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沸沸扬扬的成都女副区长不雅聊天事件终于有了结果。据通报称,成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陈某,成华区一级调研员杨某某违反生活纪律。官方目前正在按照程序追究二人纪律责任并建议免职。看来,这聊天内容是真实的了,不过涉事男子却并非雷副区长,而是另有其人。
看到这条信息,有网友就脑洞大开地展开了奇思妙想。有人发问,开除一个公务员这么麻烦吗?还有人担心,免职只是个建议,能不能落实还是个未知数呢。其实,这些网友都是吃饱了饭撑的没事干。既然已经都建议免职了,这么轰动的事件,难道还会不免职吗?
再说了,女副区长有错但是未必就达到了需要被开除公职的程度。对于她一个年轻处级女干部来说,免去行政职务的处理已经算是比较重了。对于她来说,大好前程从此就戛然而止,人生从高光时刻瞬间跌入暗淡的低谷。说实话,也够惨了。
还有网友看热闹不嫌事大,竟然赤裸裸地对其进行羞辱,真是有点过分了。
这位网友说:你空长了这一副白白净净的美人脸,为一时之快乐,被免职不说,更落得个不守妇道的名声。这还是小事儿。最重要的是家庭能保住吗?孩子能顶住压力吗?你以后在亲朋面前怎么抬头?你怎么教育孩子?你后悔吗?指定后悔!但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有很多颇具正义感的网友对此说法就深为反感,他们纷纷通过社交平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先汇总各类观点如下供大家参考:
网友A: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七情六欲,私生活大家都有,不该这样对人家指责。暴露别人隐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网友B:我觉得这事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她可能什么事情处理欠妥,得罪人了,才闹得沸沸扬扬,这种事情难道就她有吗?有些人就是吃不上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主儿。
网友C:漂亮就是资本,丈夫说不准会宽宏大量,不拘小节,依然恩爱有加,家庭幸福。
网友D:谁人活在世上能保证自己不会犯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要给别人留下一个改正错误的空间。伤口撒盐,落井下石的事情还是少做。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女副区长是否构成出轨?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女副区长聊天内容如果是真实的,那么她的行为就涉嫌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农妇,都有忠诚于自己丈夫的义务。即使自己身居高位,丈夫却是一介布衣,女方仍然要履行这个义务。否则,丈夫一旦以此为由提起离婚之诉,女副区长恐怕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她是单身无配偶状态,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2、私生活为何要受到处分?
如果陈副区长是个普通民众,或许这个事就是闹个狗血剧而已。因为对于平头百姓而言,这至多是私生活不检点,大不了和丈夫离婚而已。但是,陈副区长身为人民公仆,领导干部的身份决定了她要受到更高道德水准的要求。虽然此事是她的私人生活,但是却会给公务员队伍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给行政机关抹黑。所以,她应当接受党纪政纪的处分。
3、免职处理的处罚会很轻吗?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包养情人的;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由此可见,该行为的处罚分为六档,免职已经是仅次于最重处罚的低一档了。如果相关部门认为其行为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个处罚就已经是定格处理了。
陈副区长长得大方漂亮,无可厚非,只可惜她将聪明才智用错了地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她犯了错误,就应当承担,这个没有什么好说的。她即将受到严厉惩罚,这也是她放纵私生活所付出的代价。我们只能一声哀叹:可惜了!相信此时,她肯定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网友们,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别盯住别人曾经的错误不放。党纪政纪处分对她的追究,只是对她之前错误行为的否定评价,并不能对她的未来和全盘加以否定。她能够坐到副区长的位子上,应该也做了很多事。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都不犯错误呢?知错能改就好。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更多精彩,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