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进彪
据多张聊天截图显示,疑似中国电科成都事业部一副经理通知清明节需要两人加班,因无员工主动报名,其随即指定了两人。被指定的员工陈某某在群聊中明确表示拒绝加班,并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的怨气一并发出,引起了部门同事共鸣,众人纷纷要求辞职。(新京报4月5日)
一次两次的不经常加班是正常的,因为任何的企业都会有紧急的突发情况,对于员工来说为通过加班为企业排忧解难也是自己份内的事,因为毕竟大家都在这艘船上,都有着同共的命运担当。
从这个角度来说,加班是应当的,也是为自己加班,而如果在这种不常发的情况下员工还嫌加班太多,那就是员工对企业不够意思了,而这样的员工在企业也没什么意义,是自己找了个不适应的企业,早点离开是为自己负责。
然而,从新闻中可以看到这家电科公司并不是这种情况,而是将加班做成为了常态现象,经常突然要求员工加班。而这就问题了,因为正常的排产工作都有着提前量,也要考量员工的意愿情况。
而动不动就加班,这其实是对员工不在乎的表现,将员工视为了会说话的工具,但这是不对的,因为员工也有家庭事务,对家里也有大量的义务要做,换言之,家里也需要员工“加班”。
对于家庭这种情况,企业也要给予充分理解,因为人的时间就这么多,给了企业就不以给家里,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企业也不能太自私,双方要商量着来,如果企业真有难处,那员工一定是会理解的。
但加班成了常态就不对了,因为这是变相剥夺了员工家庭生活,对此员工有意见那就是正常现象。作为员工来说要体谅企业的难处,但对于企业来说也要体谅员工的难处,不以只让员工体谅企业,而企业不体谅员工。
再说,从劳动法来讲员工加班是要有补偿的,加班费必不可少,否则就是违法。但一些企业将让员工加班当成了家常便饭,根本没有依法补偿,而这其实就是对员工的一种变相剥削,对这种剥削员工当然不会沉默。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去,这是员工的一种维权方式。但最好不要这样去做,因为这会伤到企业,也会伤到自己。最好的方法是接受一定的加班但拒绝太多的加班,这样有理、有力、有节的处理,会软化矛盾。
另外,一个企业总是要求员工加班,那就是人力资源上出了问题,简言说就是不想招聘足够的人,而只想十个铁锅八个盖,通过加班节省成本。而这样的情况是不该有的,长期这样下去会使员工产生不被尊重的感觉。
因此,一些企业也从自己的角度改变现状,加强人员招聘,要有足量的人力资源,不要只想十个铁锅八个盖。同时,对于必要的加班,企业要付出依法付出足量的加班费,企业学会尊重员工,员工才会体谅企业。
人与人之间、人与单位之间难道不应该互相尊重吗?这是最基本的自身素质或者企业文化,还需要学习才会?
在国外加班你要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