毒品的例子也屡见不鲜。这些团伙还往往开立公司,以合法企业作为烟幕掩护,持续进行其违法犯罪行为。
“黑老大”聂磊的发迹路
在这些被视为典型、广泛通报的黑势力头子中,“黑老大”聂磊无论背景经历还是落网覆灭的过程,都极具代表性和戏剧性。
聂磊是个土生土长的青岛人,青少年时期就显示出“不像善茬”的苗头。他的犯罪记录最早可以追溯到16岁,此后因为抢劫两次入狱服刑,中间还夹杂了一次为期三年的劳教。
但是在聂磊本人眼里,这些惩戒并不能成为他洗心革面的理由;他只是觉得自己年轻时一直都在“走霉运”,要不然怎么会每次都被抓住?他并不想要当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反而时时刻刻都打算着要靠歪门邪道来获得金钱。
1995年之后,聂磊本人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他曾说这是“背运走完了”的标志。但实际上,为恶也只是换了一种更加隐蔽的方式而已。
他把这段时间视为自己的“创业起飞期”,凭着为非作歹以及入狱服刑期间结识的人脉,他很快拉起来了一个和自己臭味相投的“团队”。在他看来,这些人才是有本事的人,将这些人和自己的亲友哥们捏合在一起,一定能干一番大事业。
从外表上看来,这是个正常注册、没什么异常之处的公司,实际上却是个顶着保护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是一个抱团的团伙,内部层级明确、各司其职,对外以“聂磊公司”作为统一的名号。作为公司的“老大”,聂磊以“讲义气”的做法来笼络人心、加强控制:团伙弄到了大量利润,不但给团伙成员发工资,还积极给其中的骨干分子买好车、分股份,只要是参与者,住房手机等基本生活资源都不用自己操心,而是一律由团队提供。
从2000年开始到2010年年中,被视为聂磊人生中“最辉煌的十年”。他靠着手下有人有资产有控制力,明面上做房地产、做游戏厅、做娱乐城,势力大了之后连黄赌也沾,私下里采取收保护费、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手段攫取利益,做到了在青岛独霸一方。
这个团队覆灭之后,曾有知情人对媒体承认,在青岛全城的部分区域和行业内,聂磊确实实现了“非法控制与重大影响”。
覆灭在3月27日
纵然一度呼风唤雨、一手遮天,在青岛市内炮制了数宗涉及命案的大事件,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先后实施4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早已成为社会毒瘤的团伙,终究迎来了末路覆灭的一天。
2010年3月27日开始,国际泳联主办的“李宁杯国际跳水系列赛”在青岛拉开序幕。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均入住在颐中皇冠假日酒店,开赛的前一天,青岛市政府高层还曾经在酒店举办活动,对前来参赛的运动员和国内外来宾表示欢迎。整个酒店气氛热烈、服务周到,显示这个城市正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体育赛事的举办。
然而正在这个节骨眼上,却有一拨不良分子持刀冲进酒店三楼的娱乐场所“雾之花”,挑起冲突并造成了砍伤一人的恶性暴力事件。事后调查种种迹象显示,争端起因与酒店斜对面的“新艺城夜总会”有关。而这家夜总会,正是聂磊一手经营起来的老底子“产业”之一。
该事件犹如某种加速器,大大加快了聂磊团伙恶贯满盈的脚步。事件本身影响恶劣,又发生在青岛市的中心地段、正值重大体育赛事举办的时间段,舆论层面发酵的速度也快得惊人。原本就被公安部门重点关注的聂磊团伙,也很快成为攻坚大案的侦办目标。
三个月后,全国通缉聂磊的信息由公安部发出。历时两个月,主犯聂磊落网。随后,其团伙共计130余名成员全数归案。这一案件牵涉人数众多、影响区域广泛、社会关注度也很高,因此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青岛最大的涉黑案。
打掉“保护伞”
除此之外,聂磊案的另一个特征是一度引发了整个青岛公检法系统的“地震”。青岛市内至少有两个区公安分局的局长因此案落马,原特警支队副大队长、曾率队前往汶川震区支援的王晓青,也名列阶段性“收网行动”的名单之中。
落马之前,这些人也不乏立功受奖的经历,或者至少有多年苦劳的资历,也许他们也没想到不久后的一天会成为涉黑团伙的同谋共犯,将自己也送进了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之中。
此后,山东省为了推动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进行,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行动作为专项狠抓,不停提升辖区居民的安全感与满意度。中央扫黑除恶“回头看”督导组不定时下沉到该省各个地区指导工作,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
之所以将“打伞”列为专项行动之一,也是因为在历次打黑行动中,多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情况出现。其中尤其以2018年破获的邹城杨彦军“黑大队”团伙最有代表性。
这是一个以垄断邹城烟花爆竹市场为主要牟利手段的涉黑团伙,头领杨彦军手下有20余人,不但伪造政府公文公章,甚至还配备了稽查车辆、特警制式服装、警用装备,假借政府管理名义来实现自身的垄断经营。只要是在邹城范围之内,买卖烟花爆竹都必须从杨的公司经手,否则便会遭遇来自“黑大队”的殴打,烟花爆竹也会被以“没收”为名全部抢夺,这实际上是一条“以商养黑”的道路。
而杨彦军的“黑大队”之所以能够存续多年,一大原因便是他们有副市长康建国等人充当“保护伞”。此案破获之后,共有30名公职人员受到相应处分,有违法情节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一时间段内全国扫黑办公布的案件中,杨彦军案被排在第一位,这也侧面证明了此案受到各方重视、颇具典型意义的特征。山东省扫黑办将此案的特点归纳为四点:涉案人数多、暴力成分明显、涉案资产数量大、公职人员参与程度深。也正因为此案具有以上的种种特征,从侦办、公告到后续处理,都在当地激起了深远的社会反响。
这个团伙及其“保护伞”被拔除之后,邹城居民奔走相告相互庆祝:“黑大队终于见光死了!”杨彦军团伙归案受审,效果可以说立竿见影——由于数年下来的垄断经营,杨彦军团伙累积了大量财富,给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消费和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损害。而多次“回头看”的督导行动、打黑除恶行动的常态化,无疑对推动该省社会净化与安定化具有正向作用。
参考资料:
《权威发布:山东省公安厅公布打黑除恶十起典型案例》2017-08-30 ;齐鲁晚报
《山东7地“黑老大”被端!涉及滨州博兴一恶势力犯罪团伙》;山东商报;2017-11-28
《青岛“黑老大”聂磊被执行死刑》;2013年09月18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