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详细介绍了本市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一、定额部分增长上升。定额增长部分为41元/月,比去年上升11元。
二、挂钩部分下降。
(一)个人基本养老金基数增长比例下降。2024年增长率为0.9%,比去年下降0.6%。
(二)缴费年限定额持平。缴费15年及以下的,统一增加22.5元,与去年持平;其后每增加一岁增长1.5元,与去年持平。
三、倾斜部分增长额有变化。高龄倾斜持平:年龄满70-74岁的退休人员增长20元;年龄满75-79岁的退休人员增长4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增长60元。艰苦地区倾斜下降,二、三、四、五、六类地区增加4元、6元、8元、10元、12元,分别比去年减少6元、9元、10元、15元和18元。
四、计算公式。 养老金增长额=定额+个人基本养老金基数*1.1%+22.5+(缴费年限15+n-15)*1.5+倾斜。
案例一:2023年12月31日前缴费40年、个人养老金为3000元、不满70岁非艰苦地区的职工增长128元/月,涨幅4.27%,比去年下降7元,降幅为21.05%。
案例二:2023年12月31日前缴费40年、个人养老金为5000元、不满70岁非艰苦地区的职工增长146元/月,涨幅2.92%,比去年下降19元,降幅为11.52%。
案例三:2023年12月31日前缴费40年、个人养老金为10000元、不满70岁非艰苦地区的职工增长191元/月,涨幅1.91%,比去年下降49元,降幅为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