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三恶少,预谋残害同学,杀人埋尸,情节残忍,天理不容,按照道理来说,必须抵命,按照法律来说,最多也就是重判。青少年杀人越货的事情逐年增多,到底是谁的过错呢!就算杀了三少,难道就能解决全部的问题吗?
法律应该杀了这三个恶魔,但从目前来看,确实有不能达到,但是法律真的有错吗?我认为是有瑕疵,但没有错,从古至今,从国外到国内,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能够真正的完美地保护我们想要的正义,法律滞后于现实是必然的结果。
所以,古代先贤们,穷其一生,著书立传教化大众,但是人性的罪恶,还是无法用教化消除掉,因此法律必须要与时俱进,现在的孩子们成熟早,完全和之前不能相比,另外,最重要的还是深入人心的道德、家风的教育。
说到道德教育,家庭和社会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如乌克兰这样动荡的社会,老百姓吃不饱、穿不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你让他们保持道德水准,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家庭成员都吃喝嫖赌,阴谋狡诈,能指望这个家庭能出一个有爱心的孩子吗!
从邯郸三恶的背景来看,生活在农村,都是留守儿童,简单分析,无论是社会的,还是家庭的,教育都不够,我来自大城市的农村,后来进入城市,也接触过比较落后地区的农村学校,一个没有父母教育,在农村或者城镇上学的孩子,他们的教育环境是非常糟糕的,再加上网络色情、暴力、赌博、游戏的无死角的渗透,想让孩子,好好学习真的太难了。
我们说了多少年学校霸凌,其实在大中型城市中,这种现象应该不多,主要是集中在中小型城市的城镇、农村学校中,而这种现象, 在我我小的时候就屡见不鲜,只是在当时,不过是打架争胜而已,现在已经变成了吃喝玩乐,混迹社会,有些逐渐变成了黑社会性质的杀人越货、强抢民女。
教不严,师之惰。造成霸凌事件,学校的校长、老师必须负责,但客观原因也是不能忽略的,他们管不了,也不敢管,“穷山恶水出刁民”,现在是出了事情,口诛笔伐,在没有出事之前,无论怎么管,双方家长都不会满意,甚至于会把学校闹翻天,有的老师、校长会被家长、被恶少打,有的小浑蛋和浑蛋家长,帽子叔叔都望而却步,你让一个没有执法权的学校管,那是天方夜谭。
无论是霸凌的学生家长,还是被霸凌的学生家长,都有责任,养不教,父之过。一个天天不学习,玩游戏,打架闹事的孩子,就是家庭的问题,家长应该承担百分之九十的责任,一个被霸凌的孩子的家长,更不能置身事外,每一个被霸凌的孩子背后,都是一个不尽责的家长。
人之初,性本善,哪有天生的恶魔,哪有天生不反抗的生命,家庭教育、关怀的缺失,难道不是霸凌问题的根本吗?而造成家庭教育、关怀的缺失的根本又是什么呢?一切向钱看,吃喝玩乐,买房,买车,交朋好友,迎来送往,没有钱行吗?家长们不挣钱行吗?在这个推崇996工作至上的社会中,谁又能独善其身,不为了碎银几辆,谁愿意当牛做马,被呼来喝去。
现在普遍的现实,在学校分数是第一位的,在社会中挣钱是第一位的,你可以拿出各种理由来辩驳,可是事实就是这样的,个人利益是第一位的,到了极端状态,可以泯灭所有的法律、道德和良知,杀人抢劫不过是小菜一碟。
如果只看邯郸三恶少,如果只是改了法律,把他们杀了,问题就能解决吗?就算是定了千刀万剐的刑法,又能怎样!一亩地稻田,有几根杂草不为过,如果有一片杂草,而且是硕大的杂草呢!不是这片地有问题,就是农夫不认真劳作,总之,如果只怪罪杂草为什么要长出来,是毫无意义的。
法不足惧刑不可畏才是恶魔们肆无忌惮敢于作恶的根源,他们哪个敢说自己不知道杀人偿命伤人抵罪,仗着有免死金牌才变得做恶时有恃无恐。每年都有类似的恶性案件都死不了,三魔同时做害更死不了,成绩差也知道法不责众
为什么就是有家长为儿报仇,你们杀我一个,我杀你们十个!
三害必须除,根源必须改
杀了三恶魔,事儿明朗多了!
屁话一堆,你倒是说个办法,方案,措施来啊!
假如被残杀的是校长的儿子、孙子,校长还会是这个态度吗?
杀
为什么家风,道德,会越来越差?
说的沒错,一块稻田,里面有硕大一片杂草,当然是农夫的责任,所以,未成年人犯罪,其父母应该负刑责,养子不教父之过
将家风搬入课本…
屁话,你祖上不是农村人吗?
在理。责任是多方的。孩子的失教和无知,周围人的事不关己的淡漠,法律过于理性的空白,学校管理的浮于表面和手段的缺失…终于带走了一个可怜脆弱的灵魂。
未成年犯罪实行连带制,父母要承担连带责任判入刑,
难道就不怕受害孩子的家人报复社会吗?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校门口安排一下两个保安就能保证孩子们的安全吗?必须严惩重判!必须尽快修改法律!除了故意杀人、故事伤害致人重伤之外,其它犯罪未成年和精神病才能轻判!8岁以上的未成年及所有的精神病人都必须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