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一件堪称是“奇观”的事情就是美国科技巨头马斯克对于特朗普那种“孤注一掷”式的支持,我的一些朋友把马斯克的这个举动称之为“政治豪赌”。
在美国那种社会,马斯克除了在各种场合为特朗普站台之外肯定是不够的,所以马斯克成立的筹款机构“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已经为特朗普砸出了7500万美元的真金白银。
当然,得益于美国的“民主”制度,马斯克为特朗普花钱这种事,目前都还是在美国法律框架内的。
10月19日,马斯克在一场活动上宣布,从当天起到11月5号的总统选举日,在宾夕法尼亚州,他每天将向签署“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请愿书的登记选民随机发放100万美元。
这是啥意思呢,任何已登记的选民,只要签署一份支持美国言论自由和枪支所有权的联署信,就可以参加马斯克的百万美元“大抽奖”,在10月19、20日,已经有两名宾夕法尼亚州的选民获奖。
另外,法尼亚州以外的其他摇摆州,马斯克承诺,如果签署该请愿书将获得47美元,如果推荐他人签署,还可以再获得47美元。
而马斯克之所以搞这个“大抽奖”活动,是为了吸引支持特朗普言论和观点的选民,以帮助特朗普竞选团队尽早寻找和锁定潜在的这些支持者。
有的网友肯定要说,这不是花钱买选票吗?但根据美国联邦法律,买卖选票的确是犯罪行为,但向签署或推荐签署请愿书的人支付报酬并不违法。所以,马斯克只是公开花钱为特朗普拉票,并没有要求他们投票,选民们有钱拿,马斯克不构成犯罪,特朗普也不构成犯罪,属于“皆大欢喜”。
面对马斯克的这一番操作,民主党肯定是不愿意的,比如民主党籍的宾夕法尼亚州州长夏皮罗就开批评,这是“黑金选举”,并认为美国的执法机构应该进行调查。选举法专家、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教授哈森则认为,马斯克的行为很可能已经“越界”,因为如果马斯克的最终目的被证实为收集选民信息或动员选民投票,他的行为将被视为“试图影响选举”,涉嫌违反美国的选举法。
不过,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前主席史密斯却认为,请愿书和选民注册之间的联系“太弱”,并未违反现行法律。
史密斯的观点其实也没错,这个请愿书跟最终的选票并不一定能形成100%的转化率,最后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那就是:马斯克的钱花出去了,拜登期盼的选票却没有拿到。
所以,马斯克这么做,还是属于“豪赌”。
不过,我们还是得感慨一下,美国的“民主制度”真是好啊,如果以后美国的有钱人都来学习马斯克的话,那么美国的政治生态肯定会变得更加的精彩,因为到了那个时候,美国的“民主制度”将完全成为富豪们的竞技场,我们就等着看美国的富豪们如何比拼撒钱就行。
但不管美国人自己怎么看马斯克,也不管美国相关机构会不会去调查马斯克,我们都想要佩服一下他的这个“壮举”,因为这么一来,原本没有很强投票欲望的选民,想投票但却在两位候选人中摇摆不定的选民,这些人有极大的可能,会因为经济利益,投票给特朗普。
最后我想说的是,什么民主,什么选举,什么选民,咱就就问,你想不想中100万美元?说真的,强烈建议马斯克接下来再高这种发100万美元大奖的时候,学习一下“砍一刀”机制,这样估计要不了几天,特朗普的支持率,就能能把哈里斯甩出去几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