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新闻,枣庄一个女子在闺蜜的鼓励下和丈夫离了婚,出了门就一个人在民政局门口痛哭,这个时候评论区的人看到了不禁感慨,闺蜜长出了一口气:她差点过的比我好。
不得不说,现在闺蜜这个词已经成为了一个贬义词,只要有闺蜜出现的地方就没有好事情,有闺蜜横档夺爱的,有闺蜜再婚车上临时涨价要彩礼的,现在又有闺蜜劝离婚的,貌似这些闺蜜都是站在女主的角度考虑问题,实则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全凭自己的喜好办事,一点也不考了事情的后果。
因此,对于闺蜜,大家还是要留一个心眼,不要事事依赖,更不要觉得闺蜜说的就是圣旨,如果闺蜜一直这样子办事的话,那这样的闺蜜不要也罢,此外,对这个离婚的女主,还是要多考虑一下有没有挽回的余地,能复合尽量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