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借钱遭拖欠,天长这俩昔日好友闹上法庭

倩倩我的天 2024-11-13 13:46:36
“谢谢法官的耐心调解,也感谢魏某的体谅,我会尽快偿还借款的。”近日,在天长法院汊涧法庭调解室内,签订完调解协议的李某保证道。 案情回顾 李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魏某借款20000元,双方于2023年3月11日进行结算,李某向魏某出具借条一张,确认共欠李某25760元,并约定月息1分。借款到期后,魏某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25760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 汊涧法庭承办法官接收该案后,敏锐地察觉案涉借条所载明的25760元并非原始借款本金,应该是双方对利息进行结算,合计本金及利息为25760元。于是为了解清楚借贷情况,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了魏某,果然,原始借款本金为20000元,另外5760元为结算至2023年3月11日的利息。承办法官转而联系了李某,向其核对,李某确认情况属实,并表明其与魏某是很好的朋友,只是因为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无力偿还,现在愿意分期还款,在保证本金全部偿还的情况下,希望魏某能免除一部分利息。 承办法官遂与魏某沟通,建议魏某体谅昔日好友目前面临的困难,适当做出一些让步。魏某对于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认可,同意李某分期付款,除需偿还20000元本金外,并将截至目前的利息降为6000元,且后续不再要求利息。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双来庭签订调解协议,二人对承办法官的细致工作表示认可,李某表明态度,其将会认真按照协议履行,以期不破坏其与魏某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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