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部队)在其发展历史中,曾经拥有八大警种体系,分别为内卫、警卫、黄金、水电、森林、消防、边防和交通警种。
这些警种在国家的不同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内卫警种主要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与国家安全;警卫警种承担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任务;黄金警种负责国家矿产资源特别是黄金资源的安全保护及相关的勘查作业;水电警种保障水利电力设施的安全;森林警种负责森林防火、林区治安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消防警种担负灭火救援以及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边防警种执行边境管理和缉私缉毒等任务;交通警种则主要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和交通安全等工作。
然而,随着我国对武警部队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原有的八大警种结构经历了重大调整。其中,消防武警和森林武警整建制划归至应急管理部,其职能转变为专门从事消防救援和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警卫武警的职能被整合到人民警察队伍之中;黄金武警的相关职能和人员转隶至自然资源部,继续服务于国家矿产资源的安全与管理工作;边防武警的职责则移交给移民管理局,强化了边境管理和出入境检查的统一管理;水电武警也相应地划归到了国资委,确保我国水利电力设施的安全与正常运行。
当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已经形成了以内卫、机动和海警为主的新警种结构。内卫部队依然坚守岗位,为维护国内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机动部队作为一支快速反应力量,随时准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而海警部队则承担起我国海域内的执法任务,包括海洋资源保护、海上治安管理以及海上维权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