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环罚〔2024〕04011号:青岛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运转产生震动、排放工业噪声,西侧厂界没有实体围墙等隔声措施,不能有效隔声降噪。执法人员对企业昼间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噪声值超标,该行为属于不符合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应予以处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对青岛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546(元)。
据青环罚〔2024〕04011号:青岛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运转产生震动、排放工业噪声,西侧厂界没有实体围墙等隔声措施,不能有效隔声降噪。执法人员对企业昼间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噪声值超标,该行为属于不符合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应予以处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对青岛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5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