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经济导报 记者孙磊 文/图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苏赟在广东省新闻办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广州南沙自贸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围绕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跨境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放宽资本项目汇兑限制等方面,推出13项外汇便利化改革措施。截至2022年7月末,各类市场主体累计办理试点业务2359笔,交易金额51亿美元,有力促进了广州南沙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8月18日,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阶段性成果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邓鸿主持发布会。现场记者提问:今年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四个自贸区片区开展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这其中也包括南沙自贸区,这一试点目前在南沙的推进情况如何?
苏赟对此回应称,在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实施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等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扩大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在南沙自贸区的受惠面,优质企业可以享受银行更加便利的服务,在南沙自贸区营造了“越诚信、越便利”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助推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截至7月末,南沙自贸区办理上述试点业务金额39.14亿美元。
另外,还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直接由银行办理,有效提升企业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的便利性,企业资金运营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也有利于辖区金融机构率先开拓新业务、做大做强特色金融,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截至7月末,南沙自贸区办理上述试点业务金额3.1亿美元。
苏赟介绍,此次改革试点推出“拓渠道、增效益”一揽子措施,包括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等,提升国际竞争力。截至7月末,南沙自贸区已有3家企业取得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资格,首批试点额度近38亿元人民币。
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允许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收入可在企业经营范围内自主运用;放宽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要求,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合同签约、流入和流出各环节币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0.5倍提高到0.8倍。通过上述试点措施,企业外汇收入使用更加自主,有利于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好地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苏赟强调,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争取更多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在南沙落地实施,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高水平开放试点,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助力南沙建成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