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时代民分四等,即所谓的“士农工商”,严格意义上来讲,真正属于“民”范畴的只有农工商,“士”实际上介于官与民之间的一个群体,他们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特殊待遇。
我们在史料中经常可以见到“士绅”这个词,需要注意的是,“绅”一般是指官绅,他们的地位高于士,属于统治阶级。
那么士究竟享受哪些特殊待遇呢?御史就以明清时期为例,来讲一讲这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政治待遇明清两朝,纳入士范围的主要是“举、贡、生员”三类,举人的情况比较特殊,属于科甲中级功名,他们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证。如果说举人经过朝廷的铨选已经入仕,那么就意味着已经脱离了士的范畴,从而跻身到绅的阶段。
同样,贡生如果在国子监学习期满后,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朝考而进入仕途,也属于绅的阶层;生员相对来讲入仕的难度就比较大,至少在清中期以后,鲜有以生员身份入仕的。
所以我们可以这么认为,所谓的士其实还是指“学子”,国家在法律上对学子是有保障的。例如士辱骂普通民人,只是笞责十下;而平民辱骂士子,就要杖六十。在诉讼中,平民不得指名绅士出庭作证,生员犯小过,要由府州县教官责罚;犯大过,也必须由该省的学政先取消其学历,然后在交给官府治罪。
在社交活动中,地方官员对士比较重视,见面时举人或生员不必像平民百姓那样要行跪拜礼,只是行作揖礼。
古代社会,绅士是维系地方统治的核心群体,官府轻易不但得罪,这也是史料中所说的“为官者不可得罪地方巨室”。
此外,士的身份在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也能反映出来。例如生员去世后可以在排位上写着“赠登仕郎”字样;参加过生员考试但没有取得生员功名的童生,则可以使用“待赠登仕郎”字样。
也就是说童生虽然没有功名,但朝廷也承认他们的身份地位,属于接近“士”的地位。
其次是礼制待遇封建社会最重等级,中国礼制以衣冠取人,所以最能体现身份地位的就是服饰。明初时期,孺士、生员、监生戴四方平定巾,与官府的胥吏没有区别。
后来朝廷认为士子的服饰无异于胥吏,无法体现出身份地位,所以加以改进,形成了一套特有的穿戴标志。到了清代以后,服饰中以顶戴最能体现等级,朝廷在品官之外,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来提升士子的地位。
按照规定,举人顶、贡生、监生垫带嵌金雀,生员嵌银雀;举人顶戴为素金顶视文七品官,贡生同文八品,监生、生员顶戴为素银,视文九品。
在清代的礼制中,士是一个身份明确的流品,有别于官、民。即“凡举、贡、生、监谓之士,其他杂项谓之庶”,这就是当时的等级观念。
除了服饰等级之外,婚丧嫁娶方面士都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应有待遇,此外在立家庙上,也有不同。
按定制,品官立庙于居室之东,一品至三品五间,四品至七品三间,八九品亦三间但形制较窄;士立庙于居室之北,别为四室,奉高、祖四代,其制如品官之仪;庶人则只能设龛于正寝北,规制比士更为简化。
最后是经济待遇明代时将士并入民籍,但仍在户籍上注明士籍。士子从童子试开始,当地官府就要将其登录为“儒籍”。明晚期全国的生员数量不下50万人,而这些北编入士籍的群体,可以免于徭役,不受侵于里胥,身份地位立刻与众不同。
清代对士子更为重视,先后出现措施保护士子的经济利益。乾隆皇帝就曾下旨,令学子免役好让他们专心攻读;嘉庆皇帝也下过旨说:“齐民之秀,国家培养人才,身列胶庠者,各宜修洁自爱,岂可承充官役自取侮辱?各州县官押令承充,即系显违定例。”
在很多的印象中,读书人只要取得生员功名以后,就可以免除赋税和徭役。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士虽然可以免除赋税徭役,但也不是全免。
按照顺治时期的规定,举人、监生、生员免粮2石,免丁2人。如果是人丁单薄的贫苦家庭,那么免除的部分基本都等同于全免;若是人口较多的富庶家庭,那么就不过额定的赋税徭役,只能说是免了一部分。
为了鼓励生员专攻学业,清代出台了补助措施,对优秀的生员给予廪膳,据不完全统计,清代的廪生数一般维持在37000人左右,每人每年的补助为4两,总计在14万两左右。这点钱对于国家来说负担并不重,但取得的效果却很明显。
在“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传统社会,平民百姓只要沾上一点士人的气味,身价马上就倍增。正因如此,民间才有了“去到考场放个屁,也替祖宗争口气”的俗语,这话听起来有点不雅,但话糙理不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