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晚了,王先生急匆匆地走在路上,一边想着明天要安排的事,一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就在此时,突然从路边窜出了一只大狗,凶狠的冲着他低吠!
王先生吓了一跳,下意识的闪躲了一下,谁知这个动作似乎更加刺激了那只大狗,一下子扑过来咬住了王先生的腿!
一阵剧痛传来,王先生又惊又怕又怒,一脚踹开了那只大狗,大狗更加疯狂,再次扑过来撕咬起来……
事件过程
王先生住在沈阳,平日里就是上班回家,有时候出去跟朋友同学聚会。
他也曾经看见过,在小区里有一些住户养着宠物,对于这件事,王先生并没有特别多的看法。人家愿意养就养呗,只要照顾好宠物,不要伤到别人就好。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在一天深夜,自己会突然被一只大狗袭击!
虽然只是一只狗,但是王先生看见它就像发疯一样的扑过来,心里还是有些害怕。
狗这种动物,只要你在它面前示了弱他就会更加嚣张,王先生闪躲不及,一下子就被那只大狗咬了好几下。
这叫什么事儿!王先生的怒火一下子就上来了,他又踢又踹的挣脱了那只大狗迅速往家里跑去!
那只大狗还跟在王先生后面紧追不舍,一边狂叫,一边试图再次撕咬他。
回到家以后,王先生赶紧脱掉衣裤,检查自己身上的伤口,这一看不打紧,更是让他怒火爆棚。
身上大大小小有五处伤口,鲜血长流,疼痛不已。
就在此时,王先生听见那只狗竟然还在门外吠叫,他心里的怒火越来越盛,自己好好的回家没有招谁惹谁,突然被不知哪里冒出来的狗咬成这样!
自己如果再出门,是不是还会被撕咬呢?于是他冲进厨房,顺手操起一把菜刀,然后哗啦一下拉开了大门。
那只发狂的大狗还在门外,一看王先生打开了门,就准备恶狠狠扑过来。
这一次他早有准备,一脚就把大狗踢飞,然后挥舞着手里的菜刀冲了上去!
大狗再怎么凶悍也抵挡不过菜刀,很快就被王先生砍倒在地,看着已经倒在地上的大狗王先生还不解气,又上去砍了几刀。
回到家后,王先生下定决心要找到狗的主人,好好解决这件事!
不过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先到医院去,王先生匆匆赶到医院,医生发现,他伤得比较重,不但需要注射狂犬病疫苗,还需要进行伤口缝合消炎等一系列治疗。
医生要求王先生住院,7天后,王先生花费了接近2万块钱才出院。
这件事当然不能就这么算了,王先生在受伤后也报了警,警察找到了狗的主人李先生。
王先生气愤的向李先生提出赔偿要求,他认为自己被对方豢养的宠物咬伤,对方当然必须赔偿自己的医疗费以及其他损失。
与此同时,李先生也得知了自己宠物是被王先生杀死的,他也感到很生气。
原来,这条狗是李先生特意买来的名贵品种,不但有血统证明还价值不菲,当时购买的时候花费了3万多块钱!
在发现自己的狗被砍倒在地之后,李先生还专门将他送到宠物医院进行救治,不过虽然花了2000多块钱,但是狗还是死了。
所以,他反而向王先生提出了要求,要对方支付他购买狗和救治的费用共计四万元。
王先生一听到这个要求顿时觉得不可思议,自己被对方喂养的宠物咬成这样,身体承受痛苦,还花费了近2万块钱进行治疗,而对方居然还要求自己赔偿!
两人一时争执不下,王先生干脆提起了诉讼,希望法律能够还他一个公道。
当地法院受理了此案,双方都将自己的诉求和证据提交。
王先生认为自己被狗突然袭击,杀死狗是正当防卫,并非故意侵害他人财物,而李先生作为狗的主人,必须要为自己的损失负责。
法院很快做出了判决,而这个结果让王先生无法接受。
法院认为,事件双方均有责任,李先生喂养的宠物伤人,那么李先生必须为此负责,支付受害者王先生的医疗费和相关损失。
但是,王先生的行为也造成了李先生的经济损失,所以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按照这样的判决,王先生不但不能得到经济赔偿,反而要再拿出1万元左右的钱赔给李先生!
就算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这一事件曝光后,很多网友也表示,这样判罚的理由何在呢?
我们先来做一个假设:如果王先生在回到家里已经安全了之后,没有再去把狗杀死,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无需做出任何赔偿。
在这件事上李先生全责,需要赔偿王先生所有在合理范围内的损失。
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可能大家对于前者更为熟悉一些,这些年,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已经有许许多多案例来让大家进一步了解。那么什么是紧急避险呢?
把这一条款放到本案中看的话,也就是说如果王先生在遭受恶犬攻击的时候,由于反抗而将狗杀死,那么他将不负任何责任。
但事实上,王先生在自己已经安全了的情况下,已经没有必要再把狗杀死而做出了这种行为,就已经超过了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
法院的判决正是基于法律的原则,如果王先生在自己安全之后立即报警,由警方出面来处理后继事件,那么他也就不用因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而负责了。
这一案例也给大家提个醒,在突然遭到恶犬攻击时,第一重要的是要保证自己的安全;
在自身已经安全之后,就请立即报警处理,不要任由自身情绪去发泄,不然反而可能会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