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实际工作中对于辅警有两类情况:一是只有辅警,二是民警带辅警。
在袭击的案例中:一是打辅警的,二是民辅警一起打的。
在实际判决中打辅警有三种情况:一是现场只有辅警的,轻微袭击辅警往往是行政拘留,严重点则是妨害公务罪入狱。
好像有现场只有辅警的情况下,打辅警判了袭警罪的,不是很确定,感兴趣可以在裁判网自己找一下。
二是民警带辅警的,只打辅警,不打民警。在实际判决中,有法院判了袭警罪的,有法院判了妨害公务罪。在我的印象中就有一个,民辅警共同出警,打辅警不打民警,判了袭警罪。当事人说:我看他不是警察,打了应该没什么事。
三是民警带辅警,民辅警一起被打的,这种情况下,百分百会判袭警罪,我国对于处罚一般是从重原则。
2024年3月6日23时许,久长派出所民警吕某、辅警归某某在处置一起醉酒求助警情时,被告人吴某语言挑衅,并殴打处警人员吕某、归某某,致民警吕某、辅警归某某受伤。案发后,被告人吴某家属赔偿民警吕某、辅警归某某34000元,获得谅解。
最后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加上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277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判处拘役三个月。
当事人已于2024年6月6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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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法里没有辅警,应该定为妨碍公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