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应当讲究方式方法,要求严格不意味着非打即骂,为人师表应当在平时树立威信,在关键时刻不怒自威,根本不需要用过激言行震慑学生。达不到这个标准的,都不算是合格的老师。
还记得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之初,长沙一位9岁女生晨晨,被学校在编老师宋某某用钢化玻璃材质的大三角尺打破头骨。事后教师被警方带走,晨晨经过多日抢救终于脱离危险,但仍有癫痫等后遗症,而且事发时的细节给女生留下心理阴影,时至今日仍旧无法正常上学。
长沙9岁女生课后服务期间被老师打破头骨,致九级伤残,老师当庭翻供据了解涉事男教师宋某某,是该校信息课程教师,负责晨晨所在班级的课后延时服务。起诉书中,警方依法查明的资料显示,事发当日宋老师发现该班级30多名学生在不停吵闹,经过提醒后仍旧没有改善,遂没收了一位同学手里的娃娃。
该女同学一直央求宋老师归还娃娃,还在教室里与其理论起来,宋老师没有理她,而是继续在讲台上维持纪律,用教鞭敲讲台,随后离开。等宋老师巡视一圈返回该班级时,发现纪律还是很乱,一气之下便掀翻讲台的桌子,希望以此震慑学生,效果依旧不理想。
宋老师正在气头上,便把怒气都发泄到想要回娃娃的同学身上,随手拿起教室里数学老师上课使用的三角尺教具,折断后用力砸向学生。没想到尺子砸到了坐在前排的晨晨头上,当时就血流不止,宋老师立即将晨晨送到医院并通知家长。受伤学生被诊断为九级伤残。
2024年8月16日,该案开庭审理,涉事老师居然当庭翻供,拒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砸学生的,而是想用假动作震慑学生,结果三角尺脱手才砸到学生的。他也表示很难过,向受伤学生和家长表示道歉。庭审持续了8小时,就老师的行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争辩不休。
涉事老师行为系故意伤害,检方建议量刑6-8年据说事发时,班级里有同学大声哭喊“老师杀人了”,事后学校便让学生三缄其口不再提及此事,避免给其他同学造成更大的心理创伤。涉事老师一开始为自己辩解,并不是想砸晨晨,而是想吓唬其他同学,真不是故意的。
据受伤学生本人跟家长说,当时老师是故意打她的,第一次没砸中又扔了一次才砸到头的。据悉这位老师此前在其他学校担任过班主任,因为同学成绩不理想体罚学生,被家长投诉后,才离职来到这所学校担任信息技术老师,没想到发生这样的悲剧。
受伤女生现在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留下严重后遗症和心理创伤,曾短暂的复课2个月,但因为要经常复查,耽误课程,再加上手术原因剃掉了头发,也让女儿非常自卑,只能休学在家休养。
家长表示女儿非常悲观,还曾说过,还不如当初就睡过去算了,省得爸爸妈妈这样辛苦。即便涉事老师当庭翻供,可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故意伤害罪是无可抵赖的,检方建议量刑为6-8年,具体结果会择期宣判或者另外开庭审理。
情绪不稳定的人不适合当老师此事发生后,多数家长都在痛斥这位老师不配为人师表,甚至不配为人。那么大且重的钢化玻璃三角尺,用来砸向学生,无论伤害到哪位学生都是不应该的,不能因为无意砸到别的同学就说自己是无心之举。
从这位老师维持纪律的一系列举动来看,就是一位不懂教育学生情绪还不稳定的人。平时在学校就没有威信,学生不服管教,就只会敲讲台、踢翻桌子这样鲁莽的行为震慑学生,显得太过于业余,难怪被家长投诉连班主任都当不成,没想到连课后服务都看不好。
由此可见,为人师表最核心的能力并不是学历、专业对口,而是情绪稳定。学生难免有调皮捣蛋的时候,身为人民教师就应该保持理性客观的对待学生的教育问题,而不是一味宣泄情绪。学生还没怎么样,老师就破防了,还如何能引导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笔者认为,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希望教育工作者年度考核,以及教师资格证考试应该加入抗压能力测试,以评判教育工作者的心理承受能力,面对学生能否保持冷静客观,不能过于情绪化,这样才能教育技巧才能有的放矢,学生也不会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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