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读者让御史写一篇关于清代地方武职官员铨选方面的文章,诸如提督、总兵、副将等高级武职官员是以什么标准授官的?是不是选官方式与文职官员相同?
关于地方武职的授官之法,御史此前没有发布过相关的文章,所以本期内容就重点来讲一讲这一话题,好让诸位有个大致的了解。
先来说地方武职的官缺分类地方武职包括八旗和绿营,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为旗缺。旗缺的品种很多,分左、右翼缺、分上三旗缺、下五旗缺,或分两黄旗缺、两红旗缺、两蓝旗缺、两白旗缺。各种不同的缺出,都有相应人员拟补。
二为营缺。凡京师巡捕五营、各省督抚提镇所统辖之水路各营以及河营等,均为营缺。营缺同样也分满洲缺和汉缺,如直隶、山西沿边之副将一缺、参将五缺、游击六缺、都司十四缺、守备二十五缺,均为满洲缺。
三为卫缺。卫缺为漕运总督所辖各卫之官,专门负责漕务,直隶、山东、江南、江西、浙江、湖广等省均设,卫缺规定是汉缺。
四为门缺。所谓门缺,即指京师内九门、外七门的门千总。门缺位汉军缺,其城门领、城门吏非门缺,仍属旗缺。
按大清官制,武职官员蒙古可以补满洲缺;满洲、蒙古、汉军皆可用汉军缺,卫缺亦可用汉军缺。总得原则是,旗人在武职铨选上与文职一样,同样享有特权。
搞清楚了八旗、绿营的官缺很有必要,正常情况下,不同的职务都对应有应升人员,兵部就是按照这一大原则对全国的武职官员进行授官的。
再说具体的授官方式八旗武职授官之法有二。
一为开列。不管是文职还是武职,凡属于开列的都是高级别职务,八旗副都统以上各官均属此类。所谓开列就是由兵部和军机处开列应升人员名单,然后由皇帝钦定。
如京师的步军统领,左、右翼总兵、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如果不是皇帝指定的话,均由兵部知照军机处,然后开列应补人员请旨。
二为拣缺。拣缺主要针对参领各职,如京师白塔信炮总管以下、各城门领以下,均由本旗、本营、本衙门在应升人员中拣选然后由兵部引见;
各省驻防协领以下,察哈尔、黑龙江水师、口外牧厂总管以下,均由各该处长官拣选引见。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么仍由在京本旗内拣补,或由各旗营公补。
绿营选官办法比较多,大致分为开列、题补、拣选、推补、月选五类。
开列是指各省提督缺出,非奉特旨补放,均由兵部知照军机处,由军机处将应升人员开列请旨。总兵也是地方武职大员,大多数省份总兵的授职与提督相同,个别的也有例外。
如云南普洱镇总兵,遇缺出则要选出正、陪两员由兵部带领引见;长江水师岳州镇、汉阳镇、湖口镇、瓜州镇四总兵,也同样选出正、陪二员带领引见。
题补,是指督抚在应升人员中题请补缺,主要是针对副将以下(含副将)各职。不过副将也不全是题缺,有很多属于调缺、拣选、推缺和月选。
比如全国陆路副将共180缺,其中题缺65、调缺13、拣选1,其他均为部推缺,缺出由兵部开单。
题缺比较复杂,具体分“预保”和“拣发”两种。预保,即湖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九省之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及千总,例由督抚提镇将堪于升任之人中具题保送,由兵部带领引见后注册,遇缺出则优先考虑。
“拣发”主要针对的是临时差遣者,各省需差遣之武职,准许督抚奏请拣发,但是是有数量规定的,副将、参将不得超过两人,游击、都司不得超过四人。奏请拣发者,由兵部在候补候选人员中拣选引见,候旨发往各省差用。
拣选是指由兵部在候补获选队伍中,挑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然后开单引见。拣选的情况比较常见,且数量也较多。
推补与拣选性质较为相似,即各省缺出之后,兵部在应升人员中向朝廷推荐。所不同的是,拣选主要针对的是候补候选队伍,而推补主要是比缺出之职务略低的在职官员。
月选即按照正常的人事程序,每月由兵部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外放各省武职。武职月选与文职一样,这里就不多花笔墨介绍了。
最后说武职人员的核查办法凡武职人员遇升遇补时,兵部需严加审查,只有通过筛选者才能正式授予职务。核查办法主要有六项:
其一论其资俸,武职官员升、补,有的是按照俸满(任期),有的是比较科名,有的是计算奉旨日期,所有岗位都要遵循依次排序的原则,即按部就班论资历的意思;
其二是考其功绩,武职人员如果获得战功,兵部就可以破例升用或即行升用,这一条很好理解;
其三是较其技能,凡武进士分发各营用者,事先都要经过皇帝的亲自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弓马骑射以及对军械器材的熟练程度;
其四是核其事故,应升应补人员任上有无纠参案件或疏防事件,如有则取消资格。此外如果是在丁忧守制时期或亲老终养时,也不能列入升补程序;
其五是验其年貌,按规武职旗人55岁以上者,即不准保送绿营;绿营副将以下,年至63岁者,即令休致,千总可到66岁;
其六稽其籍贯,即指回避。按规定月选各官均需回避本籍和寄籍,这一条河文职官员的回避是一样的。
以上就是清代地方武职授官的基本内容,以后有机会御史再整理京师武职官员铨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