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突然莫名寒战发热,出院后去世!上海法院:保险公司赔150余万

闽南网 2024-09-15 10:00:21

夏秋两季

不仅有酷暑难挨

更有蚊虫肆虐

一旦被携带致命病菌的蚊虫咬伤

可能诱发登革热、黑热病、疟疾等严重疾病

处理不慎甚至可能引起严重后果

陈先生不幸被白蛉叮咬后感染致死

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

却遭拒绝

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近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11月,正值壮年的陈先生突然莫名其妙出现寒战、发热等症状,其家属声称,陈先生发病前曾前往西部地区,后经医院治疗,从陈先生身体中检测出杜氏利什曼原虫物种复合群,综合判断可得,该病症应为被白蛉叮咬所致。

2022年1月,陈先生的出院诊断中载明,陈先生患黑热病(内脏型)、肺部感染、急性心力衰竭等。陈先生出院后不久即不幸去世。

事后,陈先生家属找出其生前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却认为,陈先生死亡的原因是疾病,不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意外伤害的理赔范围,拒绝赔偿。

对于保险公司的这个说法,陈先生的家属不能接受,于是诉至静安区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按约支付保险理赔款150余万元。

人民法院裁判

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白蛉叮咬作为整个环节的启动因素,应当成为死亡结果的直接动因。医院出具的基因检测报告显示,从陈先生身体中检测出杜氏利什曼原虫物种复合群,加之陈先生在发病前曾前往西部地区,基本可以确定陈先生的死亡原因是白蛉咬伤后感染杜氏利什曼原虫病毒导致的多脏器功能衰竭。

而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陈先生被白蛉叮咬致死应当属于上述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范畴。

最终,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保险公司支付原告保险金150余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本文综合自:上海静安法院

13 阅读:6350
评论列表
  • 2024-09-15 12:55

    保险公司果然是厚颜无耻[笑着哭]

  • 2024-09-15 12:24

    这种还不算意外死亡吗?这保险公司真不要脸。

  • 2024-09-15 21:25

    保险公司为了卖保险,无所不用其极,呵呵,花钱买的鸡汤文,逗你玩呢,

    404 回复:
    赔了才是鸡汤文,问题是没赔啊
    hanrong 回复: 404
    法院判了肯定会赔的,保险公司就赌你不跟他打官司,你会以为保险公司天天干这个的比你有经验,他们敢拒赔,打官司就能赢,实际上真要打起来,大部分时候都是保险公司输
  • 2024-09-15 23:59

    厚颜无耻的保险公司,这不赔那不赔的!!

  • 2024-09-16 12:55

    忽悠你买保险时你是爷爷,理赔时你就是孙子!它会找出各种理由拒绝理赔!

  • 2024-09-16 06:18

    买保险索赔很困难!

  • 2024-09-19 00:55

    保险公司比医院有过之而无不及,都是只进不出的主。

  • 2024-09-18 09:25

    骗子公司,有完整的团队耗死你们!

  • fbi 1
    2024-09-16 08:44

    差点进了保险公司,这是哪家保险公司应该曝光

  • 2024-09-16 20:02

    为什么不追究医院的责任,不让医生偿命?

  • 2024-09-17 01:33

    保险公司真他妈的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