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学勤:是朝代,还是国家——为什么会有美国?

论史近现代 2024-11-16 00:28:14

什么叫“划时代”?此前有“朝代”无“国家”,此后才可能有“国家”无“朝代”。

我们与美利坚合众国在同一地球上共处,已有200余年历史,其间曾有两次交集。1905年同盟会在东京成立,纲领最后六字为“建立合众政府”,昭示此后中华民国的百年追求,是想结束中国史最后一个朝代,建立新型国家。无独有偶,110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中美两国要建立“新型大国关系”,也是六个字。后六字无语病,但因缺少一个“的”,易生歧义。 

究竟是“新型(的)大国关系”—— “你”为大,“我”为大,以“大-大”为基,新建“大国关系”,还是“新型大国(的)关系”——你为“新”,我为“新”,寻立“新”基,建立“新-新关系”?我们姑从善意,取后解,但又发生第三个问题:“美帝国主义”一直是“亡我之心不死”,万恶“美”为首,现在突然承认为“新”,这一点进步来之不易,理应表扬,但也是否允许庶民一议,

这美国究竟“新”在哪里,不理解美国何以为“新”,中国能否与之建立“新型关系”?

此时静下心来,读一读《帝国的分裂》,看郑非回溯美国如何建国,或许能对这些问题有所启迪,有所教益。

我们这些人此前盛赞“光荣革命”是经验主义而非先验主义引导英国赶超法国,赢得现代文明史开局胜利,这些没说错。但有一事难以绕过:1763年英法七年战争胜利,不列颠为何出现“帝国分裂”——北美十三州引法军回援,宣布独立建国?郑非认为,兹事体大,值得细说。经验主义当然好,但也有它的短板,一旦流俗,即成因循守旧,得过且过:1688年之后,不列颠依成例而治,渐成惰性,好施小惠,不思“大体”,这个“体”,既指“政体”,更指“国体”。用中国人熟悉的话说,它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东摸摸西摸摸,只因战胜而增税,一不小心摸到这块“烫手山芋”,终成“帝国分裂”之大祸。

战前英国对北美管理松懈,当时北美税负极轻,各殖民地年人均税负从0.1到0.22美元不等(按,当时的人均收入约为60美元到100美元),折算为英镑,仅为1先令,可谓轻徭薄赋。正因如此,战后向北美多征一点税,不列颠信心满满:战争本来因北美殖民者与法国人争夺土地而起,法国佬赶走了,十三州太平了,让北美多交税,其实是补交此前我们垫付的军费,谁得益谁买单,这是常理。北美这边的想法却相反:战争既已打赢,外部威胁已消除,十三州为安全需求买防务,“保护费”应随需求下降而下降,不降反增,岂有此理?

北美人抓住1215年大宪章来说事,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权”的问题——伦敦那边的议会有没有“权力”对我们征税?本土与海外领地各有议会,平等平行,不存在上下隶属关系,伦敦没有我们的议员,凭什么下令向我们加税?“无代议士不纳税”,这是大宪章赋予我们的“历史权利”!不列颠认为这是强词夺理,伦敦是帝国议会,海外领地是地方议会,就算是“一国两制”,怎么能以下抗上,冒出个双方平行的“平面逻辑”?

母与子争议,从“钱”争到“权”,争出个“世界观”问题:帝国认为这“世界是直的”,必须竖起来直着放,中央在上,领地在下,上下有序;北美认为这“世界是平的”,朝政等级应放倒,呈平面排列,建立“新型关系”。前者守一个“帝国竖立”,延续中世纪晚期“王朝”话语,后者坚持这“世界是平的”,其实是在突破“朝代竖立”,呼唤现代国家逻辑。

此前北美走私猖獗,七年战争中甚至有人向法军走私军火而牟利,在伦敦精英眼里,这就是一群赖昌星式的人物。赖昌星赖税,出于经济利益尚能理解,打着1215年大宪章旗号来争“权”,则万万不能容忍。不列颠并非专制,有议会民主,能让步,而且确实在让步:已经颁布的“印花税”收回成命,运至波士顿的东印度公司官茶,比那里的走私茶还便宜三便士。

伦敦的执政经验是经验主义,早在二百多年前就能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遇事多撒银子就是,但不能得寸进尺,问鼎“朝廷”——“国体”。这就叫 “不生事”,或曰“不折腾”,用经验主义大家伯克的说法,“这一切的起因,或完全是我们的疏忽,但也许是事情自然运行的结果;凡事只要不管它,它往往会自成一局”。 

伦敦自认精明,他们始终坚持在“钱”上争,与赖昌星们讨价还价,就是不在“权”上争。这就是历来统治者容易犯的错误,让不让“权”,也有一个“本”与“息”的关系:今天主动让,只不过是“息”——改革“政体”即可,明天被动让,则可能是“本”——动摇“国本”;拖到后天不得不让,那就是“连本带息”——从“政体”到“国体”,吭不郎当统统“让”出去了。

那时英国可称“一体两面”,1688年“光荣革命”解决了“政体”问题,“国体”尚处于中世纪帝国时序,王位世袭,有一世、二世、三世。即政体言,君权与民权已从垂直“竖立”放倒,成议会主权制约君主专权之“平面”,从它与海外领地的关系看,伦敦为“君”,海外为“民”,还是一个帝国“垂直”体。它是“民主的”,又是“帝国的”,治本土,无成文宪法;领海外,无专职机构,既不像邦联,也不像邦联,有点四不像,就这么“摸”着石子过河,“摸”到哪里算哪里。

用格林在《美国革命的宪政起源》中的话来说,“在英格兰的宪政中寻找线索,来指导殖民地与母国之间的恰当关系,是徒劳无功的”,既有体制“不再适合一个扩展了的,多元化的”帝国。这样的“一体两面”,如果没有北美来捅,还可以继续“混”,继续“摸”,北美这一捅,短板与长板不接缝,“政体”与“国体”开裂,“一体两面”就混不下去。北美这边起初也懵懂,曾寄望于母国民主、君王仁厚,留在帝国母体内不交“钱”或者少交“钱”,也能过得下去,两边已经打起来,华盛顿每天晚上还在与众将领“为国王干杯”,就是这样出现的。后经潘恩、杰斐逊这帮“精英分子”援引法国观念来“启蒙”,猛一醒,有意识地向“一体两面”接缝处捅,母与子拳脚相向,闹到不堪收拾,经“八年抗战”,北美最终独立。 

北美果然“自成一局”,这“一局”非同小可,承上启下,具有划时代意义。

说“承上”,它没有割断与英国精神的联系,当初喊“无代议士不纳税”,比英国还英国,可谓“光荣革命”第二局,亦可称第二次英国革命。此前不列颠解决了“政体”问题,现在轮到北美来解决“国体”问题,以1787年费城制宪为标志,可结束数千年“王政”,开启“新型国家”的“新型关系”。

说“启下”,这“第二局”延续“第一局”——延续英法争霸,扩展至世界史范围北美与俄罗斯争霸,第一局1∶0,第二局还是1∶0。那时欧洲过于吵嚷,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却未注意视野背后,还有更为危险的两条线在不声不响地扩张。一条就是这北美,独立后越过阿巴拉契亚山,由东向西,从大西洋扩展至太平洋;另一条则是沙俄,方向相反,由西向东,也是从一条海岸线扩张至另一条海岸线。俄罗斯与它的精神之母法兰西也干过一仗——1812年拿破仑战争,也同样是在战场上接过它母亲的接力棒,跨上跑道第二圈。它是越过乌拉尔山,修通西伯利亚铁路,从大西洋扩展至太平洋,直至看见日本海。

这两条线势能太大,一是由东向西,一是由西向东,不幸地球又是圆的,它们一定会碰头,一旦碰头,是和平相处,还是撞击出天崩地裂的火花?从梅特涅到基辛格,这师生俩把王朝权术玩得烂熟,合纵连横,连连得手,可挂多国相印,尤其是后者从中南海绕到重庆,“China政治”兼个人生意一路通吃,却看不到历史老人已经绕行到他们背后。至20世纪中叶欧洲人蓦然回首,才看见那两条线就在他们的后花园碰头,擦出一朵叫“冷战”的火花,耐心地无声慢放。“扬基佬”与哥萨克先在易北河拥抱会师,后在柏林墙对峙,冷眼相看五十年。 

世人谓“冷战”,或谓“东风”“西风”,其实深植于英、法争雄二百年,即北美人开出的“第二局”,也是历史跑道上的第二圈。至1989年,贝多芬《欢乐颂》突然响起:柏林墙向这一边而不是那一边倾倒,俄罗斯扩张至十四国,比北美还多一“国”,瞬间解体,轰然倾塌。

为什么会有承上启下,为什么“第二局”会以这样的一幕告终?

从精神血脉这一头说,北美“第二局”是英国经验主义与法国先验主义之混血,占有生物学“混血优势”。

如果说英国血是A型,法国血是B型,那美利坚是二合一,它能诞生人间,意味着地球万国生态出现了一种新型血——AB型。扬基佬本性属A,独立战争能抗税,端赖大英母体赋予他们的“历史权利”——1215年大宪章。但从1775年潘恩、杰斐逊援引法国观念始,北美开始危险转型,抗税理由从“历史权利”转向“自然权利”。前者尚有经验主义A型血,后者则援引法国B型,把“先验理性”写上了他们的旗帜。

用恩格斯对法国启蒙观念的总结,所谓“先验理性”,就是要让此前的一切权威都要到“理性”而不是“历史”的“法庭”上来“证明”自己的“存在”,这是多么严重的转向?之所以说“严重”,实因为它是要将此前的历史归零,“权利”不是从历史继承,而是从历史的零度状态即人类刚走出、尚未完全走出丛林时,有一纸契约开始的。用中国领袖毛泽东的诗语说,那只不过是“人猿相揖别……流遍了,郊原血”,他们说“对!是有‘人猿揖别’,但不是‘流遍郊原血’,而是订有一纸契约,此后方有文明社会;统治者单方面撕毁了这一社会契约,故而我们有权利另定契约,再建一个新型国家,‘从头越’!”

我们细审杰斐逊《独立宣言》开头那一段,什么叫“ 不证自明”或“不言而喻”的“真理”?那是柏拉图和卢梭式的证明方式:在人类政治社会中,也有几何学那样的“公理”,须从各种偏见、定见后退,退至不能退,直到发现那最初的“公理”,如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近,那就是“真理”,或称历史的“零度状态”。它不能“自我证明”,却能在人心中“豁然朗现”(当代中国新儒家语),从这里出发,才能证明越来越多的定理、定律,由定理、定律再来证明整个几何-政治学“大道为公,正当合理”!

《独立宣言》列举的那三大权利: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人类生来平等而且自由,当年就是以“自然权利”取代“历史权利”,逆行上溯,一步一步以先验演绎而不是经验归纳推导出来的。

但按伯克英式经验理性来衡量,权利是从历史中长出来的,不是先验原理演绎出来的。哪有什么“不证自明或不言而喻”的几何-政治学“公理”?那张“人猿相揖别”的“社会契约”,从尼罗河石窟到敦煌经卷,找不到一条考古依据。一个不能“自我证明”的东西反而能证明更多的东西?那不是几何-政治学,而是文学-政治学,全是巴黎文人在咖啡馆里的梦呓!但历史就不按照伯克的经验理性走,而是在杰斐逊《独立宣言》那里拐弯,高举高打,从波士顿一直打到费城。

当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开张,杰斐逊的激动身影终于淡出,他在这一不亚于《独立宣言》的关键时刻,去心爱的法国当公使去了。一个与杰斐逊水火不容的冰雪儿——汉密尔顿,在费城悄然出现。后者更多经验理性,厌恶前者文学激情,他所主持的《1787年宪法》,不仅是英国经验理性的杰作,简直可以看成是完整回归。我们可以对比《独立宣言》与《1787年宪法》,不仅在思维逻辑,甚至在行文风格上都迥然有异。这一发现如为今日“后现代话语”窥得,他们一定如获至宝,称之为“美国反对美国”!

如果要从文本(Text)溯源向上追,后人确实可从杰斐逊追到卢梭、柏拉图,但在汉密尔顿那里,只能追到亚里士多德,途中还可能看到伯克,“帝国分裂”走到费城制宪这个节点,老伯克也会击节称赞。这历史的“第二局”还真是靠幸运起步,当时如杰斐逊不走,作为弗吉尼亚代表参加那次会议,汉密尔顿麻烦大矣!阿弥陀佛,杰斐逊这一走,才轮到汉密尔顿唱大戏。

总要有人如烈火般燃烧,也要有人如冰雪般聪明,这水火相济,“二人转”才唱得下去。没有杰斐逊,北美不可能点燃独立战火,没有汉密尔顿,这把火只能把“新型国家”的可能性烧得一干二净。

历史在召唤,既有杰斐逊,又有汉密尔顿,二者合流,方形成AB新型血,不是“郊原血”。更幸运的是,这两个人的出场顺序很容易搞错——居然没搞错。“打天下”一定要A先B后:1775年人人心中有独立,人人笔下无独立,只有让杰斐逊喊那一嗓子,方能点燃独立之激情;“谈国家”则一定要B先A后:1787年历史第二次召唤,汉密尔顿应声而出,将杰斐逊点燃的这把火收敛为《1787年宪法》,即使有杰斐逊回来挑刺,大舟已成,瑕不掩瑜;再将《1787年宪法》与《第一修正案》交公民作捆绑式公投,也改变不了宪法本文的基本面,因公投辩论而形成“驴象之争”,开启民主党、共和党之政党轮替,结果反而更好。

假设二人颠倒,相互“摸”到的是对方考卷,让汉密尔顿来写《独立宣言》?那一定会写成ATM机操作说明,味同嚼蜡,独立之热血一定被银行家的冰水浇灭。让杰斐逊来起草《1787年宪法》?北美文学史会多出一首诗,建国之平台一定被搅散,我们再也看不到“新型国家”。如此A、B混血,又没有把出场顺序搞错,这扬基佬实在太幸运,以致欧洲人说是“上帝参与了美国的建国过程”,二百年羡慕嫉妒恨,至今难息。

世上如有“美国梦”,梦开始的地方,即有“驴”与“象”施施然出场,而且是按顺序出场。“驴”也好,“象”也罢,其实都是AB血,只是“驴”多露一点A,“象”多露一点B,此后各国都被这样的“梦露式话语”颠倒——冷血如斯大林者,在世亦为如此好梦吸引,号召苏维埃全国干部要把法兰西的浪漫精神与美国的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搞一搞跨世纪跨洲际的“混血工程”。可惜基因排异,终不能混血,苏维埃直至崩溃,也未能完成这一伟大的转基因工程。

从硬件—制度创新这头说,北美建立大国联邦,既解决了“国体”,也顺带解决了困扰人类数千年的“朝代”。

“民主是个好东西”,今天已成大众共识。但在200多年前,民主却是个令人起疑的东西,原因就在这“大众”二字,大国众民,民主能“饭否”?仁人哲士大多摇头。须知两千年前东地中海地貌破碎多小岛,只能搞小国寡民直接民主制:一棵大树吊一口钟,钟一响,选民直往大树奔,立定呼喊,以音量大小定然否。

我们现在到东地中海旅游,从以弗所通都大邑到斯巴达村落原址,只要有城邦故地,就会有罗马人留下的公共剧场,大小不一。可见罗马征服希腊,后者的公共精神并没有灭绝,但它也告诉我们,一个剧场能容纳多少人?近代居民动辄百万、千万,如印度、中国还进位至亿,此时能行民主否?或者换个角度问,即使如不列颠那样在英伦三岛行民主,这一“政体”是否能扩容,接受那“平面世界观”,把“国体”也搞成民主的?不列颠就栽在这里。 

英国未能避免郑非所言“帝国分裂”,不是因为它没有民主“政体”,而是难有民主“国体”。它是一个“半新型国家”,是“帝国”,还是个“朝代”——以王纪年,有乔治一世、二世、三世,停留在中世纪晚期。

北美人搞成“光荣革命第二局”,破了这一难题。这“第二局”又可分两幕:第一幕是“打”,1775至1783年八年抗战,赢得北美独立;第二幕是“谈”,1787年费城制宪三个月,不动枪动嘴皮子,天天吵天天谈,谈出来一个“美利坚合众国”。借用资中筠之名言:“打出来的天下,谈出来的国家”,“打出天下”自古皆然,屡见不鲜,“谈出国家”却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当年为美国取名US,托马斯·潘恩就有言在先:“美国的独立如果不曾伴随一场对政府原则和实践的革命,而单从它脱离英国这一点来考虑,那就微不足道。”

什么是“对政府原则和实践的革命”?当年十三州日长夜大,地理幅员超母国10倍,连居民平均身高也超母国10厘米,孕育如此硕大新生儿,汉诺威王朝当然难产。乔治三世将其子捂在子宫里,疼痛难忍,也实在是找不到让巨婴顺产而又不造成“国家分裂”的“新型国体”。莱克星顿枪一响,新生儿呱呱坠地,难题从母国转到子国。

第一难题是十三州对英国独立,要不要建立一个自己的王朝世系?不仅有人想,而且有人这么做,先有人劝华盛顿高走一步,遭拒;土造不成则进口,已有人说动德意志利奥波德亲王,再遭华盛顿拒,后者只愿做民选总统,而且只任两“届”而坚决换“届”。华盛顿此举不仅是对美国的贡献,更是对人类的贡献:没有这个以“届”换“代”,只要他世袭一次,传至“第二代”,“总统”也会变“国王”,那“谈出来的国家”立刻“弹”回去,转至“打天下,坐天下”,人类重归第“二十五史”“二十六史”。

第一难题为华盛顿所破,那第二难题则让华盛顿头疼不已:1776年对英独立,十三州是否继续独立,十三州变成十三国?第二题不比第一题容易。“谈”啊“谈”,“谈”至1787年费城立宪才涉险过关。现在可以说了,那十三“州”本不应翻译为“州”,中国人将十三个“state”翻译为“州”,纯属本国惯性所然。将“state”译成“州”,是从大元帝国划分的“省”联想而来,其实是强人从己。“省”来自帝国派出机构,是个巨型“派出所”,不该拿来对译“state”。如此误译,只能说中国人的朝代观念——“垂直”思维有多顽强,总不能设想这“世界是平的”,离了“朝政”不能活。在“州”与“国”之间,老祖宗留有一词,可以供后人准确翻译:“邦”——“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之“邦”!

那十三“邦”离“州”远,离“国”近,各有各的议会,有些“邦”独立前已有宪法,战前各“邦”与伦敦的联系也要比与相邻“邦”紧密。一旦与母国“拜拜”,让这样的十三“邦”联在一起过,势必又要建一个“桶箍”——“中央”政府。一提“中央”政府,那十三个本来平行的“邦”立刻“竖”了起来:赶走一个“中央”政府,是为了迎接另一“中央”政府?那革命不是白搞了吗?故而费城制宪十分艰难,“谈”了三个多月,天天吵,日日吵,好几次吵到崩溃的边缘,吵得华盛顿闭目塞听,想想还是回老家算了。

他们居然“谈”成了!以今视昔,这一“谈出来的国家”大体框架是:

一、将英国留给他们的宪政传统以明确文字固定之,这就是人类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年宪法》;

二、各“邦”保留自治,留有宪法、议会,保留退出与加入联邦的权利;

三、国防、外交、铸币权上交联邦政府,其他权利保留于各“邦”; 

四、除联邦税外,各“邦”自行确定地方税种;

五、为平衡联邦政府有常备军,民间保留拥有枪支的“历史权利”;

六、联邦军队无地方议会同意,不得擅入地方,干预民政; 

七、各“邦”自行选举行政首长,非联邦政府任命;

八、联邦政府三权分立,三权分别对应柏拉图总结的“政体三原”:总统对应君主制,最高法院对应贵族共和制,议会及总统直选对应民主制。

九、联邦以“届”纪年,不再以某王某家以“代”纪年。

后来我们看美国所犯错误,“驴”也犯,“象”也犯,要多蠢有多蠢,要多笨有多笨。但在1787年,美国人完成的这场“制度创新”——大国联邦,只能说是一个地球上从未出现过的“新型国家”,九九归一, 一个世界性难题就是被这一群“驴”或“象”摆“平”的。

此前人类不是没有过联邦,如瑞士山区早有联邦,那是小国寡民,不在这一问题域。此前北美也有过邦联,却是“用沙子结成的绳索”(华盛顿语),软弱无力。美国定名为United States,是地方各邦“平面”排列,再不是某朝某代“垂直”贯列。那十三个state继续存在,他们之间的联系与其说是化合反应,不如说是物理连接,单数变复数,加一个“s”而已,成十三“国”联合体——US。

正是这一“新型国家”而不是“新朝世袭”,解决了大国众民如何导入民主,而又不被民主造成分裂、再分裂之难题。面对这项难题,汉诺威王朝解错了,后来所有的朝代帝国都解错了,从奥斯曼、奥地利到俄罗斯,只能一崩再崩,一裂再裂。只有美国人解对了题,“合众国”可大可久,不断“合”,持续“合”,“合众”至今五十“国”,却不见英国式分离——从郑非所言当年“国家分裂”,到20世纪印度分离,直至去年差一点儿苏格兰也独立。

所谓“新型大国”,这里“新”那里“新”都不重要,关键就在它是个“新国体”——US,那才是真正的“独联体”。所谓大国众民,民主“饭否”之“现代性难题”,至此方得确解,从此以后,人们才有理由放心:民主是可欲的,也是可求的,更是可能的,它在古代是个好东西,到现代还是个好东西。当年US刚问世,欧洲人普遍看不懂,只有托克维尔例外,他在新大陆旅行六个月,终于看出门道:美国民主的根不在华盛顿、纽约,而在各“邦”小城小镇,有“小民主”自治,才有“大民主”联邦,须须根根扎根于“小”,地面之上才有树大迎风。至于那个在中国称为“中央政府”的东西,只能称“联邦政府”,不可提“中央政府”,一提“中央”,美国人要跟你急!

顺便说一句,115年前同盟会翻译这个US,水准远比今人高,译为“合众国”,恰如其分,能引导后人理解“新型大国”究竟“新”在哪里。“合众国”者,合“众国”也,而不是“秦王出,四海毕”,化成一个“始皇帝”,代代传系,民众则如潘恩所言“是荒野上的牲畜,从这个人的这一代传至这个人的那一代”。

这US果然是尤物,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先是美国人自己想推而广之,此乃“美国梦”,至少是“美国梦”的对外延伸:既然北美洲能“联”,为什么五大洲不能“联”? US本来就是“小国联”,称“小联合国”也可以,不就是将state变成 nation,US变成UN?故而一战后“国联”,二战后“联合国”,都是美国人首倡,都有一个“联”字内嵌于里——United。殊不知那同文同种的state能“联”,不同文不同种的nation却不好unite,事关亨廷顿所言“文明之冲突”,UN不是US,美国人为此吃尽苦头。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中国数千年朝代,比他们世故得多,早就看出这出“美国梦”太萌,太直,也太憨,好糊弄。威尔逊首提“国联”,壮志未酬身先死,是被气死的;罗斯福搞成了“联合国”,没料到“请神容易送神难”,那“联合国”变成独裁者俱乐部,有一年居然闹出把美国开除出“人权委员会”的“大新闻”;纽约居民对UN很烦,多次上街游行,欲驱“联合国”而不能,至今未果。

列宁、斯大林也想学US,他们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加盟各“州”——人家就不叫“州”,直接称“国”,各“国”在“联合国”还要有独立席位,比“美国”还“美国”。可惜有其名无其实,可大不可久,一朝崩溃,地球上多出十几个独立国,饮恨1989!

老欧洲如美人迟暮,对后起之“美”是一贯地“既羡且憎”,后来想通了,也学US,搞出一个“欧盟”。从欧洲煤钢共同体到《申根协定》,各国主权分两层,可下沉者沉至地方议会,可上浮者浮至欧洲议会,能明显看出汉密尔顿之遗踪。从“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看,欧洲要搞“这个世界是平的”,有点吃力,但已见它废列国制钱,发统一银票,称“欧元”——欧洲的“美元”,志不在小。去年见希腊债务危机,今年见叙利亚难民冲击,祸乱不断,“欧盟”是过了难产这一关,但很有可能是不足月早产?唯有英国是英国,它还端着1775年老绅士架子,不废英镑,不签协定,看欧盟“自成一局”,仍作壁上观。

历史如此吊诡,犹如孩童手里的万花筒,稍一抖动就会出现一幅又一幅不同图案。七年战争大英驱走法国,因战胜而增税,而“帝国分裂”,法军再返,雄赳赳气昂昂,跨过大西洋,谁是七年战争胜利者?法军以此承担“国际主义义务”,那是早于中国的一次武装NGO(非政府组织)义举,却打得国库空虚,两年后又是因征税引发本国革命,二十年血流漂杵,似又踩中历史的循环报应,路易十六梦断黄泉,应后悔这场“抗英援美”?

即就北美内战言,独立战争是母与子第一次内战,80年后南北战争又何尝不是兄与弟第二次内战?南方持《独立宣言》要求独立,北方以国家统一起兵平叛,林肯之后背差一点就能看到乔治三世与汉密尔顿之叠影!只是到这场战争后期,林肯“易帜”,易之以“废奴主义”,才扭转被动战局。

当罗斯福在开罗、雅尔塔有意冷落丘吉尔亲近斯大林,内心有现实主义谋略,另一半也是真认为丘吉尔老牌帝国主义实在讨厌。如果让罗斯福活得足够长,看到二战后美国的民主外交迫孙立人停战,逼蒋介石行宪,此后不得不在朝鲜战场、越南战场补交更多美国士兵之“郊原血”,他又该作何感想?

及见今日奥巴马之窝囊,于乌克兰、叙利亚及中东危机步步退缩,面对普京步步紧逼却招架无力,200多年前的建国之父们是否会追悔,面对这个丛林与文明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的世界,还是英国的间接管治而不是美国的直接卷入更为妥当?

“世界”究竟是“平”的,还是被一战、二战唤醒,陷入更大“不平衡”——这是个常说常新的话题。“驴”愿干涉,“象”持孤立,这本来就内嵌于北美建国后两种外交路线之争议。随着时间推移,“驴象之争”将脱嵌至国际政治,上升为哲学、史学乃至人类学,吸入各行各业。

从杰斐逊、汉密尔顿到华盛顿,他们犯了很多错,此后的人还会犯错,但所有的错误都抵消不了这群开国者开辟的历史起点。即使这一起点在文明世界得而复失,就像2500年前雅典为马其顿所灭,随着选民越来越奥巴马化,这不是没有可能;后世人们还会不断回到波士顿、费城,凭吊这里曾经发生过第二期文明起点。当其时也,中国还处在清朝近古,“国家”与“朝代”能有什么“新型关系”?

乾隆爷建不起“新型大国关系”,情有可原,因为那是一个丛林时代,人类只能以自家的王室徽号为部落标志,才能有效辨认自家的丛林地带,美国仅仅是例外。那些人在那时从事的那场试验,一开始也仅仅是为了解决他们的空间问题——母邦与子民是“竖立” 还是 “平放”?当他们完成那场试验,后人才发现这也是个时间问题:原来可开启“新型国家”,以结束“朝代”?前者以换“届”纪年,后者以血缘传“代”,或可称一代、二代,实是中世纪语言。

“届”还是“代”,人间究以何者纪年?兹事大矣,事关“史前”“中世纪”或“现代”“后现代”。马克思当年盛赞北美试验为“迄今为止最高形式的人民自治”,200多年前,历史就是在“打出来的天下,谈出来的国家”那个逗点之间转弯。什么叫“划时代”?此前有“朝代”无“国家”,此后才可能有“国家”无“朝代”,能否建立“新型大国的关系”,而不是“新型的大国关系”,端看你能否认清这一“划时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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