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注解》之秦本纪22

均是天涯沦落人 2024-06-09 08:34:19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是岁,诛卫鞅。鞅之初为秦施法,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师。”于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为反,而卒车裂以徇秦国。《史记注解》之秦本纪21

孝公去世后,他的儿子惠文君做了秦王;卫鞅在秦部落刚开始颁布法令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听从这些法令,太子故意触犯了发令。

卫鞅说法令之所以不能够实行,是因为贵族阶层不遵守;王上如果要让法令在秦部落实行,就应当先治太子的罪;太子不可以刺面,就刺他老师的面当作惩罚;于是法令在秦朝通行,秦部落的人行为都受到了约束。

等到孝公去世后,太子继位秦王,秦王宗室的人都怨恨卫鞅,卫鞅逃跑了,大臣们将卫鞅的行为定义为谋反,对他进行了车裂的惩罚并让将这件事告诉了秦部落的所有百姓。

惠文君元年,楚、韩、赵、蜀人来朝。二年,天子贺。三年,王冠。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齐、魏为王。

惠文君继位第一年,楚部落、韩部落、赵部落、蜀部落派人来祝贺;二年天子派人来祝贺;三年,惠文君举行冠礼;四年,天子将祭祀文王、武王的祭肉赐给惠文君;齐部落、魏部落的君王称王。

五年,阴晋人犀首为大良造。六年,魏纳阴晋,阴晋更名宁秦。七年,公子卬与魏战,虏其将龙贾,斩首八万。八年,魏纳河西地。九年,渡河,取汾阴、皮氏。与魏王会应。围焦,降之。十年,张仪相秦。魏纳上郡十五县。十一年,县义渠。归魏焦、曲沃。义渠君为臣。更名少梁曰夏阳。十二年,初腊。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为王,韩亦为王。使张仪伐取陕,出其人与魏。

惠文君五年,让阴晋人犀首做了大良造;六年,魏将阴晋城送给秦部落,阴晋改名叫宁秦;七年,公子卬与魏兵交战,擒获了魏将龙贾,斩首八万。

惠文君八年,魏部落将黄河以西的土地让给秦部落;九年,秦部落越过黄河,攻占了汾阴城,皮城;秦惠文君和魏王在应地会盟。

秦俊围困焦城,焦城投降;十年,张仪做了秦部落的相;魏部落割让上郡十五县给秦部落;十一年,将义渠设置为县;将焦城、曲沃归还给围部落。

义渠的王做了秦部落的臣子;将少梁诚改名为夏阳;十二年开始设置腊月;十三年四月戊午日,魏部落的首领称王,韩部落的首领也称王;惠文君派张仪攻取陕地,将陕地的百姓驱赶到魏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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