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从2024.1.1开始,虚假诉讼案件有了新规定》 不侵权!
2024年1月1日起,一批新法规开始实施。其中,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虚假诉讼案件”作出了新的规定。
元月4日,笔者在多媒体平台推出《从2024年1月日1开始,虚假诉讼案件有了新规定》一文。20天过去了,昨天看到平台通知,说是有人投诉此文侵犯了权利方的“名誉/商誉”,已被删文!
对方理由是:“恶意炒作热点案件,利用热点案件衍生多个话题,使已经结案的案件喧嚣尘上,久久不能平静,让双方当事人也不能回归平静的生活,严重违反平台规定,破坏网络和谐稳定的氛围。”却没能提供相应的侵权证明!
看到这一消息,我突然想笑!然后提出不侵权严正声明如下:
1.权利方没有提供证明材料,不能够证明“今日头条该创作者”发布的《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虚假诉讼案件有了新规定》 侵犯了权利方的“名誉/商誉”。
2.《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虚假诉讼案件有了新规定》发表于2024年1月4日,作为一则新闻消息,从央视等国家级各种新闻媒体到地方各级各种新闻媒体,从1月1日开始铺天盖地,到处都是!“今日头条该创作者”孤陋寡闻,后知后觉,到1月4日推送时,此消息早已失去了新闻价值,成了“老黄历”!权利方投诉一则旧闻侵权,简直是吃饱了撑的!很无聊,很可笑!
3.本人头条账号是“X鸣X声”,不是“今日头条该创作者”,“投诉详情”里显示的投诉对象“潇洒小羊W”“五张羊皮”“快乐果果”等与本人无半毛钱关系!
4.权利方认为“今日头条该创作者恶意炒作热点案件,利用热点案件,衍生多个话题进行炒作,博取流量,使已经结案的案件久久不能平静,严重扰乱双方当事人的生活,破坏社会和谐,破坏网络清朗环境。”
——“今日头条该创作者”只想写文章匡扶正义,维护公序良俗,并不想要什么流量!因为写作者深知:写作就是斗争!建议权利方建议平台:不要给今日头条创作者提供流量!
——“今日头条该创作者”是个泛指概念,指代不明,不能表明所指即为“今日头条该创作者”。
——权利方认为今日头条该创作者“恶意炒作热点案件,衍生多个话题”,这与本人的写作原则相悖!本人的创作原则是:从某个话题入手,以事实为依据,表明作者的观点态度!
比如:2024年元月3日,央视《新闻联播》播报消息:“2023年以来铁路公安解救被拐妇女和未成年人300余人!”针对这一新闻,最近“今日头条该创作者”很可能要写“形势依然严峻,解救被拐妇女和未成年人任重道远”的文章;
再如:2024年元月22日,央视《新闻联播》播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管理工作。”针对这一新闻,最近“今日头条该创作者”很可能要写“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管理工作刻不容缓”的文章。
5.为了说明“虚假诉讼”这个概念,“今日头条该创作者”在文中引用了“错换人生28年事件”这一案例。但该事件权威部门并没有“立案”,并不属于“热点案件”;权威部门早有定论,况且已经过去了4年,早已不是什么“热点案件”了!权利方的主张概念不清、逻辑混乱,建议到相关医疗部门去就诊。
6.据笔者所知:新京报、新华网、半月谈、央视网、无锡电视台、白岩松、张越、海涛等诸多顶级媒体和著名主持人都曾关注、发表过关于错换人生28年事件的观点和态度!——按权利方的奇谈怪论,难道这些媒体都是在“恶意炒作热点案件,利用热点案件,衍生多个话题进行炒作,博取流量,使已经结案的案件久久不能平静,严重扰乱双方当事人的生活,破坏社会和谐,破坏网络清朗环境”吗?真是扯淡!更是笑话!
7.更何况,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该事件在网上已经持续发酵了四年,热度不减,是因为权威部门做出的结论不能令人信服;不但当事人不能心悦诚服,社会公众也不买账!诸多疑点待解,所有档案需要鉴定,许姚方苦苦追寻的真相遥遥无期……而拐卖妇幼、贩卖医学出生证明、接种本等医学文书的违法行为依然非常猖獗!——不让公众关注、评论,除非他们非聋即瞎、铁石心肠、冷血动物!
8.作为公民,“今日头条该创作者”有依法发表合法言论、作品的自由;教育是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发力才能完成的一项伟大事业;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给我们的下一代创造一个利于他们身心健康、茁壮成长的河清海晏、风清气正的清朗环境,是他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光荣使命!语文教师的天职,就是在教会学生读好书写好文之前,自己先要会读书、会作文!
顺便告诉大家:记得以前也有十几篇文章遭到恶意投诉,它们是:
1.《错换人生28年:看到这两则评论后,我的心情很沉重!》——此文通过审核的平台本来就少,过审之后又三次遭人忌恨!顺便说一下:审核不通过的主要原因,就是平台怕遭遇这样那样的各种麻烦,导致平台遭受经济损失!别无他因!
2.《错换人生:用理性的钢针戳破谣言的“气球”,纠正被带偏的节奏!》——此文在平台推送后,先后三次遭人忌恨!
3.《我持续关注“错换人生28年”事件的N个理由!》——此文也先后被人投诉了两次!
4.《就错换人生28年事件和肖之娥刑辩律师商榷(之一)》——此文被投诉一次!
5.《再致肖之娥——就“小作文”请教几个不懂的问题(之二)》——很不幸,此文也先后被人投诉了两次!
6.《也来谈谈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真是防不胜防!没想到这样的一篇文章也会遭人忌恨!有时候我真好奇:这些躲在幕后投诉他人文章的,都是哪些人?这些人又都是一些什么人啊?
7.《错换人生28年:公道自在人心!》——此文竟然也被人投诉两次!
8.《让熊三石闭嘴的最好办法,就是直接无视她的存在!》——这篇文章被人投诉了两次,大家应该猜到是谁干的!但你说气人不气人:平台同样认为合乎标准,没有违规!
9.《错换人生28年:要查明真相,先要“打假”!》——此文被投诉了两次!
10.《不对等的“错换”中,真相昭然若揭!》
11.《做人别犯众人怒!》
“潇洒小羊W”“五张羊皮”“快乐果果”先生,你们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