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引未来|山东省16地市青年人才政策清单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2024-11-11 16:38:24

职引未来

山东省16地市青年人才政策清单

省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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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年人才创业支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按规定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最高50万元“创业提振贷”;创办小微企业的,按规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或最高1000万元“创业提振贷”;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99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实施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0531-51788621)】

2.青年人才到基层就业支持。对“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助,省财政困难县、沂蒙革命老区、菏泽市的非财政困难县每人每年补助1.7万元,其他县(市、区)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实施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0531-51788162)】

1.青年人才创业支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按规定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最高50万元“创业提振贷”;创办小微企业的,按规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或最高1000万元“创业提振贷”;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99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实施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0531-51788621)】

2.青年人才到基层就业支持。对“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助,省财政困难县、沂蒙革命老区、菏泽市的非财政困难县每人每年补助1.7万元,其他县(市、区)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实施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0531-51788162)】

市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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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济南市

青年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月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可分别享受每月700元、500元租赁住房补贴,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济购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实施部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待遇保障部(0531-870816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处(0531-82077613)】

(二)青岛市

青年人才支持。对来青就业创业、具有本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本科毕业生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的标准,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创新创业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来青在企业实习的,按每人每月3000元、最长3个月的标准给予实习生活补贴。【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2-66711850、66711723)】

(三)淄博市

青年人才支持。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发放每月4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预备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中专)毕业生分别发放每月1000元、500元、3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新购商品房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大专生,分别发放30万元、12万元、8万元、3万元购房补助。【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二科(0533-12333)】

(四)枣庄市

青年人才支持。对到枣庄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购买首套住房并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和2万元购房补助。【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0632-3331531)】

(五)东营市

青年人才支持。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博士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硕士、本科和专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300元生活补贴,其中,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对全职在东营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在东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实施部门: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0546-6378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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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烟台市

青年人才补贴。对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最高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制造业企业中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生活补贴延长至5年,博士一次性购房补贴提高至最高26万元。对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急需紧缺硕士和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最高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提供100万元公积金贷款。重点海外高校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除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外,再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博士后在站(基地)期间每年给予不低于10万元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出站后留烟的,给予15万元奖励,并可继续享受博士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实施部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535-678900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5-6903206)】

(七)潍坊市

青年人才支持。对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校、医院、科研院所、重点新型研发机构新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对符合条件的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实际在站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出站留潍或来潍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对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镇(包括辖区内社区、村)学校和卫生院(卫生室)、重点新型研发机构新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对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新全职引进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科(0536-8091303)】

购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特优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对博士、硕士、本科(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对企业新全职引进的毕业于全球TOP200高校和全国学科评估A类专业,且本科阶段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可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专项购房补贴。【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科(0536-8091303)】

(八)济宁市

青年人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最高30万元引才补贴和30万元购房补贴,并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最高12万元引才补贴和10万元购房补贴,并给予人才家庭3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最高6万元引才补贴和7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科生,给予最高1.8万元引才补贴和3万元购房补贴。【实施部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7-2967006)、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开发服务部(0537-296797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0537-3239866)】

(九)泰安市

青年人才支持。对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硕士及重点和其他普通本科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对工业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00元、500元、200元。对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15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中心市场科(0538-8211925)】

(十)威海市

青年人才支持。对来威创办企业或到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对威海籍毕业生和驻威高校毕业生,发放最高1万元的返乡留威补贴。对在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毕业生,购买首套住房可申领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对到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实习实践的毕业学年在校生,发放最高每月2000元的实习补贴。【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0631-5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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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日照市

青年人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24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对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1100元生活补贴。【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633-8866215)】

(十二)临沂市

青年人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津贴,补贴期3年。对符合条件的普通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人才津贴,补贴期2年。对新到临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在临沂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科(0539-8612617)】

(十三)德州市

青年人才支持。对博士、硕士、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新到企业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就业的,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500元、2000元生活补贴;自主创业的,每月最高给予1万元创业房租补贴,最长补贴3年。在德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安家补贴。【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4-790807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0534-2239650)】

(十四)聊城市

青年人才支持。我市非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后),每月发放10000元生活补贴;自主培养的,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博士(后),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以上补贴不超过3年。我市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等非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博士(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与企业引进的享受同等政策。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企业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实施部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635-826217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服务科(0635-8213519)】

(十五)滨州市

青年人才支持。每年择优支持10名左右青年科技拔尖人才主持的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项目,每人给予最高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实施部门: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科(0543-3187012)】对首次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在我市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补助3年。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驻滨高校、市属高校新引进的在我市缴纳社保的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到我市企业开展实习实训活动1个月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和校方带教人员,实习实训期间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实习实训补助,其中,所在企业、实习生(带教人员)各发放500元,每年最长补助期限累计不超过6个月。对首次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在我市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保障科(0543-8173786)】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每个租期三年,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的50%,其中硕博士和大学本科生前两年租金免费;第二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科(0543-8173027)】

(十六)菏泽市

青年人才集聚行动。优化事业单位引才方式,打造“菏泽—名校人才直通车”“菏泽人才大集”“青鸟计划”等引才品牌。对取得博士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央级科研机构和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为A-及以上专业的毕业生,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择优引进。对文教卫体等行业、急需紧缺专业、偏远乡镇等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确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提报市委人才办,根据现实需求确定引进条件标准。对入围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高校和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优秀学科专业的硕士、博士,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择优引进。【实施部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530-5310979)、团市委学少部(0530-531027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综合科(0530-53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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