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干部年轻化”政策的推进,各地法检系统也积极响应,“35岁以下”、“90后优先”……“娃娃脸”的一把手和中层领导越来越多。
体制内力图通过选拔年轻干部,来激发活力,提高工作效率。然而,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
“表演型人才”多了,年轻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工作热情和努力程度,急于在领导视线表现自己,多干不如表现,表面上看起来工作很繁忙。
但事实上法检电脑分案之后,新老同志案件基本平均,年轻人几年功夫一下子跃升到庭长、副庭长甚至院领导,这让有些老同志不服——他貌似也没做多大贡献呀!
“唯年龄论英雄”,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一些单位过分强调年龄因素,将“85后”、“90后”作为优先条件,甚至作为硬性要求。
这种做法不仅忽视了那些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也导致了人才的浪费,不仅打击了老同志的积极性,逼着他们选择了躺平,也为法检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带来了隐患。
“能力与年龄失衡”,过去确实还有不少从基层摸爬滚打混到一把手甚至更高法检的领导,以后很难了,一把手清一色“空降”,而这些“空降”干部因为年轻,很多在原单位只是个助理。
这些人因为年龄优势更容易获得提拔,这种以年龄为主导的选拔机制,使得一些年轻干部在缺乏足够经验和能力的情况下被提拔到重要岗位,这影响了法检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一人得道,多人躺平”,年轻干部的快速提拔,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感到失望和沮丧,他们认为自己的经验和能力不被重视,被边缘化,从而产生了消极怠工的心态。
35岁一大坎,法检员额级别仍然是对领导岗位的优先考虑,这让年轻干部职务和级别“双喜临门”,一些40左右年富力强的人,看到晋职、晋级都没什么希望,无奈气馁。
这种“一人得道,众人躺平”的现象,不仅影响了法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破坏了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老的干,小的看”,本来,年轻干部有闯劲和创新精神,并且有年龄和体力优势,可以多办、快办的,但一旦晋升为领导,成了“比例员额”,只用办一般员额50%,甚至更少的案件。
于是就造成了“老的干,小的看”的现象,这不但挫伤了老同志的积极性,也让年轻干部丧失了在一线通过实践,得到充分锻炼的机会。
法检是一个经验大于理论的行业,选拔干部应更加注重能力和实际表现,而不是简单地以年龄为标准。35岁不应成为限制,90后也不应成为万能钥匙。
应合理控制法检干部的新陈代谢节奏,在推进干部年轻化也应考虑到老同志的经验和贡献,避免急功近利,造成工作断层。
另外,干部年轻化了,但“退二线”的年龄并没有改变,也就是,如果早早混成年轻干部,就是当一辈子官,而另外一些人只能干一辈子活。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特别是入额就得全额办案,坚决抵制“比例员额”现象,坚决查处不办案、挂名办案的不正之风,给年轻干部好处,那就要给年轻干部压担子。
要激发老同志的积极性,特别是员额级别,应当向资深的老同志倾斜,让他们也有个“盼头”,通过适当激励机制和上升通道,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不能老马拉车,小马喂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