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七旬老太因连续8年频繁搭乘电梯捡垃圾,物业向其发出2.8万元的催缴单。当事老太认为自己的行为没错,物业催收没道理。物业表示迫不得已另有隐情,而不少小区居民支持物业的做法。有律师则认为物业催缴所谓2.8万电梯使用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这位老太太姓巫,已经79岁,是广西南宁某小区某栋29楼的一户业主,在小区住了10多年。
巫老太平日独居,比较无聊,爱好就是捡垃圾,她觉得捡垃圾可以既可以循环利用废品,又锻炼身体、还可以增加收入,一举三得,没有什么不好的。
但周围邻居表示实在难以忍受,一是影响楼栋环境,老太太把各种垃圾从电梯里带到29楼的楼道里进行清理,导致电梯及楼道里都是臭气熏天,污渍遍地,蟑螂到处乱窜。二是严重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电梯,巫老太为了捡垃圾每天从早忙到晚,平均使用电梯的次数近60次,最多的时候一天乘电梯69次,这让其他人怎么用?
邻居们苦不堪言,多次向物业及市长热线反映,物业也多次劝说巫老太,奈何巫老太不听劝,怎么劝说都无济于事。
为此,物业才出此下策,想出了催缴电梯使用费用的方法。物业表示催缴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还是希望巫老太不要再捡垃圾,但要是她还是不肯放弃,那就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催讨这笔费用了。
有律师表示小区电梯是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负责维护的公共设备,按电梯的使用频率和损害对单一业主进行收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还是要依法走正常程序处理才对嘛。
网友:让律师住在这老太太隔壁试试。
网友:联系老太太子女。
网友:是不是生活保障问题,照顾好老人的生活补贴,可能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网友:也许就是闲的,无解......
物业计算明细:电梯运行1小时耗电15千瓦,1分钟耗电0.25千瓦,从1楼至29楼耗时53秒,乘坐电梯一次耗电0.25/60*53=0.2208千瓦,一天乘坐电梯约60次,0.2208*60=13.248千瓦,1千瓦电收费0.5441元,1天乘坐电梯费用13.248*0.5441=7.2元,1月乘坐电梯费用7.2*30=216元,1年乘坐电梯费用216*12=2592元,电梯损耗每年1000元,8年公共(2592+1000)*8=287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